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拆房屋怎么處理2025,拆遷房子被盜房主應該如何處理,房子被偷拆后如何處理:應當及時撥打110做報警處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當我們個人的人身安全或者是合法財產受到損害時,可以及時報警,要求人民警察給予幫助?!痉梢罁俊吨腥A人民共和國人民
房子被偷拆后如何處理:應當及時撥打110做報警處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當我們個人的人身安全或者是合法財產受到損害時,可以及時報警,要求人民警察給予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條
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
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
法律分析:當事人的房屋被偷拆后,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并尋求賠償。首先可以通過提起行政訴訟的方式將偷拆的違法性進行確認,之后可以依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七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行使行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職權的行政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 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權力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被授權的組織為賠償義務機關。 受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或者個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權力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委托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賠償義務機關被撤銷的,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沒有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的,撤銷該賠償義務機關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一、偷拆房屋怎么處理是正確的?
在房子遭遇偷拆強拆的狀況下,首先應判斷偷拆強拆行為是否是違法的,如果違法應立即報警尋求警方幫助,并要求追究相關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以書面的方式和手段向公安局提出保護的要求,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和復議,進而得到拆遷補償款。
應報警并要求立案偵查,書面向公安局提出保護,以獲得拆遷補償。
先判斷其是否是違法行為。違法偷拆強拆維權的基本方法:
(一)遇到偷拆強拆侵害應立刻報警。
(二)在被偷拆強拆后應要求立案偵查,追究相關人的刑事責任。
(三)在面臨恐嚇、壓迫以及對人身、財務等造成威脅的,應書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護。
(四)在允許的條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為等復議。
(五)訴訟目的主要是推動問題的解決,得到合理的拆遷補償。
二、政府可以實施偷拆強拆嗎?
(一)對于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組織偷拆強拆。
(二)對于作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經人民法院裁定準予組織偷拆強拆。
(三)依據《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四條“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后,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規定強制執行。”
(四)對于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已作出征收補償決定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經過司法訴訟,已產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組織偷拆強拆。
除以上機關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實施房屋偷拆強拆。
如果是行政機關實施偷拆房屋的行為的,那么行政機關的行為就屬于違法的行為,行政相對人可以選擇合法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一般情況下,如果是可以協商的,那么就可以由實施拆遷行為的行政機關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是無法協商的,那么就需要通過復議或者是訴訟的方式處理。
1、房屋被偷偷拆了,屬于違法犯罪的行為,當事人可以通過以下途徑維權:
(1)當事人可以先收集房屋被偷拆的證據,然后向公安機關報案,讓公安機關介入調查;
(2)如果是被行政機關強拆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一條
一、實施強制拆除房屋應注意的事項
(一)組織強制拆遷的力量。如果強制拆遷戶數較多、難度較大,需要組織相應的力量協助執行。在實際工作中,通常是組織當地的公安警察和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等多方面人員,配合做好工作。
(二)強制拆遷涉及被拆遷戶的切身利益,是重大而嚴肅的執法活動,實施時應著重把握好下列法律環節:
1、先行告誡說服。在強制拆除之前,仍應由拆遷人、拆遷主管部門、基層組織和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對被拆遷戶進行說服,講清道理,說明利害關系,盡可能促使被拆遷人戶權衡得失,轉變思想,主動讓房拆除。對確實無法說通的,再實施強制拆除。
2、全面保全證據。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的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強制拆除房屋前,應請公證人員到場,對被拆遷戶的房屋、家具等財產狀況予以錄像、照相、做好記錄、登記在冊,并且由有關人員簽名確認,以防產生爭議時備查。
3、妥善保管財物。拆房時,須通知被拆遷戶家庭成員及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人所在的單位負責人到場,將被拆遷戶的財產逐一清點登記,并由上述人員和強制拆遷工作人員簽名后,交給被拆遷人。被拆遷人不肯接收的,可集中統一保管或提存,不能損壞,更不能丟失。
4、保障人身安全。注意被拆遷戶的思想動態,隨時勸解。對確有阻礙強制拆房、行為過激、情節嚴重的被拆遷戶或其他人員,可依法由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以確保各方人身安全。
5、事后跟蹤。實施強制拆遷后,房屋雖拆除了,但并不等于矛盾解決了,還往往會在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有爭議的情況下,又形成拆遷人與拆遷主管部門、當地人民政府之間的爭議,有關部門、單位應當繼續跟蹤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對被拆遷戶所提的具有合理因素的要求,仍應重視考慮。被拆遷人所在的基層組織、單位負責人應對被拆遷人多加關心,深入細致地對其講解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幫助溝通思想,理順情緒。拆遷主管部門應繼續召集拆遷人員和被拆遷人進行調解,以求達成一致。被拆遷人上訪時,有關部門應了解情況,掌握法規、政策、有針對性地宣傳引導等。
個人房屋被強盜強拆了可以報警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強拆的刑事責任有哪些?
