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植林地拆遷補償標準2025,關于林下種植的征收補償規定有哪些,關于林下種植的征收補償規定,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以及社會保障費用。這些費用旨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水平和長遠生計。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關于林下種植的征收補償規定,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以及社會保障費用。這些費用旨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水平和長遠生計。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征收林地的補償標準通常根據土地類型和使用年限來確定。例如,防護林地和用材林地的補償費標準通常為造林當年每畝1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到800元。經濟林和竹林的補償標準則以造林、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畝產值三至五倍計算。對于特殊用途林,如國防林、實驗林等,補償標準可能是防護林林木補償費的二至三倍。
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這包括林地上的林木、苗木以及其他附著物的補償。例如,苗木的補償可能以征用、占用當前或前三年平均畝產值計算。對于“四旁”林木(即路旁、水旁、村旁、宅旁),補償可能按植樹、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計算。
三、社會保障費用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確保他們的長遠生計有保障。這部分費用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
總的來說,林下種植的征收補償規定因土地類型、使用年限和附著物種類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具體實施時,還需根據當地政策和實際情況進行具體計算和協商。如有需要,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當地政府相關部門以獲取更詳細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上述補償規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被征地農民的權益,但在實際操作中仍可能遇到各種問題。因此,被征地農民應了解自己的權益,積極參與協商,確保自身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一、林木補償的一般規則
1、征收房前屋后種植的果樹,根據不同樹種、數量規格、年限等情況給予補償。
2、對成片種植果樹、果園的,在合理種植密度內,按不同規格情況給予補償。間種、套種兩種以上果樹、樹木或其他作物的,若樹木總數量不超過最高種植密度,則分別補償;若樹木總數量超過最高種植密度,按其中一種的最高限額補償;不接受以上方式補償的,可以根據林業或農業部門對該果園、果樹種植的工程設計規定和現實收入狀況實際評估補償。
3、征收林地上的林木,可分用材林和經濟林、薪炭林、防護林、特別用途林進行補償。
4、苗圃地的果樹苗木,藥材能搬遷或移栽的補償搬運費和移栽費,不能搬遷或移栽的參照市場價格酌情補償。
5、花卉與園林綠化苗木根據其種類、規格等情況給予補償(補償標準為移栽費、移栽損失費,不能搬運或移栽的參照市場價格酌情補償。
二、征收林地每種樹木的補償標準是多少
1、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
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32000元。
2、柞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0—66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0元。
3、紅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6000元。
4、落葉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130000;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00元。
5、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三、相關法律依據
1、《森林法》第二章第十八條規定:進行勘查、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應當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須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并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2、《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二章第十六條規定:勘查、開采礦藏和修建道路、水利、通訊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須遵守下列規定用地單位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用地申請,經審核同意后,按照國家有規定的標準交森林植被恢復費,領取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用地單位憑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土地行政部門不得受理建設用地申請。
3、《森林法》第二章第十八條規定:必須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并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01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
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32000元。
02柞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0元。
03紅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6000元。
04落葉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00元。
05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06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07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08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09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10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11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12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此外,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補償標準是怎么樣的?一般林木(楊柳榆槐等),幼齡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35-65元;中齡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220—300元;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50元。
上述標準僅供參考,被征地農民可以在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查詢具體補償標準。
征占林木補償標準: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1—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36000元。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32000元。具體標準如下:1、林木補償標準 ⑴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 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32000元。 ⑵柞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0元。 ⑶紅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56000—62000元;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6000元。 ⑷落葉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0—250000元;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130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補償標準 一般林木(楊柳榆槐等) 幼齡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35-65元;中齡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50元。 3、森林植被恢復費 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苗圃地每畝120000元; 未成林每畝86600元; 防護林、特種用途林每畝63360元、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每畝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畝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每畝43340元。4、林業設計費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復費總和的3%收取。征地補償 1、 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 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其他稅費 1、耕地占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征地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占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況。 2、確認征地調查結果。 3、組織征地聽證。 4、簽訂征地補償協議。 5、公開征地批準事項。 6、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 房屋地上物補償標準 1、房屋補償標準 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 搗(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著物補償標準 倉房每平方米補償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補償165元。 沼氣池每個補償4600元。 廁所每平方米補償190—300元。 豬雞舍每平方米補償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補償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補償180—330元。 磚石墻每延長米補償190元。 格柵(含工藝格柵欄)每延長米補償450元。大門樓每個補償2400元。 飲用水井(含壓水設備)每眼補償1000元。 農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設備)每眼補償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設備)每眼補償3萬元。 排水管(塑料管、鑄鐵)每延長米補償80—150元。 電話移機補助費每戶200元。 有線電視遷移補助費每戶300元。 墳每座補償5000元。 3、異地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地、配套設施、租房費等)每戶2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林地征收的補償標準具體如下:
1、防護林地、用材林地的補償費標準:造林當年為1000元/畝,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2、經濟林、竹林的補償標準:以造林、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畝產值三至五倍計算。暫定投產前每畝按1500~5000元計算,投產后每畝按5000~30000元計算。
3、特殊用途林的補償標準:以防護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三倍計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標的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計算。
4、苗木以征用、占用當前或前三年平均畝產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才樹苗一年生苗木每畝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畝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畝3500~6000元;珍貴綠樹苗以一般用材樹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
5、“四旁”林木:按植樹、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材樹植樹當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計算;珍貴常綠樹木以一般用材樹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第十八條 必須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并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林地征收補償費用包括以下3個方面:1.土地補償費2.安置補助費3.林木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上述三項都是直接補貼給該林地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此外,征收部門還應繳納納森林植被恢復費,專門用來恢復因征地而減少的林地植被面積。此項費用要交給當地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進行勘查、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應當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須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并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森林植被恢復費專款專用,由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統一安排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植樹造林面積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減少的森林植被面積。上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督促、檢查下級林業主管部門組織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的情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復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森林植被恢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盜伐株數十倍的樹木,沒收盜伐的林木或者變賣所得,并處盜伐林木價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五倍的樹木,并處濫伐林木價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拒不補種樹木或者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林業主管部門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盜伐、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本法規定,進行開墾、采石、采砂、采土、采種、采脂和其他活動,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毀壞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可以處毀壞林木價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違反本法規定,在幼林地和特種用途林內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毀壞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拒不補種樹木或者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林業主管部門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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