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要向當事人出具什么手續2025,政府強拆需要出具哪些手續,政府強拆需要的手續如下:1、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提交強制執行申請書;2、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進行審查;3、符合法律規定的,人民法院作出強制執行的決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
政府強拆需要的手續如下:
1、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提交強制執行申請書;
2、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進行審查;
3、符合法律規定的,人民法院作出強制執行的決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政府征收土地和拆遷需要什么手續
(一)房屋拆遷首先相關拆遷文件要齊全,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存款證明等。
(二)房屋拆遷需要有《拆遷許可證》,拆遷公告(現公布)。(30日內進行審查,頒發拆遷許可證。)
(三)房屋拆遷的拆遷人委托評估【發送評估報告及通知(5日)】。(評估委員會由三名以上國家注冊的房地產估價師組成。)
(四)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市場確定附屬物價格。
(五)房屋拆遷需要制定拆遷補償細則。(貨幣補償和回遷安置兩種)
(六)房屋拆遷要做好宣傳/講解政策。
(七)房屋拆遷要與被拆遷人反復協商,做工作。
(八)房屋拆遷需簽定拆遷補償協議。
(九)房屋拆遷對未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一方申請行政裁決。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十)受理裁決先期工作,行政裁決書副本及答辯通知書,是否同意聽證會通知,聽證會通知書(7日內)調解/聽證(專家委員會鑒定評估價格)。
(十一)下達房屋拆遷裁決書(15天)。(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依法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裁決到期之日下達聽證會通知書(7日內)。
(十二)申請強制拆遷。(行政強制拆遷申請書;裁決調解記錄和裁決書;拆遷人的安置意見;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被拆遷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書;給被拆遷人提供的臨時安置周轉用房權屬證明和補償資金提存證明;關于對被拆遷人實施強制拆遷的請示)
(十三)縣政府下達限期遷出決定書(15天)。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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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條在臨時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四條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被拆遷人應當在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八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房屋拆遷首先相關拆遷文件要齊全;房屋拆遷需要有《拆遷許可證》。房屋拆遷的拆遷人委托評估;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市場確定附屬物價格。房屋拆遷需要制定拆遷補償細則。房屋拆遷需簽定拆遷補償協議。房屋拆遷對未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一方申請行政裁決。
政府強拆需要的手續
房屋拆遷首先相關拆遷文件要齊全;房屋拆遷需要有《拆遷許可證》。房屋拆遷的拆遷人委托評估;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市場確定附屬物價格。房屋拆遷需要制定拆遷補償細則。房屋拆遷需簽定拆遷補償協議。房屋拆遷對未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一方申請行政裁決。
司法強拆需要什么手續
司法強拆的流程具體如下:第一步、被征收人收到下面兩份文件,又觸發申請司法強拆條件當被征收人收到《責令交地決定書》或是《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時,房屋就有可能面臨司法強拆,注意是可能,具體條件需要詳讀相關法律規定。⑴責令交地決定書《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45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⑵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公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6條、第28條規定,征收當事人在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相關部門會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根據規定,在收到相關文件限期內,不予執行又不提起訴訟,就會觸發司法強拆的申請條件,行政部門會申請司法征收土地強制拆除。第二步、行政部門向司法機關申請司法強制拆遷由市、縣級人民政府向法院申請,經審查后,由法院按民事訴訟程序實施強制拆遷。行政機關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應當提供下列材料:1、強制執行申請書;2、行政決定書及作出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3、當事人的意見及行政機關催告情況;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第三步、法院展開審查法院收到強制執行申請等材料后,要從申請程序、事實和法律等幾個方面進行審查。這個環節很重要,這個過程,被征收人可以提出異議,進行依法維權。如果經過審查,執行申請合法、材料齊備,法院就會立案并及時執行。第四步、法院通知被征收人并執行此環節,確定審查結果,對需要立案執行的,法院要向被拆遷人或被拆遷房屋承租人發出通知書,指定履行期限,如仍不履行則將強制拆遷。基本上被征收人不提出異議,就會執行此程序。第五步、將執行結果書面通知申請執行的行政部門,流程執行完畢。
違章建筑強拆需要什么手續
(一)調查取證1、對群眾舉報、日常巡查發現、領導批辦、媒體曝光的違法建筑,必須要有影像資料以及與違建當事人的談話詢問筆錄,當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證人證言等證據。整個調查取證工作,城鎮規劃區的由縣(區)規劃部門承擔,鄉村規劃區的由鄉鎮政府承擔,鄉鎮政府不能獨立完成的,區規劃部門派員參與指導調查。2、調查違建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家庭人口狀況(每個成員的基本情況)、主要經濟來源,除修建的違法建筑外,是否還有房屋,住房面積多大、違法建筑的用途(出租、自用、自住)等。3、現場勘驗記錄。違法建筑座落位置、面積、結構、修建時間。4、調取城鎮建設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規劃區到房管部門查詢該建筑的登記材料。(二)認定違法建筑規劃部門調查取證工作完成后,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屬于違法建筑的認定。(三)作出責令限期拆除決定1、依照《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對違法建筑進行調查取證,不違反城鄉規劃但沒有辦理規劃建設審批的建筑,屬于程序性違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罰款,補辦相關行政許可手續;違反城鄉規劃的建筑,屬于實體性違法建筑,作出《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筑決定書》,行政相對人逾期未自行拆除違法建筑的,組織實施拆除行為。