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賚特旗房屋拆遷補償2025,內蒙古扎賚特旗房屋拆遷多少錢一平,房屋拆遷補償的具體金額因地區、房屋類型、房屋結構和市場價值等因素而有所差異,無法給出內蒙古扎賚特旗房屋拆遷確切的每平米補償金額。但一般來說,拆遷補償包括以下幾個主要方面:房屋價
房屋拆遷補償的具體金額因地區、房屋類型、房屋結構和市場價值等因素而有所差異,無法給出內蒙古扎賚特旗房屋拆遷確切的每平米補償金額。但一般來說,拆遷補償包括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房屋價值的補償: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搬遷與臨時安置的補償:
根據同一條例的第二十二條,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支付搬遷費。
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在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應支付臨時安置費或提供周轉用房。
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條例第十七條還規定,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也應得到補償。
具體到內蒙古扎賚特旗,要確定房屋拆遷每平米的補償金額,需要參考當地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政府發布的補償標準以及專業評估機構的評估結果。建議您咨詢當地房屋征收部門或相關律師,以獲取最準確和最新的拆遷補償信息。
此外,補償金額可能會因房屋的具體情況(如結構、裝修、地理位置等)而有所調整。因此,在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前,請務必詳細了解并確認各項補償內容。
一、呼和浩特拆遷賠償標準如下:
拆遷是指取得拆遷許可的單位,根據城市建設規劃要求和政府所批準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和附屬物,將該范圍內的單位和居民重新安置,依法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實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塬用途給予補償。唿和浩特市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參考如下。土地征收補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構成。
(一)、征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征地補償標準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塬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叁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政府征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征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征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塬則的征收行為都屬于違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二、呼和浩特市拆遷補償條例
一般都是根據當地的市場情況進行賠償,但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叁)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內蒙古拆遷補償標準:樓房每平方米補償650元,磚瓦房400元,平房300元;倉房120元,水泥地坪25元,沼氣池400元,廁所50-100元;豬雞舍50-100元,塑料大棚25-30元,菜窖50-130元,磚石墻每延長米50元。
法律分析
內蒙古拆遷補償標準如下:
1、拆遷二層以上的樓房,每平方米應補償650元;
2、拆遷搗制磚砼結構的房屋,應按照每平方米550元進行補償,磚瓦房每平方米應補償400元,平房每平方米應補償300元;
3、拆遷倉房每平方米應按照補償120元進行補償,拆遷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應按照25元進行補償,拆遷沼氣池每個應按照400元進行補償、廁所每平方米應按照50—100元進行補償;
4、拆遷豬雞舍每平方米應按照50—100元進行補償,拆遷塑料大棚每平方米應按照25—30元進行補償,菜窖每平方米應按照50—130元進行補償,拆遷磚石墻每延長米應按照50元進行補償。
拓展延伸
內蒙古拆遷政策下,如何計算拆遷補償金額?
根據內蒙古拆遷政策,拆遷補償金額的計算是基于多個因素的綜合考慮。首先,補償標準會根據被拆遷房屋的性質、面積、使用年限等因素進行評估。其次,還會考慮被拆遷房屋所處的地理位置、市場價值以及周邊配套設施等因素。此外,拆遷補償金額還會受到市場調研和評估機構的專業意見的影響。最后,政府部門會進行審核和審批,確保拆遷補償金額的公平合理。因此,具體的拆遷補償金額需要根據各種因素進行綜合評估和計算,以確保公眾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結語
內蒙古拆遷補償標準的確定是一個綜合考慮多個因素的過程,包括房屋性質、面積、使用年限,以及地理位置、市場價值等。專業的市場調研和評估機構會提供專業意見,政府部門會審核和審批,以保障公眾的合法權益。拆遷補償金額的公平合理需要綜合評估和計算,確保各方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一、房屋地上物補償標準
1、房屋補償標準
(1)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650元。
(2)搗(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550元;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補償3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著物補償標準
(1)倉房每平方米補償120元。
(2)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補償25元。
(3)沼氣池每個補償400元;廁所每平方米補償50—100元。
(4)豬雞舍每平方米補償50—100元。
(5)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補償25—30元;菜窖每平方米補償50—130元。
(6)磚石墻每延長米補償50元;格柵(含工藝格柵欄)每延長米補償150元。
(7)大門樓每個補償400元。
(8)飲用水井(含壓水設備)每眼補償2000元;農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設備)每眼補償2000元;排灌大井(含設備)每眼補償1萬元;排水管(塑料管、鑄鐵)每延長米補償10—30元。
(9)電話移機補助費每戶200元;有線電視遷移補助費每戶300元。
(10)墳每座補償300元。
3、異地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地、配套設施、租房費等)每戶6000元。
二、征地補償標準
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3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76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64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4.4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64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72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16萬元。
(二)其他稅費
1、耕地占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征地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占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由遼寧省征地事務服務處具體組織實施,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以上就是內蒙古房屋拆遷賠償標準的具體細化以及征地賠償的相關介紹,各位內蒙的拆遷戶們可以根據上述補償標準計算自己的補償金。如果在補償過程中存在爭議可以當事人雙方進行協商,協商未果的可以去申請民事訴訟以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新拆遷法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城市房屋拆遷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內政辦發〔2008〕66號2008年10月28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縣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為進一步做好城市房屋拆遷工作,規范拆遷行為,確保城鎮化戰略的順利實施,切實維護拆遷當事人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依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內蒙古自治區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我區建立城市房屋拆遷住房保障制度和提高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城市房屋拆遷保障制度,規范城市房屋拆遷行為國務院和自治區2001年和2002年修訂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實施后,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補償安置標準,大多數被拆遷群眾得到了合理補償。但是,部分收入低、住房面積小的被拆遷困難群眾,依靠現有法律法規,按照市場機制無法解決房屋拆遷后的住房問題。為此,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對城市住宅拆遷建立最低補償金額、最小還遷面積兩個最低保障制度。各地的產權調換最小還遷面積不得低于建筑面積50平方米,貨幣補償的最低補償金額不得低于按照當地同等地段商品住宅平均售價購買建筑面積50平方米住宅的金額。各盟市、旗縣要根據當地人均住宅建筑面積和商品住宅平均售價,制定出臺本地區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貨幣補償金額和產權調換最小還遷面積標準,并向社會公布。
