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拆遷不給員工賠償2026,政府拆遷超市停業會補償員工嗎,政府拆遷超市停業時,會補償員工。在拆遷過程中,補償通常包括多個方面,其中涉及到員工的補償主要體現在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上。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和第二十三條的規
政府拆遷超市停業時,會補償員工。
在拆遷過程中,補償通常包括多個方面,其中涉及到員工的補償主要體現在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上。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和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應當給予補償。這部分補償會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來確定。對于超市停業的情況,這意味著因拆遷導致的停業期間,員工因無法正常工作而產生的損失應當得到相應的補償。
具體來說:
一、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是針對因征收房屋而導致企業無法正常運營所產生的損失。這包括但不限于員工工資、社保等費用的支出,以及因停業而失去的預期利潤等。
二、職工安置費
如果涉及到集體企業或國有企業,還有職工安置費用的考慮。這主要是通過為下崗的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等方式來實現,以確保員工在拆遷后能夠得到妥善的安置。
綜上所述,政府拆遷超市停業時,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員工相應的補償。這體現了法律對于員工權益的保障,確保他們在拆遷過程中不會因停業而遭受損失。
1、超市因為拆遷變更地址,導致有些員工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不得不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只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才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如果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
2、超市雖然變更地址,但是員工與超市能夠繼續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沒有因為勞動地址的變更而終止。這種情況下雙方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即可,雙方可以約定因工作地的變更提高或是降低工資。如果因為拆遷導致超市出現了停產停業,停產停業期間的工資雙方也可以約定,協商不成的可以解除合同同時支付補償金,如果違約解除的超市還需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3、超市因拆遷而注銷的。如果超市因受到拆遷的影響或者潮水主決定不再繼續經營,選擇了注銷超市。這種情況下雙方的勞動合同自然就要解除,按照《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動合同解除的規定支付補償金或是賠償金。
4、超市因為拆遷而被迫破產。假設超市因為遭遇拆遷,補償資金遲遲不能到位,超市生產經營受阻,無法繼續經營,只能破產。這種情況下要根據《破產法》的規定清償。
一、在超市干了12天后可以拿工資嗎?
如果是兼職、臨時工性質,那么屬于勞務工,超市作為用工單位應當給予勞務報酬。只要有付出勞動,不管工作時間有多長,該付的薪水必須付的。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工資,勞動者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拆遷補償中,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的。
一、什么是拆遷補償
拆遷補償是指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二、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范圍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第二十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如果你經營的超市在合同期內要被拆遷,你是可以得到營業損失補償。以下是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在有營業執照的商業用房拆遷中,是可以有房屋拆遷補償、營業損失補償、設備搬遷補償、設備損壞補償等補償項目。拆遷補償金額計算方式:非居住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除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確定,不適用最低補償單價標準和價格補貼。1、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2、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對所有人的補償款為: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20%;對承租人的補償款為: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80%。3、拆除房管部門代管的非居住房屋。4、拆除房管部門代理經租的宗教團體所有非居住房屋,對所有人的補償款為: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100%;對承租人的補償款為:貨幣補償金額=市場評估價×80%。房屋補償與宅基地補償。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有營業執照的門面房,個體戶,經營用房應當按照商業用房性質補償。商業用房補償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補償停產停業損失、裝修費用、拆遷過渡費、安置等,應積極爭取。
法律分析:如果你經營的超市在合同期內要被拆遷,你可以得到營業損失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分析:因拆遷導致企業倒閉的政府會給予一定的補貼給企業,職工由單位自行補貼。企業搬遷屬于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應當按照下列標準給予補償: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經濟補償,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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