2、擬作出責令限期拆除決定的,應當作出《告知書》,告知當事人相關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以及所享有的陳述、申辯權利。3、當事人在如果在《告知書》規定的期限內提出陳述、申辯的,拆違實施部門應當聽取其意見,并做好記錄。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及其證據,拆違實施部門應當在二十日內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成立的,拆違實施部門應當予以采納;規劃部門不予采納的,應當說明理由通知當事人。4、當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陳述、申辯,或者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不成立的,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作出責令限期拆除的書面決定。(四)下達執法文書1、縣(區)規劃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將《告知書》、《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等執法文書送達當事人。2、到場下達執法文書的人員,必須兩名以上持有行政執法證件的人員。3、對當事人不配合、不簽收的,一是到場工作人員要在回執簽字,并注明當事人拒簽字樣;二是將執法文書張貼于違建當事人的門上或所修建的違法建筑物明顯位置,并通過影像資料鎖定證據;三是邀請當地村組負責人到場見證送達情況。(五)強制拆除的審批縣(區)規劃部門收集資料,按照案卷卷宗制作的相關要求,制作報批卷宗,然后按程序報批。由政府法制部門審查后以縣(區)政府的名義責令城鄉規劃局或城市管理局組織強行拆除。鄉鎮人民政府查處的違法建筑由鄉鎮人民政府依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自行決定組織強拆。(六)制作拆除方案市或者縣(區)級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的,應當在強制拆除的七日前發布通告。(七)實施拆除縣(區)政府責令城管執法部門實施強制拆除的,城管執法部門作為牽頭單位組織實施,涉及到的部門予以配合。
如何應對政府強拆
如何應對政府的強拆行為:1.在當地房屋及土地面臨征收的時候,針對政府的征地批文及征收公告,以及其他法律程序提起復議或者訴訟并立即聘請的專業律師;2.在房屋及土地面臨被違法強制的情況下,做好如下工作;A:電話報警,好多老百姓認為報警沒有用,這也的確,報警一般警察是不出警,但還是要報警,這樣在后續的法律啟動中可以追究警察不作為,這樣也可以給當地施加壓力;B:一定在被強拆現場與帶領強拆的相關領導談判并錄音、錄像這樣作為以后維權的證據;C:隱蔽的錄像,把全部的強拆過程以及相關領導工作人員全部錄下來,這可以作為被強制拆遷最有力的證據;
政府有權強拆嗎
街道辦、鎮政府是有權處罰違法建設行為的。但是違法建筑的強拆并非說拆就能拆的,也需要依法履行以下幾點程序,否則拆除行為仍然屬于違法行為,當事人仍然有權主張因強拆給自己造成的相關損失賠償。
房屋拆遷首先相關拆遷文件要齊全;房屋拆遷需要有《拆遷許可證》。房屋拆遷的拆遷人委托評估;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市場確定附屬物價格。房屋拆遷需要制定拆遷補償細則。房屋拆遷需簽定拆遷補償協議。房屋拆遷對未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一方申請行政裁決。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四條 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被拆遷人應當在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1.行政機關首先應當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2.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3.行政機關強制拆除房屋的,應當向人民政府提交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四十四條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八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八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律師分析:
需要。要看具體情況來進行解決。如果房子是違法建筑,那只能接受強拆,而且不會有補償。如果不是違法建筑,法定機關是按照嚴格的法定程序實行強拆,那是可以要求房屋拆遷補償的。1、房屋價值的損失。2、被埋物品及房屋裝修的損失。3、搬遷、臨時安置補償等損失。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在評估前對被征收房屋進行調查,這也肯定了應當以房屋實際面積為準進行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八條 在行政賠償、補償案件中,原告應當對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提供證據。因被告的原因導致原告無法舉證的,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如果被征收人未對屋內的物品進行清點登記造冊,就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征收房屋的補償除房屋價值外,還包括搬遷、臨時安置、對被征收人的補助和獎勵等。上述費用都屬于強拆造成的直接損失,被拆遷人可以向拆遷方主張賠償上述費用。
法律分析:(1)房屋拆遷首先相關拆遷文件要齊全。(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存款證明等;)
(2)房屋拆遷需要有《拆遷許可證》,拆遷公告(現公布)。(30日內進行審查,頒發拆遷許可證。)
(3)房屋拆遷的拆遷人委托評估【發送評估報告及通知(5日)】。(評估委員會由三名以上國家注冊的房地產估價師組成。)
(4)根據遼寧省改辦發【2000】39號文件有關規定結合市場確定附屬物價格。
(5)房屋拆遷需要制定拆遷補償細則。(貨幣補償和回遷安置兩種)
(6)房屋拆遷要做好宣傳/講解政策。(國務院305號令和遼寧省145號)
(7)房屋拆遷要與被拆遷人反復協商,做工作。
(8)房屋拆遷需簽定拆遷補償協議。
(9)房屋拆遷對未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一方申請行政裁決。(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裁決申請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被拆遷房屋權屬證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證{復印件};被拆遷房屋估價報告;對被申請人的補償安置方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協商記錄;未達成協議的被拆遷人比例及原因。】
(10)受理裁決先期工作【行政裁決書副本及答辯通知書,是否同意聽證會通知,聽證會通知書(7日內)】調解/聽證(專家委員會鑒定評估價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強拆要向當事人出具什么手續材料
●強拆要向當事人出具什么手續和證明
●強拆要走法律程序
●強拆需要出示什么文件
●強拆需要哪些程序
●強拆的合法手續
●強拆的前提條件
●強拆應該告誰
●強拆要具備哪些條件
●強拆的合法程序
●政府強拆需要出具哪些手續和證明
●政府強拆需要出具哪些手續和證明
●政府強拆的流程
●政府強拆需要給我們出示什么文件
●政府強拆程序違法能得到賠償嗎
●政府強拆有什么法律依據
●政府強拆怎么辦?最高法告訴你!
●政府強拆屬于違法嗎
●政府強拆是什么行為
●政府強拆算不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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