不得強迫制定拆遷補償標準2025,拆遷涉及的法律問題,拆遷涉及的法律問題主要包括拆遷程序、補償安置和權益保障等方面。一、拆遷程序拆遷必須遵循嚴格的法律程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拆遷前必須進行公示、聽證等程序,確保被拆遷人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拆遷
拆遷涉及的法律問題主要包括拆遷程序、補償安置和權益保障等方面。
一、拆遷程序
拆遷必須遵循嚴格的法律程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拆遷前必須進行公示、聽證等程序,確保被拆遷人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拆遷單位需依法申請拆遷許可,并制定詳細的拆遷方案和補償安置方案。在拆遷過程中,應遵守程序正義原則,不得采取暴力、威脅等非法手段強迫被拆遷人搬遷。
二、補償安置
拆遷涉及被拆遷人的切身利益,因此補償安置問題尤為關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被拆遷人有權選擇貨幣補償或房屋產權調換。補償標準應公平合理,確保被拆遷人的生活水平不因拆遷而降低。同時,政府應提供必要的安置措施,如提供臨時住所或租房補貼等,以保障被拆遷人的基本居住條件。
三、權益保障
在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應得到充分保障。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被拆遷人的權利救濟途徑,如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若拆遷單位或政府部門存在違法行為或不當行為,被拆遷人可依法維權。同時,政府和社會各界也應加強對拆遷過程的監督,確保拆遷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綜上所述,拆遷涉及的法律問題主要集中在拆遷程序、補償安置和權益保障等方面。為確保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和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各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共同推動拆遷工作的規范化、法治化進程。
一、拆遷糾紛屬于什么案件1、拆遷糾紛屬于什么案件,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具體如下:(1)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是民事案件;(2)只有拆遷單位與被拆遷人沒有達成拆遷協議,沒有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的,拆遷行政部門作出拆遷決定,被拆遷人對拆遷決定不服,向法院起訴的,才是行政案件。2、法律依據:《拆遷裝修賠償》第二十五條拆遷人應當按本章規定對被拆遷人進行拆遷補償。拆遷補償可以采用貨幣補償方式,也可以采用房屋補償方式。二、房屋拆遷合同糾紛案件怎么舉證1、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工商注冊登記資料或社團法人登記證等;(3)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的名稱在訟爭法律事實發生后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2、證明房屋拆過法律關系成立的證據。被拆遷人應提交的證據有:(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權證;(2)證明被拆除房屋的結構、房屋的性質、房屋的建筑面積等證據;(3)當被拆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所有人和主張權利的被拆遷人不同時,還須提交證明被拆遷人對于被拆除房屋享有接受賠償安置權利的證據;拆遷人應提交的證據有:(1)拆除房屋許可證;(2)房屋拆遷公告;(3)原地新建建筑物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工程竣工驗收證明;(4)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積查丈報告;(5)房屋拆遷賠償協議;(6)向被拆遷人支付現金賠償金、過渡期安置補助費、房屋搬遷費、電話遷移費等費用的憑證;(7)提供過渡期臨時用房給被拆遷人的證據;(8)用以安置被拆遷人的房屋平面圖、建筑面積竣工查丈報告等。3、當事人在訴訟請求中有具體請求金額的,應提交詳細的計算清單。
