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安置房是一種補償嗎2025,拆遷安置房是否屬于一種福利,法律分析:安置房是針對被拆遷人做出安置的一種房屋,也就是說這是用來安置被拆遷人的。一般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而安置房雖然也是可以上市交易,不過此
法律分析:安置房是針對被拆遷人做出安置的一種房屋,也就是說這是用來安置被拆遷人的。一般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而安置房雖然也是可以上市交易,不過此時對上市交易的條件有嚴格的規定。而安置房與普通的商品房也存在較大的差異,在實際購買的時候,可能安置房的價格相對要低一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 第十三條 國家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在國內私有房屋的所有權。依法征收、征用、拆遷歸僑、僑眷私有房屋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同時廢止。本條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項目,繼續沿用原有的規定辦理,但政府不得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
法律分析:能。因為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如果已經享受過了福利分房,在有些地區還是能夠享受動遷的房屋拆遷的。因為單位分的房子和國家拆遷所享受的房屋政策不一樣,也不重疊,所以能夠享受到,也就是說遇到拆遷的時候,能夠得到一定的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一、享受過單位福利房還能享受拆遷安置房嗎
能。因為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如果已經享受過了福利分房,在有些地區還是能夠享受動遷的房屋拆遷的。因為單位分的房子和國家拆遷所享受的房屋政策不一樣,也不重疊,所以能夠享受到,也就是說遇到拆遷的時候,能夠得到一定的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八條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單位福利房遇到拆遷,職工可以獲得拆遷補償嘛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單位集資房被拆遷的,由于職工獲得的是有限的產權,所以職工只能獲得部分拆遷補償,例如部分房屋價值補償、拆遷安置費等。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準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后,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并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經濟適用房退房退款嗎
經濟適用房退房是可以退款的。
1、退房條件分為約定條件以及法定條件。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所規定只要具備四個條件之一,業主就有權利提出退房;而約定條件是指購房者與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可以退房的條件。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開發商的售房廣告、宣傳資料如果有不實或虛假的說明、承諾,開發商將可能承擔違約責任,但這并不代表購房者可以根據該項解釋要求退房,也就是說符合約定條件的退房,前提必須以合同上是否注明為準。四種情況可以退房。
單位福利房拆遷補償如下:1、房屋補償費,該費用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2、周轉補償費,該費用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3、獎勵性補償費。福利房亦稱優惠房或房改房,指政府按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免除房地產地價、按房屋的成本造價售給企業或符合條件的職工,帶有福利性質的房屋。福利房屬于單位對員工的一種福利待遇,職工單位一般將公房以工資性貨幣分配方式出售給職工,職工以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對購買的房屋享有部分產權或全部產權。福利房與房改房的區別如下:1、房改房又叫已購公房,是指享受國家房改優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將現住公房以標準價或成本價扣除折算后購買的公房。房改房又分為成本價、標準價、央產房等類型,每種類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2、福利房是計劃經濟時期的產物,是指單位給職工直接分房。現在已不存在,國家現行法律早已取消福利分房;3、房改房是指以前已得到福利分房的人,包括直管公房和單位管公房,現在可以買斷,叫房改房。即公房私有化。集資房是現在的產物,指現在的某些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拿出一塊地來,單位出一點,愿意集資的職工也拿出一點;4、福利房多半是產權房,是單位分配給個人的福利用房,這種房有完全產權的,也有部分產權的。也有的土地證辦不下來的。也有兩證都辦不下來的。原因多種多樣,有的土地原是工業用地,現在改為居住用地,未獲批準,有的雖能改為居住用地,但單位欠交土地使用出讓金等等;5、房改房是參加房改的產權房,來源有的是單位的,有的是使用權的,在購買是若是產權的就要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多少根據原產權的百分比不同,若是使用權的就要按工齡去買取。【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法律分析:如果已經享受過拆遷的待遇,那么以后再次辦理拆遷的時候,也是能夠享受到拆遷賠償的。不過具體還要看當地的政策,因為政策性是非常強的,如果當地的在政策有規定說是不能享受的,那么在享受過一次之后,就不能夠再享受第2次拆遷賠償了,可以到當地的政府有關部門咨詢。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 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 而安置給被拆遷人 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 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 法規的規范之外 還受到地方政府政策法規的約束 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后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隨著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盡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浦江兩岸進行的世博會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綜上所述,安置房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因政府行為而產生的;另一類是因開發商行為產生的。購房者在購買安置房過程中,不因僅考慮價格因素,還因同時考慮政策風險和交易風險。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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