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不認可房屋補償還是起訴再審2025,拆遷補償糾紛怎么舉證起訴再審,拆遷補償糾紛的舉證起訴再審過程涉及多個環節和步驟。以下是根據相關法律知識整理的具體流程:一、舉證階段在拆遷補償糾紛中,舉證是至關重要的一環。當事人需要收集并提供與糾紛相關
拆遷補償糾紛的舉證起訴再審過程涉及多個環節和步驟。以下是根據相關法律知識整理的具體流程:
一、舉證階段
在拆遷補償糾紛中,舉證是至關重要的一環。當事人需要收集并提供與糾紛相關的證據,以支持自己的主張。這些證據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房屋產權證明:用于證明被拆遷房屋的權屬情況;
拆遷補償協議:如果雙方曾達成補償協議,該協議將作為重要證據;
評估報告:由專業評估機構出具的關于被拆遷房屋價值的報告;
拆遷通知、公告等相關文件:用于證明拆遷的合法性和程序正當性;
現場照片、視頻等影像資料:用于記錄拆遷現場的實際情況;
證人證言:如果有目擊者或知情人士,他們的證言也可能作為證據。
二、起訴階段
在收集到足夠證據后,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時需要提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起訴狀應當詳細載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同時,當事人還需要繳納相應的訴訟費用。
三、再審階段
如果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再審申請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如提供新的證據、原判決存在錯誤等。再審程序將重新審查案件事實和適用法律,并作出最終判決。
在整個流程中,當事人應當注意遵循法律程序和規定,確保自身權益得到有效維護。同時,也可以考慮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以提高訴訟效率和勝訴可能性。
此外,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是一種行政救濟途徑,可以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和適當性審查。如果行政復議結果仍不滿意,當事人可以選擇繼續提起行政訴訟。
(一)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提出。
1、期間。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兩年內提出;
2、管轄法院。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3、提交的材料。
(1)再審申請書;
(2)申請再審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
(3)申請再審的生效裁判文書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審、再審裁判的,應同時提交一審、二審裁判文書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復印件;
(4)在原審訴訟過程中提交的主要證據復印件;
(5)支持申請再審事由和再審訴訟請求的證據材料;
(6)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7)送達地址確認書。
(二)再審申請的受理。
(三)再審申請的審查。
1、審查期限。
2、審查方式。
(四)法院做出決定。
1、決定再審。
在審查期限內,人民法院根據審查結果,決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再審的,應立案并裁定中止原判決的執行。該裁定由院長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2、駁回申請。
認為不符合上述法定再審情形的,用通知書駁回申請。
一、拆遷糾紛屬于什么案件?
一種是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是民事案件。
一種是只有拆遷單位與被拆遷人沒有達成拆遷協議,沒有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的,拆遷行政部門作出拆遷決定,被拆遷人對拆遷決定不服,向法院起訴的,才是行政案件。
二、房屋拆遷糾紛應該如何處理?
1、行政裁決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2、行政或司法強制
行政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拆遷管理部門提請公安部門強制拆遷。
司法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行政強制或司法強制只能選一種。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請或申請強制拆遷,必須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訴訟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的約定的搬遷期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進行二審訴訟。
行政訴訟上訴流程是:
(一)上訴的提起
上訴是當事人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審判決、裁定,在法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請求上一級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的訴訟行為。與刑事訴訟不同,當事人上訴是行政訴訟引起第二審程序發生的唯一動因。當事人行使上訴權,提起上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上訴人必須適格。凡第一審程序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經授權的委托代理人,都有權提起上訴。
2、上訴人所不服的一審判決、裁定,必須是法律明文規定可以上訴的判決、裁定。能夠提出上訴的判決和裁定包括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對駁回起訴、不予受理、管轄權異議所作出的裁定。
3、上訴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生法律效力。
4、上訴必須遞交符合法律要求的上訴狀。當事人提出上訴,既可以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二)上訴的受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包括當事人提交的和第二審人民法院移交的),應當審查;對有欠缺的上訴,應當限期當事人補正。上訴狀內容無欠缺的,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被上訴人,被上訴人在收到上訴狀副本之日起10日內提出答辯狀。被上訴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5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第二審人民法院經過審查,如果認為上訴符合法定條件,應予受理;如果認為不符合法定條件,應當裁定不予受理。
上訴一經受理,案件即進入第二審程序。在行政訴訟第二審程序中,被訴行政機關不得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
法律分析:1、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被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未達成拆遷安置協議的,人民法院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有關賠償糾紛和民事訴訟,不予受理,重新安置。
2、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拆遷補償可以直接提起訴訟。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被拆遷人對拆遷補償方案有異議的,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也可以先申請行政復議。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第十四條 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一)當事人在房屋拆遷補償糾紛訴訟中需要收集的證據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權證;
(2)證明被拆除房屋的結構、房屋的性質、房屋的建筑面積等證據;
(3)當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所有人與主張權利的被拆遷人不同時,還需要提交證明拆遷人對于被拆遷房屋享有接受補償安置權利的證據;
(4)證明房屋被拆除的時間的證據;
(5)已達成前拆補償協議的,還應當提交拆遷補償協議;
(6)經過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裁決的,還應提交裁決書;
(7)拆遷許可證;
(8)房屋拆遷公告及張貼公告的照片資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積丈量報告;
(11)向被拆遷人支付補償金、房屋搬遷費、電話遷移費、及過渡期安排補助費的憑證;
(12)提供過渡時期臨時用房給被拆遷人的證據;
(13)用以安置被拆遷人的房屋平面圖、建筑面積、竣工驗收報告等。
(二)當事人在土地征收補償糾紛訴訟中需要收集的證據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
(2)地上附著物估計的證明
(3)征地實施前三年的平均年產值;
(4)證明依法申報征地的文件;
(5)征地方案
(6)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及證明公告的圖片資料;
(7)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8)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9)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頒發的建設用地批準書。
一、征地拆遷補償糾紛的訴訟流程怎么走
一般情況下,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達不成補償協議,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會做出征收補償決定。如果被征收人對該征收補償決定不服,可以通過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拆遷補償糾紛怎么解決
1、行政裁決
國務院令發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2、行政或司法強制
(1)行政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拆遷管理部門提請公安部門強制拆遷。
(2)司法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行政強制或司法強制只能選一種。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請或申請強制拆遷,必須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訴訟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的約定的搬遷期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拆遷可以不認法院判決書嗎
●拆遷不同意怎么起訴
●拆遷不合理可以起訴嗎
●拆遷不服怎么辦
●拆遷不成會申請法院強拆嗎
●房屋拆遷不履行法院判決
●拆遷不合理打官司能贏嗎
●拆遷補償不滿意訴訟成功案例
●房屋拆遷賠償不合理
●拆遷房不公平怎么辦
●拆遷補償糾紛怎么舉證起訴再審呢
●拆遷補償糾紛怎么舉證起訴再審呢
●拆遷補償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拆遷賠償訴訟
●拆遷補償案件訴訟時效
●拆遷糾紛訴訟步驟
●拆遷補償方案是否可訴
●拆遷勝訴
●拆遷 訴訟
●拆遷補償起訴狀范本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拆遷不同意怎么起訴,房屋拆遷不履行法院判決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李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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