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局強拆程序違法怎么賠償2025,政府拆違建選擇性執法怎么辦,政府拆違建選擇性執法可以向政府部門進行申訴,申訴不成可以通過訴訟處理。所謂區別對待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選擇性執法,選擇性執法,是指享有行政管理職能、權限的行政主體實施具體行政行為時
政府拆違建選擇性執法可以向政府部門進行申訴,申訴不成可以通過訴訟處理。
所謂區別對待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選擇性執法,選擇性執法,是指享有行政管理職能、權限的行政主體實施具體行政行為時,在時間、方式、程序、法律適用等方面對行政相對人進行區別對待的一種行政執法行為。
選擇性執法作為行政執法的一種特例情形,具有以下幾點基本特征:雖然行政主體在執法時往往要考量依法行政原則,即“法無明文規定即禁止”,遵循著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但是法的規定留有空白處,法律存在滯后性,這時執法者往往會通過自身經驗進行判斷執法,還有就是我國現階段行政法律體系還在逐漸完善中,存在著有的下位法對于執法的具體操作進行了細致的規定,但該項法律規范與其上位法沖突,執法人員或是為避免麻煩或是因自身法治知識有限,選擇直接適用不合理的下位法。這都會出現一個行為同時適用多種不同法律規范的情況。
另一方面講,如果政府接到違建舉報或者發現違建首先會派相關人員到違建現場進行勘探,對于這個被舉報的建筑進行調查,如看該建筑是否獲得相關部門審批,或者是否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是否在規劃范圍之內建設等相關證件的調查,然后對這個建筑性質做出判定,看這個建筑是否是違章建筑。一系列調查過后,認定該建筑屬于違法建筑后,政府將會向違建人員下發一個處罰決定書,責令違建人員限期拆除,如若違建人員不給予理睬,政府將會采取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三十一條 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憲法》
第四十一條 對于公民的申訴、控告或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法律分析:
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的時候,違法建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七條 建設單位未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六個月內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驗收資料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補報期不補報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八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各地的城市管理部門也就是城管并無權利直接對違法建筑進行強拆。但是在實踐中,可以看到城管會組織人員對違建進行強拆,當地人民政府授權給城管部門,賦予其一定的權利,允許其對違建進行強拆。所以,在授權的情況下城管才有權利對違建強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條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并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一)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二)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三)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
法律分析:無權。執法局直接拆除違法建筑的行為是違法的。因為法律并沒有賦予政府工作部門強制直接拆除違法建筑的權力,即使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成政府工作部門強制直接拆除違法建筑,也只是受委托執行強制拆除而已。也就是說,拆除違法建筑的強制執行主體應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同意,政府工作部門無權實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四十四條 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八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城管強拆違章建筑的處理辦法如下:1、如果是合法強制拆遷,政府部門會下發相應的拆遷裁決書或行政決定書,對此行政行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2、如果是非法強制拆遷,則對于非法的行政行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要求確認其行政行為違法,并要求對因違法行為而造成的財產損失予以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違建的認定標準是什么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4、擅自將臨時建筑設成為永久性建筑。
法律分析:城管執法不公平可以投訴、復議或者是起訴。對于城市執法部門不公平侵犯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相對人可以就具體執法人的行為去主管部門投訴或者有證據證明的情況下去紀檢監察部門監督舉報,或者向上一級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撤銷或者更改其執法行為,對此不服的,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作出行政復議決定,適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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