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房屋拆遷安置補償2025,拆遷弄虛作假會承擔法律責任嗎,法律主觀:違法強拆可能會 承擔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如違法強拆造成人員傷亡的,可能 構成故意傷害罪 。如造成人員受傷,財產受損,在 不構成犯罪 的情形下,應承擔 民事侵權責任 。除
違法強拆可能會 承擔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如違法強拆造成人員傷亡的,可能 構成故意傷害罪 。如造成人員受傷,財產受損,在 不構成犯罪 的情形下,應承擔 民事侵權責任 。除此之外,違法強拆行為會受到 治安管理處罰 。根據《國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與補償 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 承擔賠償責任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 直接責任人 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構成犯罪 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一條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法律分析:
在國家征地過程中,如果被拆遷人弄虛作假,而且得到了相應的補償,那么他就是屬于欺詐的行為,將會受到扣除違法所得,并且處罰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金,如果數額巨大的話,還有可能觸犯了刑事法律,將會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法律分析:構成詐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屬于詐騙,詐騙數額較大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法律分析:
在國家征地過程中,如果被拆遷人弄虛作假,而且得到了相應的補償,那么他就是屬于欺詐的行為,將會受到扣除違法所得,并且處罰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金,如果數額巨大的話,還有可能觸犯了刑事法律,將會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法律分析:騙取房屋拆遷補償款的量刑一般會構成貪污罪,在征地拆遷領域,國家工作人員承擔的社會角色是公共財產的監護者。被拆遷人提供虛假的資料騙取拆遷補償,沒有國家工作人員的主動配合,其行為侵害的法益是單純的公共財物所有權,其構成的是單純的財產性詐騙犯罪。但如果國家工作人員在征地拆遷過程中負有公共財產的守護義務,該守護責任決定了其必須阻止該詐騙行為,在國家工作人員不但不忠實履職,而且有意識地配合被拆遷人的詐騙行為的情形下,國家工作人員在征地拆遷活動中的特定角色,使得他的介入行為是對其保證人身份的一種直接背叛,從而導致整個案件的法益侵害性質得以提升,進而案件的性質因此發生變化。換句話說,從法益侵害的角度看,國家工作人員的行為介入,受侵害的就不僅僅是財產所有權,而且褻瀆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加重了法益侵害性,正是在這一意義上,國家工作人員地位通過其法律上的義務得以凸顯,決定了整個案件的帶有財產性職務犯罪的貪污性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弄虛作假要承擔法律責任,具體是:1、賠償損失。投標人弄虛作假的行為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2、追究刑事責任。投標人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3、罰款。對投標人、投標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串通投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1、客體要件。串通投標罪侵犯的復雜客體,既侵犯其他投標人或國家、集體的合法權益,又侵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自由貿易和公平競爭的秩序。招標投標是市場交易的一種方式,一般為大宗商品買賣或建設大型建筑工程時常常采用的一種交易方法。這是投標人根據招標人的條件提出自己要求的價格和相應條件,開列清單向招標方投函的活動。到一定時期,由事主召集所有投標人當場開標,選擇其中質量最精良、價格最合算者為中標人,再由招標方與之訂立合同,進行交易。投標具有要約性質;2、客觀要件。串通投標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串通投標的行為。所謂串通投標是指在招標投標過程中,違反有關程序所發生的限制競爭行為的統稱,具體地說,就是指在招標投際的過程中,投標人之間私下串通,抬高標價或壓低標價,共同損害招標人或其他投標人的利益,或者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相互勾結,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權益的行為;3、主體要件。串通投標罪的主體就招標人而言,是特殊主體,就投標人而言,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串通投標罪。單位也能成為串通投標罪主體,單位犯串通投標罪的,實行兩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串通投標罪屬于共同犯罪,構成串通投標罪的投標人或招標人都是共同犯罪的實行犯,行為人有可能有主犯和從犯之分,但不存在教唆犯和脅從犯;4、主觀要件。串通投標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串通投標的行為會損害招標人或其他投標人的利益,但仍決意為之,并希望或放任這種危害后果的發生。過失不能構成串通投標罪,其動機可多種多樣,有的為了自己中標,而獲取不法利益;有的為了排擠、陷害其他投標人;有的出于江湖義氣;有的礙于情面;有的迷戀女色;但無論動機如何,都不影響串通投標罪成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串通投標罪】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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