法律分析:相關法律法規主要有兩條。拆遷是指取得拆遷許可的單位,根據城市建設規劃要求和政府所批準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和附屬物,將該范圍內的單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對其所受損失予以補償的法律行為。城市的發展是一個不斷進行再建設的過程,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實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生產力得到空前的發展。為了城市的整體規劃,有時也為了國家專項工程建設的需要,有必要對原有建筑房屋進行拆除、搬遷,達到整體的整齊劃一或對日益緊張的國有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三十一條 舊城區的改建,應當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和傳統風貌,合理確定拆遷和建設規模,有計劃地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改建。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以及受保護建筑物的維護和使用,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
法律分析:
已經落入戶口的外來人口,那么遇有房屋搬遷時,補償和以前入住的本村村民一樣,沒有任何區別。只有住房未落戶的外來人口,那么補償標準就應該有所區別,因為沒有戶口就不可能取安置補償。根據我國農村房屋拆遷規定,農村遇有拆遷時,祖上流傳的老宅,農民依法建設的符合我國建房規定的住宅,代代繼承過來的老房,屬于城鄉規劃范圍內的房屋,都可以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的內容有房屋補償費、周轉補償費、獎勵性補償費等。
法律依據:
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控制城鎮房屋拆遷規模嚴格拆遷管理的通知》 加強拆遷補償資金監管,落實拆遷安置。合理的拆遷補償安置是維護被拆遷人合法權益、做好拆遷工作的重要基礎。拆遷單位既要充分尊重被拆遷人在選擇產權交換、貨幣補償、租賃房屋等方面的意愿,也不得遷就少數被拆遷人的無理要求。所有拆遷,無論是公益性項目還是經營性項目、招商引資項目,拆遷補償資金必須按時到位,設立專門賬戶,專款專用,并足額補償給被拆遷人;不得以項目未來收益、機構資金承諾或其他不落實的資金作為拆遷資金來源。各地要按照已確定的合理拆遷規模,提供質量合格、價格合理、戶型合適的拆遷安置房和周轉房。把拆遷中涉及的困難家庭納入城鎮住房保障的總體安排中,確保其基本居住需要。
在律師團隊辦理眾多拆遷案件的過程中發現,拆遷方正是利用許多被拆遷人既不懂法也不了解拆遷政策,并且在對于拆遷補償都沒有一個準確的概念,也不知道多少補償才算是合理,通常會為了一點芝麻大的好處,而丟棄掉對自己更有利的合法利益。
等到與拆遷方簽完協議之后,才發現這補償非常的不合理,此時如果被征收人想要再撤銷補,是不太可能了,因為該補償協議已經產生了法律效力了。
因此提醒大家,有拆遷獎勵雖然是件好事兒,但是高額的拆遷獎勵很有可能是從被拆遷人本應該得到的合理補償里面截留出來的。
其次,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和生活質量不下降。被拆遷戶應該要知道,拆遷獎勵補償很有可能也是自己拆遷補償款應得的一部分,并且相對于拆遷補償款而言僅僅是芝麻。
最后,還要再次提醒的是,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是為了規避用高額的拆遷獎勵來誘導被拆遷人盡早簽字搬遷的騙局。
一、拆遷補償原則
(1)按原面積妥善安置原則。拆遷人拆除被拆遷人使用的房屋,原則上按原面積妥善安置的原則,既保證被拆遷人不因拆遷而減少住房、生產經營面積,降低居住水平,生產經營收入,又要保證拆遷人在拆遷活動中不承擔額外責任。但當事人可就拆遷房屋的安置地點、面積、搬遷期限、搬遷方式以及過渡期限等進行協商。
(2)鼓勵遷往市區邊陲地段和人口稀疏地區的原則。為了城市的長遠發展,減輕城市中心地區基礎設施、社會服務、住房等壓力,對被拆遷戶的安置應采取鼓勵從城市中心人口密集的地區遷往城市正在發展、人口較為稀疏的城市邊緣地區,從區位較好的地段遷往較差的地段的原則。凡根據該鼓勵原則遷往市區邊緣地段的,以及從區位好的地段遷往區位差的地段的被拆遷戶,可以適當增加安置面積,以示鼓勵。
(3)等價交換原則。在拆遷過程中,拆遷方與被拆遷方應本著等價交換的原則,不管是采取產權調換方式,還是作價補償方式,在安置被拆遷人房屋時,一方面,拆遷方要保證被拆遷人不因拆遷而減少住房或用房面積;另一方面,被拆遷方則無權通過拆遷無理要求增加額外的住房面積,雙方均應本著等價交換的原則協商處理安置事宜。
(4)先安置、后拆遷的原則。拆遷方在拆除被拆遷方的房屋時,應先妥善安置被拆遷方,然后再予以拆除房屋,即使在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因補償安置協議未達成一致,拆遷方依法先執行拆遷時,也必須先對被拆遷方做好安置工作,保證被拆遷方不至于因房屋被先行拆除而無安身之處,從而確保被拆遷人的居住權。
法律依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一)嚴禁的三種拆遷行為:
1、強拆暴拆等行為被禁止。
2、農村拆遷政府必須發布相應的拆遷文件,文件必須詳盡,明確拆遷的費用補償,拆遷事件,以及農民的遷移事件等等。
3、禁止先拆遷后補償的行為。
(二)新增拆遷過渡費
