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訂約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 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訂約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 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 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 或 購買,清單附于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 型標準磁羅經: U.S.D.(大寫: 美元);
(2) 型標準磁羅經: U.S.D.(大寫 美元);
(3) 型標準磁羅經: U.S.D.(大寫: 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 ,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于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 或 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 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 %,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 %,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分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 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 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并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 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后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 或 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并事先需經甲方核準;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后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 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 乙方:
(加蓋公章) (加蓋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注:來料加工是指一個工廠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接受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按生產圖紙和生產程序進行加工,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后,加工方收取加工費用。
來件裝配是指外商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提供零配件、元器件,由工廠按要求的規格進行裝配,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后收取加工費用。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生產線,專用工具,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人等由外商負責。合同終止時生產線及專用工具等按合同規定予以處理。
加工裝配方對來料、來件不擁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若因管理不善,來料、來件遭到破壞、遺失、使用不當或超越損耗,加工裝配方承擔經濟責任。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是國際間經濟合作的一種簡便易行,有進有出,進出結合,兩頭在外,中間在內的貿易方式。
1.名詞和術語的解釋。很多人不重視這一條款,以為這只是律師們多此一舉。事實上,技術合同中往往會涉及很多專有名詞和技術術語需要說明,另外還會涉及到一些通用名詞需要界定,若不界定,就容易引起歧義。這些都是律師們總結以往的經驗、教訓而積累起來的十分有價值的內容。
2.項目名稱、內容、范圍和要求。此條似乎比較簡單,其實不然,尤其是技術功能及相關具體要求的描述必須精確、詳細、具體,沒有歧義。
3.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地域和方式。對于技術風險較小的項目應當明確項目完成的總進度和每一階段完成的進度,并直接與違約責任相聯系。對于技術風險較大的項目也應當有相應的時間要求,這樣在約定的時間里若不能完成相應的技術開發工作,雙方可以重新評估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者合同如何變更履行。
4.雙方的權利義務。除約定雙方的主權利義務外,還應當約定雙方如何相互配合,如何對對方的工作等。通常應當指定項目代表,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5.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保密條款是技術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條款,保密義務也應當是雙方的,而不是單方的。保密條款應當對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等進行定義,應當約定保密義務的范圍、方法、保密處理程序、保密期限以及失密救濟等內容。
6.風險責任的承擔。技術開發合同必備條款,應當區分技術能力和技術風險,明確約定風險責任的承擔以及控制風險的措施。
7.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成辦法,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及其支付方式。這是直接關系到受托方利益的條款,需要謹慎約定。一般應約定:委托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研究開發人;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的,委托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研究開發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對于委托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也要明確約定。對于技術合同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總算、一次總付或者一次總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預付入門費的方式。約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產品價格、實施專利和使用技術秘密后新增的產值、利潤或者產品銷售額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約定的其他方式計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遞增比例或者逐年遞減比例。約定提成支付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查閱有關會計帳目的辦法。
8.驗收標準和方法。一般應根據技術特點約定分階段驗收、試運行(生產)以及相應的技術服務。
9.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違約責任應當具體明確,不要只是簡單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經濟損失。通常應當約定延遲支付、延遲交付、不能交付等違約責任,計算方法一定要有可操作性。
10.解決爭議的方法。除協商、調解外,有仲裁和訴訟兩種方式可供選擇,各有利弊。
除了上述必備條款外,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范、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其他技術文檔,應當列為合同附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以備合同履行或者解決爭議時參考。