二、提高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為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切實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適當提高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建立同一地段“拆一還一”產權調換或者貨幣補償制度。經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拆遷房屋進行市場價值評估,拆遷當事人雙方確定房屋補償金額后,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拆一還一”補償方式,即按照房屋所有權證標明的建筑面積進行補償。如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方式,應還遷同面積的住宅房屋;如選擇貨幣化補償方式,應按照同等地段的新建商品住宅平均售價乘以被拆遷房屋所有權證標明的建筑面積(包括公攤面積)進行補償。同時,拆遷人應當根據房地產價格評估結果,對被拆遷人的附屬房屋、附屬設施、裝修部分等方面進行補償。非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仍按房地產市場評估確定的被拆遷房屋補償金額進行補償、安置。
三、合理確定房屋拆遷中的搬遷和臨時安置補助標準各盟市、旗縣應根據當地物價水平,合理確定本地區的房屋搬遷補助和臨時安置補助標準,每年公布一次。地級城市市區和盟行政公署所在地的市、鎮搬遷補助費每平方米不得低于10元,每戶不得低于600元;臨時安置補助費每月每平方米不得低于8元??h級城市和旗縣所在地鎮的搬遷補助費每平方米不得低于8元,每戶不得低于500元;臨時安置補助費每月每平方米不得低于6元。
四、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進一步做好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做好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城鎮化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區、各部門要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深刻認識做好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領導,依法管理,不斷完善相關政策,切實維護拆遷當事人特別是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保持社會和諧穩定。自本通知下發后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拆遷項目,應當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規定執行。這就是對內蒙古房屋拆遷賠償標準規定是什么問題的回答。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城市房屋拆遷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內政辦發〔2008〕66號2008年10月28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縣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為進一步做好城市房屋拆遷工作,規范拆遷行為,確保城鎮化戰略的順利實施,切實維護拆遷當事人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依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內蒙古自治區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我區建立城市房屋拆遷住房保障制度和提高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城市房屋拆遷保障制度,規范城市房屋拆遷行為國務院和自治區2001年和2002年修訂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實施后,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補償安置標準,大多數被拆遷群眾得到了合理補償。但是,部分收入低、住房面積小的被拆遷困難群眾,依靠現有法律法規,按照市場機制無法解決房屋拆遷后的住房問題。為此,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對城市住宅拆遷建立最低補償金額、最小還遷面積兩個最低保障制度。各地的產權調換最小還遷面積不得低于建筑面積50平方米,貨幣補償的最低補償金額不得低于按照當地同等地段商品住宅平均售價購買建筑面積50平方米住宅的金額。各盟市、旗縣要根據當地人均住宅建筑面積和商品住宅平均售價,制定出臺本地區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貨幣補償金額和產權調換最小還遷面積標準,并向社會公布。
二、提高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為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切實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適當提高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建立同一地段“拆一還一”產權調換或者貨幣補償制度。經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拆遷房屋進行市場價值評估,拆遷當事人雙方確定房屋補償金額后,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拆一還一”補償方式,即按照房屋所有權證標明的建筑面積進行補償。如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方式,應還遷同面積的住宅房屋;如選擇貨幣化補償方式,應按照同等地段的新建商品住宅平均售價乘以被拆遷房屋所有權證標明的建筑面積(包括公攤面積)進行補償。同時,拆遷人應當根據房地產價格評估結果,對被拆遷人的附屬房屋、附屬設施、裝修部分等方面進行補償。非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仍按房地產市場評估確定的被拆遷房屋補償金額進行補償、安置。
三、合理確定房屋拆遷中的搬遷和臨時安置補助標準各盟市、旗縣應根據當地物價水平,合理確定本地區的房屋搬遷補助和臨時安置補助標準,每年公布一次。地級城市市區和盟行政公署所在地的市、鎮搬遷補助費每平方米不得低于10元,每戶不得低于600元;臨時安置補助費每月每平方米不得低于8元。縣級城市和旗縣所在地鎮的搬遷補助費每平方米不得低于8元,每戶不得低于500元;臨時安置補助費每月每平方米不得低于6元。
四、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進一步做好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做好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城鎮化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區、各部門要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深刻認識做好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領導,依法管理,不斷完善相關政策,切實維護拆遷當事人特別是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保持社會和諧穩定。自本通知下發后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拆遷項目,應當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規定執行。這就是對內蒙古房屋拆遷賠償標準規定是什么問題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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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扎賚特旗房屋拆遷補償政策,扎賚特旗土地征收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孫玲
內容審核:張曙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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