1、造成被拆遷人受傷的,根據《刑法》234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視情節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直至死刑。
2、私闖民宅?!缎谭ā返?45條還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征地申請強拆的規定是怎樣的?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
第二十條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行政強制拆遷,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行政強制拆遷申請書;
(二)裁決調解記錄和裁決書;
(三)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
(四)被拆遷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書;
(五)被拆遷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轉用房權屬證明或者補償資金證明;
(六)被拆遷人拒絕接收補償資金的,應當提交補償資金的提存證明;
(七)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條依據強制拆遷決定實施行政強制拆遷,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并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
第二十二條
行政強制拆遷應當嚴格依法進行。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人單位代表到現場作為強制拆遷證明人,并由公證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及其房屋內物品進行證據保全。
第二十三條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或者行政強制拆遷執行人員違反本規程的,由所在單位給予警告;造成錯案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錯案責任;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拆遷人、接受委托的拆遷單位在實施拆遷中采用恐嚇、脅迫以及停水、停電、停止供氣、供熱等手段,強迫被拆遷人搬遷或者擅自組織強制拆遷的,由所在市、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責令停止拆遷,并依法予以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偷拆房屋應立即報警追究刑責,書面向公安局提出保護要求,可提起訴訟和復議以獲得拆遷補償;政府可依法組織偷拆強拆,但需裁定準予組織,其他單位和個人無權實施;如行政機關實施偷拆,可通過協商獲得經濟補償或通過復議或訴訟解決。
法律分析
一、偷拆房屋怎么處理是正確的?
在房子遭遇偷拆強拆的狀況下,首先應判斷偷拆強拆行為是否是違法的,如果違法應立即報警尋求警方幫助,并要求追究相關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以書面的方式和手段向公安局提出保護的要求,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和復議,進而得到拆遷補償款。
應報警并要求立案偵查,書面向公安局提出保護,以獲得拆遷補償。
先判斷其是否是違法行為。違法偷拆強拆維權的基本方法:
(一)遇到偷拆強拆侵害應立刻報警。
(二)在被偷拆強拆后應要求立案偵查,追究相關人的刑事責任。
(三)在面臨恐嚇、壓迫以及對人身、財務等造成威脅的,應書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護。
(四)在允許的條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為等復議。
(五)訴訟目的主要是推動問題的解決,得到合理的拆遷補償。
二、政府可以實施偷拆強拆嗎?
(一)對于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組織偷拆強拆。
(二)對于作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經人民法院裁定準予組織偷拆強拆。
(三)依據《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四條“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后,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規定強制執行。”
(四)對于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已作出征收補償決定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經過司法訴訟,已產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組織偷拆強拆。
除以上機關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實施房屋偷拆強拆。
如果是行政機關實施偷拆房屋的行為的,那么行政機關的行為就屬于違法的行為,行政相對人可以選擇合法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一般情況下,如果是可以協商的,那么就可以由實施拆遷行為的行政機關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是無法協商的,那么就需要通過復議或者是訴訟的方式處理。
結語
綜上所述,對于偷拆房屋的處理,首先應判斷其是否違法,如違法應立即報警并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可以書面向公安局提出保護要求,也可通過法院提起訴訟和復議,以獲得拆遷補償款。政府可以依法組織偷拆強拆,但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其他單位和個人無權實施房屋偷拆強拆。如果行政機關實施違法偷拆行為,行政相對人可以采取合法方式維護權益,如協商經濟補償或通過復議和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章 補 償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同時廢止。本條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項目,繼續沿用原有的規定辦理,但政府不得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章 補 償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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