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過程中承租人可以主張哪些補償項目2025,征收租賃房屋,承租人有什么補償,征收租賃房屋時,承租人可能獲得的補償主要包括搬遷費用、停產停業損失以及室內裝修裝飾補償等。具體補償情況會根據租賃合同的約定、當地的征收政策以及實際情況有所不同
征收租賃房屋時,承租人可能獲得的補償主要包括搬遷費用、停產停業損失以及室內裝修裝飾補償等。具體補償情況會根據租賃合同的約定、當地的征收政策以及實際情況有所不同。
一、搬遷費用
承租人因征收需要搬遷時,有權獲得搬遷費用的補償。這部分補償通常用于支付承租人因搬遷而產生的實際費用。
二、停產停業損失
如果承租的房屋用于經營活動,并且因征收導致停產停業,承租人可以獲得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具體補償標準可能因地區和行業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三、室內裝修裝飾補償
對于租賃房屋內的裝修和裝飾,承租人也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這部分補償的金額通常由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協商確定,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委托評估來確定具體的補償金額。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補償標準和方式可能會因地區和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承租人在面臨征收時,應詳細了解當地的征收政策和補償標準,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此外,如果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對房屋進行了擴建或改建,并且這部分改動被納入了征收補償的范圍,那么承租人有權針對該部分的補償主張權利。
總的來說,承租人在征收租賃房屋時,有權獲得包括搬遷費用、停產停業損失和室內裝修裝飾補償等在內的多種補償。但具體補償情況還需根據當地的征收政策和實際情況來確定。
法律主觀:房屋征收過程中,承租人可以主張的補償內容有租賃房屋的費用,因拆遷而需要承擔的搬遷、臨時安置費等。但是承租人主要是由房屋出租人進行賠償,承租人和出租人簽訂的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約定。沒有約定的,房屋出租人按照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客觀:1、搬遷費,又稱搬遷補助費。《拆遷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如果被拆遷人與承租人就該項費用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若無約定的,則“當房屋由房屋承租人使用時,發給房屋承租人。”2、提前搬遷獎。規定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提前搬遷的,拆遷人可以給予搬遷獎勵費。北京市政府頒布的《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條規定:“被拆遷私有房屋和已購公有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租賃房屋的承租人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屆滿前搬遷的,拆遷人可以給予提前搬家獎勵費。”搬遷獎勵費的支付按搬遷費的支付原則辦理。3、臨時安置補助費(過渡費)。《拆遷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因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對自行安排住處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應當自逾期之月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故當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則應獲得相應的臨時安置補助費。4、停產停業損失。《拆遷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拆遷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據此,若因拆遷造成承租人停產、停業的,則承租人有權要求獲得相應的補償。5、添置物品的補償。《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改善或者增設的物品主要體現為對房屋的裝修及添置的相關設施,如承租人與被拆遷人就此項改善或者增設物品有約定的,則按約定處理;如無特別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則此部分的拆遷補償款應支付給承租人。
公房承租人在征收拆遷中可以獲得以下補償:1、替代土地的租金價差損失;2、房屋裝修費;3、安置費和搬遷費;4、困難補助和獎勵;5、房屋內各項家電移機補償;6、非住宅房屋營運損失補償等。公房承租人在征收拆遷中對公房承租人的補償方式如下:1、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購買承租房屋,以被拆遷人身份獲得補償;2、實物補償,被拆遷人以異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與公房承租人解除原來的租賃關系;3、貨幣補償,被拆遷人以協議方式收購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權。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第十八條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法律分析:租賃房屋是沒有拆遷補償的。國家規定的拆遷補償標準如下: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按平方米單價計算。2、周轉補償費,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承租人不服征收補償決定的可以起訴。房屋承租人不屬于被征收人,但作為房屋的實際使用者,承租人對征收補償決定有異議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交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裁決后仍不滿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拆遷商鋪糾紛怎么辦
1、行政裁決:經當事人申請,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的內容應當包括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2、依法起訴: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3、強制拆遷:如果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絕執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裁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實施強制拆遷,由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執行,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二、房屋產權確認是行政訴訟嗎
房屋拆遷產權確認一般是行政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六條第三款規定,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分析:承租的土地在承租期限內被征收的,按承租合同的約定給予補償。承租人可以獲利青苗補助、地上附著物賠償等的補償。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對個人承租的土地進行征收時,個人承包者是可以獲得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二條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請求發包方給付已經收到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的,應予支持。承包方已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轉包、出租等方式流轉給第三人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青苗補償費歸實際投入人所有,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歸附著物所有人所有。
●房屋征收過程中承租人可以主張哪些補償項目呢
●房屋征收對承租人的補償
●房屋被征收租賃合同承租人補償案例
●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補償中有哪些權益
●房屋征收承租戶補償
●房屋征收對承租人簽協議
●征收 承租人
●征收中承租人訴訟案例
●房屋征收對租戶的補償
●征收補償承租人與房東怎樣分割
●房屋被征收租賃合同承租人補償案例
●房屋被征收租賃合同承租人補償案例
●房屋征收租賃戶的補償
●征收租房的有沒有補償
●租賃房屋被征收
●征收 承租人
●租賃房屋被征收后對租戶的賠償案例
●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補償中有哪些權益
●租賃期間遇政府征收,承租方可以享有補償款嗎?
●征收 承租人 補償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房屋征收對承租人的補償,房屋征收對承租人簽協議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苗樂
內容審核:范美華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