一、會被認定為非法壟斷技術的情況
(1)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標的技術的基礎上進行新的研究開發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進的技術,或者雙方交換改進技術的條件不對等,包括要求一方將其自行改進的技術無償地提供給對方、非互惠性地轉讓給對方、無償地獨占或者共享該改進技術的知識產權;
(2)限制另一方從其他來源獲得與技術提供方所提供的技術類似或者與之競爭的技術;
(3)阻礙另一方根據市場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分實施合同標的技術,包括明顯不合理地限制技術接受方實施合同標的技術生產產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數量、品種、價格、銷售渠道和出口市場;
(4)要求技術接受方接受并非實施技術必不可少的附帶條件,包括購買非必需的技術、原材料、產品、設備或者服務等和接收非必需的人才等;
(5)不合理地限制技術接受方購買原材料、零部件、產品或者設備等的渠道或者來源。
(6)禁止技術接受方對合同標的技術的知識產權的有效性提出異議或者對提出異議附加條件。
【進口合同樣本】新版來料加工協議書 協議書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同意代乙方向乙方指定的 (境外料件供應商全稱) (以下稱“料件商”) 購進本協議項下的料件交乙方加工裝配成本協議項下的整機,并代乙方出口銷售給乙方指定的 (境外整機收購商全稱)(以下稱“整機商”)。對此,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進口料件品名、規格、數量、單價、總價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出口整機品名、規格、數量、單價、總價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包裝要求及費用分擔:出口整機包裝由乙方根據其指定的整機商的要求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四、交貨及運輸 1.甲方向乙方交付料件: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費用承擔:________至________的運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向甲方交付整機: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費用承擔:由_______至_______的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單證 1.乙方每次交付一批整機后,應于相應整機出口報關后_______日內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及《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交給甲方。 2.甲方在收到乙方開來整機的增值稅發票及《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后,即開出相應的進料抵扣發票給乙方。 3.如乙方未能在交付每一批整機并出口報關后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相對應的增值稅發票及《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則甲方無義務向乙方支付相應整機貨款中的退稅部分。 ……….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條件 1.進料款:甲方代乙方購進料件并對外付匯,相應進料款由甲方在收到的整機出口貨款中扣除;付款金額按照實際收貨數量及在海關備案的進料合同中規定的價格計算。 2.整機款:甲方代乙方出口整機并對外收匯,對應的人民幣按照美元對人民幣1:_______折算,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整機商開來的金額為出口發貨總價的正本信用證(遠期信用證的,信用證已經開證行承兌)、貨物出口報關、收到乙方開具的足額增值稅發票后3天內,在扣除進料款及甲方手續費后付給乙方。 3.代理手續費:代理手續費為進口料件總價的_______ %,以人民幣支付,按美元兌人民幣1:_______ 折算,由甲方在收到的整機出口貨款中扣除。 八、甲乙雙方的責任 1.上述進口料件由甲方進口并交給乙方后,若出現質量,規格,數量問題,乙方必須在五天內(逾期視為接受)向甲方提出有關清單,證據與說明,由甲方負責對外交涉,乙方有義務協助處理。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海關的關于進料加工復出口業務的有關規定,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委托單位專門負責上述貨物的進出口報關及合同核銷工作,乙方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上述貨物帳冊的登記,進口貨物的統計,有關單證的追還和保管,隨時準備接受海關的檢查,并隨時協助甲方報關人員辦理有關海關報關手續。如果由于乙方未能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單證以供甲方辦理報關手續或由于甲方不及時辦理報關手續而被海關處罰的,責任由違者承擔。 3.上述貨物按海關規定辦理有關海關手續前,甲乙雙方均不得私自出售,轉讓,虛報.如有走私,逃稅和違章行為,責任由違者承擔。 4.按照海關規定,協議期滿必須及時向海關核銷.因此,本協議期滿前15天內,乙方應當持有關資料協助甲方辦理本協議的延期、終止或核銷手續,且該手續只能辦理一次,逾期不辦而受海關處罰的,責任由違者承擔。 5.因整機產品質量不符、數量短缺及不能及時交貨等問題而導致甲方不能如期全部復出口的,由乙方根據中國法律及海關的有關規定承擔甲方由此而受到的全部處罰責任并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 6.乙方保證其委托甲方從境外購進的料件及其按照本協議加工裝配后所形成的整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擁有的專利及/或專有技術及/或其它知識產權;同時,乙方保證整機的產品質量符合整機商的要求;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九、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不可抗力 凡協議的任何一方在執行本協議時,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須在兩天以內以傳真或電報方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并在取得有關機構的合法有效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協議,并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協議生效 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十二、協議修改 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解除,均須雙方協商并簽訂書面協議。 十三、協議文本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海關各持一份,效力均等;本協議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特別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本條款不符的協議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有效)
●磁羅經安裝
●磁羅經工作原理
●如何配磁羅經液
●cpt130磁羅經配件怎么裝
●磁羅經的羅經柜是由什么材料制成的
●磁羅經操作規程
●船用磁羅經結構
●磁羅經工作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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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頭條-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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