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被賤賣2025,法院低于市場價拍賣欠款人房屋車輛是否是賤賣欠款人資產是否合法,強制執(zhí)行中,如果經過法院調查發(fā)現欠款人名下有房產車輛或被債權人事先保全房產車輛或欠款人將房產車輛抵押給債權人,如果欠款人未能履行判決書中的付款義務,欠款人名下
強制執(zhí)行中,如果經過法院調查發(fā)現欠款人名下有房產車輛或被債權人事先保全房產車輛或欠款人將房產車輛抵押給債權人,如果欠款人未能履行判決書中的付款義務,欠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多半可能會被強制執(zhí)行,法院強制執(zhí)行欠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是通過強制司法拍賣的方式將房屋車輛變現,而法院拍賣的房產或者車輛也就是所謂的法拍房、法拍車都是通過京東或者淘寶等網絡司法拍賣平臺降價拍賣,且法院對欠款人名下房車車輛的起拍價是遠低于市場價,拍賣成交價也是低于市場價的,那么對于法院以遠低于市場價格的方式拍賣欠款人名下的房屋車輛,是否合法,是否侵害欠款人合法權利,是否是在賤賣欠款人財產。
法院以遠低于市場價作為起拍價拍賣欠款人名下的房屋車輛不違法不侵害欠款人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了人民法院拍賣欠款人名下房產車輛“起拍價由人民法院參照評估價確定;未作評估的,參照市價確定,并征詢當事人意見。起拍價不得低于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七十”。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網絡司法拍賣競價期間無人出價的,本次拍賣流拍。再次拍賣的起拍價降價幅度不得超過前次起拍價的百分之二十”。從以上兩條可以看出法院在強制執(zhí)行拍賣欠款人名下房產車輛,在拍賣確定起拍價時,是有權按照低于市場價起拍的,甚至最低可以按照市場價的百分之七十起拍,而且根據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第二次拍賣還可以在前次拍賣的基礎上再降價百分之二十,也就是說法院最終起拍欠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的起拍價可以定在低于市場價的百分之四十四,也就是市場價五點六折起拍,而這是法律規(guī)定的法院拍賣欠款人名下房產車輛的起拍價確定方式,所以法院低于市場價拍賣欠款人名下房產車輛不違法,也不存在侵權。
法院拍賣欠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的起拍價成交價均低于市場價不是在有意賤賣欠款人名下資產拍賣欠款人房產和車輛的起拍價并非最終買賣的成交價格,拍賣不同于普通的買賣,拍賣是多人參與競價購買,誰出的價格高誰買得房產車輛,所以起拍價說明不了任何問題,起拍價只能決定成交最低價而決定不了最終成交價,那如果經過競價房產車輛的最終成交價還是低于市場價,是不是就說明法院就是在賤賣欠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呢,即使最終拍賣成交價低于市場價也不能說明是在賤賣欠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因為拍賣是公開進行的,說白了就是市場競價后的結果,成交價高于市場價也好低于市場價也罷,都是市場決定的,法院是決定不了操控不了,除非法院有意不讓誰競買那才是違法操縱拍賣,而之所以出現法拍房法拍車成交價普遍低于市場價,原因在于供求關系,經濟學告訴我們,價格是由供給和需求決定的,當一個物品供給量大于需求量那么這個物品的價格就會低,當一個物品供給量小于需求量那么這個物品價格就會高,物以稀為貴就是這個意思,而法拍房法拍車的供給量是大于需求量的,很多人特別是普通人是不了解法拍房法拍車的購買渠道的,即使了解價格也很低但是也會猶豫擔心房產車輛的糾紛矛盾而不敢購買,導致法拍房法拍車進入不了普通人的需求范圍,只有一些中介會購買轉賣賺取差價,所以法拍房法拍車的成交價一般不太可能高于市場價。
對于法院低價拍賣欠款人房產車輛是否是賤賣欠款人資產你怎么看,歡迎評論區(qū)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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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生債務糾紛,債務人的車可以進行買賣。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規(guī)定,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第五百三十九條規(guī)定,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一、債務人轉移財產我該怎么辦啊?
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的,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行使撤銷權有以下情形:(1)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2)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或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收購他人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二、父母欠債可以強制執(zhí)行子女的房產嗎?
父母欠債不可以執(zhí)行子女的房產,但是如果父母欠債后,為了逃避債務將房屋贈與子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法院撤銷該贈與行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規(guī)定,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第五百三十九條規(guī)定,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
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第五百三十九條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法律分析:會的。傳銷行為是一種犯罪行為,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政策的。
法律依據:《禁止傳銷條例》 第二十四條 有本條例第七條規(guī)定的行為,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本條例第七條規(guī)定的行為,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本條例第七條規(guī)定的行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有糾紛的財產不能由當事人隨意處分。否則要追究法律責任。債務糾紛可以通俗的理解為因各種金錢借貸償還關系問題,引發(fā)的矛盾的發(fā)生。債務糾紛也就是人與人之間因金錢而引起的矛盾,稱之為債務糾紛,法定義務:債務人有義務按約定。
債務糾紛可以拘留嗎
債務糾紛是最常見的民事糾紛之一,債務糾紛產生的原因通常是債務人不償還債務造成的,而債務人不償還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起訴債務人,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債務糾紛是屬于民事糾紛,只承擔民事責任,如果沒有涉及到犯罪的情況下,債務人是不會被拘留的。
老賴可以起訴債務糾紛嗎
老賴可以起訴債務糾紛,滿足以下條件就可以起訴:(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債務糾紛可以不出庭嗎
被人起訴后,作為被告是可以不出庭。但是,作為被告,如果在法院開庭時不出庭,就放棄了答辯和對原告進行抗辯的權利,也失去了與原告進行調解的機會,對被告是不利的。而且,根據法律規(guī)定,經法院合法傳喚,被告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依法進行缺席審理和判決。
債務糾紛可以報警嗎?