農民在拆遷時可以獲得最低2萬元的拆遷過渡期安置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等。
(三)提供兩種補償方式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就賦予了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補償方式的權利。
(四)這幾類房子沒有證件也可獲得賠償
家中從祖上流傳下來的房屋,尤其是從20世紀50年代到60年帶這段時間流傳下來的房屋,由于有特殊的歷史背景,只要房子建造時是符合當時的政策規定的,即便是沒有任何證件也算是合法的,可以獲得全額補償。
(五)拆遷補償金算法更新
拆遷補償金額=宅基地面積*每平補償單價+農民房屋估價+安置費+附著物+其他建筑物。即院落、空地亦可獲得補償。
(六)評估機構要由被征收人選擇
被征收人必須明確自己所在地塊真正價值,才能得到相對等的補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條就明確規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且被征收人對評估結果不滿意的情況下可通過相關法律程序申請復核。
一、國有土地拆遷補償
國有土地上有兩種補償方式:產權交換式補償和貨幣補償。
(一)產權交換式補償
1、房屋價值補償標準:
這里的房屋補償,是指對被征收的國有土地上建筑物價值進行的補償,按不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的市場價格,并請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這里的市場價格,地級市政府部門都會依據每年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規律,制定出相應房屋市場價格表供當地被拆遷的居民進行參考。
2、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俗稱過渡費)
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用,具體數額各市一般都已確定具體數額及計算方式,詳見各地出具標準,在這里作者所列算的補償標準,是以大眾化被拆遷人自主搬遷和過渡方式進行的計算。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則無需支付臨時安置費。
3、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該費用針對非住宅類房屋運營性房屋進行補償,因為屬個案,補償標準不能統一,一般是有征收當事人進行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4、補助和獎勵
補助包括困難補助和公攤補助。困難補助是針對貧困人員進行的補助,依據當地政府出具的標準確定;公攤補助針對所有被拆遷人的房屋公攤進行的額外補助,也會出具公攤補助標準。
5、房屋裝修補償及家電設備移機補償
房屋裝修補償也是先有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家電設備移機也是參照上述方式實施。不過為統一、方便,各縣市會依照市場價格出具具體的補償標準,具體數額以發布時征收拆遷時出具的補償標準為準。
(二)貨幣補償方式
1、房屋價值補償
補償標準同產權交換一樣,不過增加了一項:即計算補償金時將公攤補助面積計算在內一同作價。
2、臨時安置費和搬遷費
參照以上標準,僅支付12個月臨時安置費,搬遷費與產權交換式搬遷費標準相同。
3、其他補償項目
對貨幣補償的被拆遷人,只要符合條件,也享受各種困難補助、拆遷獎勵、停產停業損失,及房屋專修、家電移機補償等。
二、房屋拆遷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關于拆遷,我們國家是有一系列的法律規定的。
首先,是跟征收、拆遷相關的基本法律,如:《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城鄉規劃法》等;
其次,是專門針對拆遷的相關規定,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目前并沒有全國統一的類似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關于集體土地拆遷的相關規定,只有各個省市也制定的關于集體土地拆遷的相關規定。
另外,各個省市也都在不同程度上制定了關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具體實施辦法。
●不得強迫制定拆遷補償標準的情形
●不得強迫制定拆遷補償標準的通知
●不允許強制拆遷
●不允許強制拆遷的法律規定
●禁止強制拆遷
●禁止強行拆遷
●國家規定不準強拆
●關于不能強拆的政策
●不讓強拆的文件
●不讓強拆
●拆遷中的法律問題
●拆遷涉及的法律問題有哪些
●拆遷中的法律問題
●拆遷的法律知識
●拆遷的法律關系
●有關拆遷的法律法規
●拆遷的法律程序
●拆遷的法律程序
●拆遷有關的法律
●拆遷適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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