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人能否自行實施強制拆遷行為2025,拆遷人可以自行實施強制拆遷行為嗎,拆遷人可以自行實施強制拆遷行為嗎
強制拆遷涉嫌故意傷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在房屋拆遷過程中,若拆遷工作人員不遵守國家的法律,采取野蠻的手段對拆遷房屋、拆遷房屋內的物品進行損毀,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進行人身侵害,均有可能觸犯上述刑法罪名的規定,從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法律分析:關于行政強制拆除的程序,目前相關的配套性規定尚不健全,依據城鄉規劃法、行政強制法等法律規定,其必經程序大體如下:
1、城市規劃區內違建行政強制拆除程序:
違建認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成程序----有關部門做出責令限期拆除處理決定----公告并送達----行政復議或訴訟---復議維持、訴訟敗訴或者不提起復議或者訴訟、又不自行拆除(三個月屆滿)----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作出強制執行決定---送達---行政復議或訴訟---復議維持或訴訟敗訴、催告(一般為10天)---強制拆除
2、鄉、村莊規劃區內違建行政強制拆除程序:
違建認定---鄉、鎮政府作出責令限期拆除處理決定---公告并送達---行政復議或訴訟---復議維持、訴訟敗訴或者不提起復議或訴訟、又不自行拆除(三個月屆滿)----鄉、鎮政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送達---行政復議或訴訟---復議維持或訴訟敗訴、催告(一般為10天)---強制拆除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法律分析:
我國法律已經取消行政機關自行強拆,規定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強拆。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不可以。拆遷人不得自行實施強制拆遷行為。
對于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而經行政機關裁決的,行政機關有權根據裁決實施強制拆遷或申請法院強制拆遷。
對于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而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拒不搬遷的,拆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并依法申請法院先予執行,或待法院判決生效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一、廠房拆遷和房產糾紛怎么辦
(一)行政裁決
對拆遷人與被拆遷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安置協議,就補償安置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裁決。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實施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的內容包括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二)依法起訴
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60日內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為了不影響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在訴訟期間,拆遷人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了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情況下,訴訟期間可以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三)強制拆遷
在城市房屋拆遷過程中,如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絕執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作出的裁決,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實施強制拆遷。
實施強制拆遷必須以裁決為前提。對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強制拆遷。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執行,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二、房屋拆遷補償流程
(一)拆遷人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
(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按房屋拆遷許可證內容向社會發布公告。
(三)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人向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四)
確定拆遷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對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遷補償方式分為一般情形的補償和特殊情形的補償兩類。一般情形的補償分貨幣補和房屋產權調換、結算價差,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補償方式。特殊情形的補償被拆遷人不能選擇,或只作貨幣補,或只作房屋產權調換、結算價差。
(五)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六)裁決拆遷。
(七)強制拆遷。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處申請辦理證據保全的義務。
(五)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六)裁決拆遷。
(七)強制拆遷。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處申請辦理證據保全的義務。
三、法律規定拆遷糾紛該怎么辦
拆遷糾紛該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行政裁決
對拆遷人與被拆遷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安置協議,就補償安置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當事人可以按照向有關部門申請裁決。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實施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的內容包括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二)依法起訴
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60日內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為了不影響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在訴訟期間,拆遷人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了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情況下,訴訟期間可以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三)強制拆遷
在城市房屋拆遷過程中,如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絕執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作出的裁決,《拆遷條例》規定,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實施強制拆遷。
實施強制拆遷必須以裁決為前提。對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強制拆遷。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執行,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分析:強制拆遷的執法主體是市、縣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法院,但是,在實踐中,這個工作一般授權或者委托給鄉鎮、街道、村委會、居委會或者拆遷公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
人民法院裁定準予執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執行。
●拆遷人能否自行實施強制拆遷行為呢
●拆遷人能否自行實施強制拆遷行為的規定
●拆遷可以強制拆遷嗎
●拆遷是否可以強制
●拆遷可以自己選擇補償方式嗎
●拆遷可以自己申請嗎
●拆遷政府可以強拆老百姓的住宅嗎
●國家拆遷可以強行拆遷嗎
●拆遷限制人身自由可以打110嗎?
●拆遷能強制嗎
●拆遷人可以自行實施強制拆遷行為嗎為什么
●拆遷人可以自行實施強制拆遷行為嗎為什么
●拆遷可以強制執行嗎
●拆遷允許強拆嗎
●拆遷可以自己選擇補償方式嗎
●拆遷可以自己申請嗎
●拆遷辦可以強制拆遷嗎
●拆遷政府可以強拆老百姓的住宅嗎
●拆遷限制人身自由可以打110嗎?
●房屋拆遷可以自己拆嗎?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拆遷人能否自行實施強制拆遷行為的規定,拆遷可以自己申請嗎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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