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補償與產權證不一致2025,拆遷協議上的名字必須和房產證一致嗎,拆遷協議上的名字必須和房產證一致。1、拆遷協議上需要寫明被拆遷人的名字,通常情況下,房產證上登記的人即為被拆遷人;2、如果房產為共有財產,可以寫下所有共有人的名字;3、
拆遷協議上的名字必須和房產證一致。
1、拆遷協議上需要寫明被拆遷人的名字,通常情況下,房產證上登記的人即為被拆遷人;
2、如果房產為共有財產,可以寫下所有共有人的名字;
3、拆遷安置房產權證的名字應與拆遷安置協議上的名字一致;
4、回遷房的拆遷協議上的名字不可更改,因為沒有房產證的回遷房無法依法登記和辦理更名手續。
房產證的作用:
1、權屬證明: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的法律證明,表明持證人對該房產擁有所有權;
2、交易必備:在房屋買賣、贈與、繼承等交易中,房產證是必須提供的法律文件;
3、抵押貸款:房產證是申請房屋抵押貸款時的重要依據;
4、維權依據:房產糾紛發生時,房產證是維護自身權益的法律依據;
5、稅費計算:房產證上的信息是計算房產稅、土地增值稅等相關稅費的依據。
6、公共服務:在申請戶口遷移、子女就學等公共服務時,房產證常常作為重要的住址證明。
綜上所述,拆遷協議上的名字必須與房產證一致,包括共有財產和拆遷安置房產權證。回遷房的拆遷協議上的名字不可更改,因為沒有房產證的回遷房無法依法登記和辦理更名手續。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五條 房地產權利人應當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規,依法納稅。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六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法律分析:
1.動遷協議書上的名字和房產證上的名字要一樣的。
2.動遷協議書上有名字的,代表是被安置對象;安置房產證上也有名字,代表享受了安置利益。
3.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4.通常原房產證是誰的名字,拆遷協議是誰的名字,房產證也是誰的名字。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通常意義上,拆遷協議誰簽字房屋就歸誰。因為拆遷協議需要由本人親筆簽名或者授權他人代簽,若是授權他人代簽,需要提交授權委托書做為代簽證據,最終房產應當為授權人所有。一、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房屋拆遷雙方的法律行為。協議關系主要有房屋拆遷雙方當事人參加,僅有一方當事人,協議關系便不能成立。二、協議必須是房屋拆遷雙方的合法行為。所謂合法行為,是指按照房屋拆遷法規規定的要求而實施的行為。如當事人的資格,社會組織作為房屋拆遷協議當事人要有法人資格。承辦人簽訂協議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權證明。委托代理訂立協議的要有合法手續。被拆遷人簽訂協議時,應當出具產權證書、使用權證明等法律文件。凡違反法規規定,采取欺詐手段等所訂立的協議都是無效協議。【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 一、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二、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第二十六條 一、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二、補償決定應當公平,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分析:
1.動遷協議書上的名字和房產證上的名字要一樣的。
2.動遷協議書上有名字的,代表是被安置對象;安置房產證上也有名字,代表享受了安置利益。
3.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4.通常原房產證是誰的名字,拆遷協議是誰的名字,房產證也是誰的名字。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房屋拆遷補償與產權證不一致怎么辦
●房屋拆遷補償與產權證不一致有關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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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有房產證和沒房產證補償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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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協議上簽的誰的名字以后房產證就寫誰的名字嗎
●拆遷協議上的名字必須和房產證一致嗎
●拆遷協議上的名字就是辦房產證
●拆遷協議上寫的名字
●拆遷協議名字是誰產權就是誰嗎
●拆遷協議的名字有法律效力嗎
●拆遷協議書上的名字能更名嗎
●拆遷協議上的名字可以更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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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協議與房產證名字不一致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房屋拆遷補償與產權證不一致有關系嗎,拆遷補償按土地證還是房產證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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