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機構能否作被告2025,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能否作為被告主體,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能作為被告主體。詳解:在房屋征收與補償過程中,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著重要的角色。當涉及房屋征收補償糾紛時,確定合適的被告主體是訴訟程序的關鍵一步。根據相關法律
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能作為被告主體。
詳解:
在房屋征收與補償過程中,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著重要的角色。當涉及房屋征收補償糾紛時,確定合適的被告主體是訴訟程序的關鍵一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法律實踐,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作為被告主體。以下是具體的分析:
一、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的法律地位
房屋征收實施單位通常是政府或相關部門指定的,負責具體執行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機構。雖然其實施的是行政行為,但在法律框架內,它仍然具有相應的法律地位,可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房屋征收補償糾紛的訴訟性質
房屋征收補償糾紛往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與政府或相關部門之間的權益爭議。這類糾紛在性質上屬于行政訴訟范疇,其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作為原告,而政府或相關部門(包括其委托的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可能作為被告。
三、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作為被告的情形
在房屋征收補償糾紛中,如果原告認為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的具體行政行為(如征收決定、補償方案等)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可以選擇將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列為被告提起訴訟。此時,法院將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審查,并依法作出裁決。
綜上所述,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房屋征收補償糾紛中可以作為被告主體。但原告在提起訴訟時,應明確被告的具體身份和職責范圍,以確保訴訟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同時,建議原告在訴訟前充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并咨詢專業律師的意見,以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房屋征收的主體規定為市、縣級人民府,而鄉、鎮人民政府不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主體。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4條規定:市、縣級人民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5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委托范圍內實施的房屋征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并對其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一、房屋征收的程序
(1)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論證修改征收補償方案,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并進行相應修改,及時公布相關情況。
(2)市、縣級人民政府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涉及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還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3)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不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4)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并及時公布。
(5)房屋征收部門依據房屋征收決定對房屋征收范圍內的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并公布調查結果。
(6)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對被征收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房地產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由多數人選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
(7)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面積和地點、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周期、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進行協商并訂立補償協議。
(8)因故無法達成協議時,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9)在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予以補償后,被征收人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補償決定確定的期限內完成搬遷。
(10)在被征收人搬遷完畢后由房屋征收部門負責對被征收房屋進行拆遷重建,被征收人在搬遷期內拒不搬遷的,作出征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房屋征收糾紛的幾種表現形式
房屋征收糾紛,是指在城市房屋征收過程中,有關征收法律關系主體間,因房屋征收活動而產生的需要由第三方介入并處理的爭議或爭執。
從房屋征收的法律特征不難看出,房屋征收帶有國家的強制性,是一種強制性的法律行為,它不以被征收人是否同意為條件。同時根據法律規定,對被征收人又必須予以妥善安置與合理補償。說到底,房屋征收實際上是政府、征收人與被征收人三者之間的一個利益平衡與博弈的問題。
在這里,國家作為土地的最終所有人,當然要保證土地的保值和增值;而作為征收人,一般是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要力圖讓其自身利潤最大化;而作為被征收人,房屋是其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具有高價值的資產,絕不會輕言放棄。因此糾紛的產生在所難免。
按照房屋征收活動的性質,可以將房屋征收糾紛主要概況為兩種。
(1)是房屋征收當事人之間因房屋征收活動中的民事權利義務而產生的民事糾紛。包括因征收、安置、補償、補助等各項民事權利和義務的所產生的糾紛;
(2)是當事人對房屋征收的行政管理部門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而產生的行政糾紛,包括與土地、規劃、建設、環保、房管等部門產生的爭議。
法律分析:
房屋征稅主體又叫征稅人,是指在稅收法律關系中行使稅收征管權,依法進行稅款征收行為的一方當事人。判斷和認定某一主體是否為征稅主體,主要應看其行使的權利和實施的行為的性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根據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與補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辦公室組織實施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因此市縣房屋征收辦公室屬于行政法規授權的組織,具有行政訴訟主體資格,可以作為行政訴訟的被告。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是共同被告;復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復議機關在法定期限內未作出復議決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起訴復議機關不作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作出同一行政行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共同被告。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所作的行政行為,委托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行政機關被撤銷或者職權變更的,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一、如果戶主不同意拆遷政府可以強拆嗎
實際上來講是可以的。國家征收房屋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求,是一種強制性的行為。在征收過程中,如果征收方沒有任何違法行為,也在法定期限內發布了相關的征收文件,并且評估程序合法,最終給的補償也合理合法,這種情況下被征收人因自身原因(大部分是不愿意搬離現在居住的地方)而一直拒絕搬遷,征收方也不能因為這種情況就放棄整個項目,所以在此時便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經法院同意后就可以強制執行,也就是合法的強拆。
法律分析:
房屋征稅主體又叫征稅人,是指在稅收法律關系中行使稅收征管權,依法進行稅款征收行為的一方當事人。判斷和認定某一主體是否為征稅主體,主要應看其行使的權利和實施的行為的性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法律分析:縣級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決定主要有這幾點:(1)國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3)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4)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8條的規定,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1)國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3)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4)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以房屋征收部門為被告
●房屋征收決定是否可訴
●房屋征收被征收人
●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
●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
●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可以是企業嗎
●征收房屋當事人是誰
●房屋征收部門可以是國土局嗎
●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
●告房屋征收部門
●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能否作為被告主體
●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能否作為被告主體
●以房屋征收部門為被告
●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
●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受房屋征收部門委托
●房屋征收單位的性質
●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管理辦法
●房屋征收單位與實施單位
●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職責
●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的解釋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房屋征收決定是否可訴,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可以是企業嗎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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