首先債務糾紛,要判斷是詐騙還是民事糾紛,能不能報警,關鍵看債務人是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實施了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如果是詐騙,則受害人應當報警,警察也應當立案偵查。當然,如果是普通的經濟糾紛,警察會告知當事人不構成詐騙犯罪,當事人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因為民間借貸糾紛屬于民事糾紛,公安部有規(guī)定,嚴謹公安機關插手民事糾紛,所以一般情況下,不會管民間借貸糾紛,根據公安部相關規(guī)定,公安不能插手合同、債務等經濟糾紛案件,除非涉及人數眾多,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集資詐騙等犯罪,公安機關才會介入。普通的債務糾紛,借款不還等公安機關不會處理,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
債務糾紛已執(zhí)行還可以上訴嗎
債務糾紛已經執(zhí)行了的,說明判決書已經生效,因此當事人不可以再上訴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可知,如果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需要在收到判決書之日齊全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沒有上訴的,則判決生效,一方當事人有權向法院申請執(zhí)行。對于已經生效的判決書,如果當事人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需要向法院提交再審申請書,法院在收到當事人提交的再審材料之日起三個月內進行審查,認為符合再審條件的裁定再審,認為不符合再審條件的裁定駁回申請。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申請再審并不會導致執(zhí)行中止,只有在法院裁定再審后才會中止執(zhí)行。
一、法院拍賣的車能買嗎1、法院拍賣的車能買。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行政執(zhí)法部門依法沒收并拍賣,或者被仲裁機構依法仲裁裁決,或者被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時,現機動車所有人在辦理轉移登記時,應當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協助執(zhí)行通知書》辦理轉移登記的同時,補發(fā)機動車登記證書。2、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三十條被監(jiān)察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zhí)法部門依法沒收并拍賣,或者被仲裁機構依法仲裁裁決,或者被監(jiān)察機關依法處理,或者被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機動車所有權轉讓時,原機動車所有人未向現機動車所有人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現機動車所有人在辦理轉讓登記時,應當提交監(jiān)察機關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協助執(zhí)行通知書,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執(zhí)法部門出具的未得到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原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作廢,并在辦理轉讓登記的同時,補發(fā)機動車登記證書。二、法院拍賣車輛流程是什么1、評估價格評估價格是拍賣的前置程序。在對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被執(zhí)行人的財產進行變現前,法院應當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其進行價格評估;2、作出強制拍賣的決定價格評估完成后,法院可組織執(zhí)行雙方當事人協商,按評估價格將被執(zhí)行人財產抵債給申請執(zhí)行人;3、確定和委托拍賣機構對拍賣機構的選定,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統一由法院技術處委托的規(guī)定辦理;4、發(fā)布公告與展示標的拍賣機構接受法院委托后,將嚴格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和合同的約定進行拍賣公告和拍賣展示。對拍賣方案、拍賣公告等重大事項,拍賣機構應征求法院的意見,獲得法院的同意和積極配合;5、確定拍賣保留價在拍賣會召開之前,法院應當以評估價格為基礎確定拍賣保留價并告知拍賣機構;6、舉行拍賣會舉行拍賣會時,法院一般應派員到場監(jiān)拍,并將拍賣情況記入筆錄;拍賣機構亦可邀請公證員到場進行公證;7、確認拍賣結案對拍賣結果,法院應依法進行審查,審查發(fā)現拍賣機構,與競買人之間或者競買人相互之間惡意串通,并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情形,將依法裁定拍賣無效;若審查未發(fā)現上述情形,則應確認拍賣結果。
法律分析:欠多少金額法院會拍賣房子沒有金額限制。這種情況下房屋一般都會被查封、凍結,至于是否要拍賣要看被執(zhí)行人所擁有資產以及案件具體審理情況來進行決定。如果是個人的唯一住房的情況下,為保證欠款人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法院不一定會直接拍賣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zhí)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guī)定》第一條 對于被執(zhí)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zhí)行人未按執(zhí)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zhí)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zhí)行人及其所扶養(yǎng)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fā)出協助執(zhí)行通知書,被執(zhí)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yè)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廠房被賤賣的后續(xù)處理
●廠房賤賣背后故事
●廠房賣一部分給別人,產權怎么辦
●廠房賣了員工怎么賠償
●廠房賣掉要交什么稅
●廠房變賣
●廠房被拍賣了 租戶怎么辦
●廠房售賣
●廠房賣出怎么交稅
●企業(yè)賣廠房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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