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徐州這個地方決定征地拆遷,徐州最近拆遷規劃, 今天,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政府發布征收決定公告及補償方案,哪些地塊被征收?跟著小編一起看看吧!根據《徐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徐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
今天,
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政府發布
征收決定公告及補償方案,
哪些地塊被征收?
跟著小編一起看看吧!
根據《徐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徐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的要求,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第(二)項的規定,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政府決定對環城路西延項目范圍內的房屋實施征收,于2024年5月17日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現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決定: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決定(徐鼓政征字[2024]01號)。
二、征收項目名稱:環城路西延項目。
三、征收范圍:原徐州肉類聯合加工廠以北,隴海線以南(以征收范圍圖為準)。
四、征收簽約期限: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18日。
五、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六、征收部門:徐州市鼓樓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七、征收實施單位:徐州市鼓樓區銅沛街道辦事處
八、征收現場辦公地點及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徐州市鼓樓區銅沛街道辦事處環城路天辰小區北門西側集裝箱辦公室,聯系人:張先生,電話:18652151981。
九、監督電話:0516-87636824,聯系人:左先生。
被征收人及利害關系人如對征收決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徐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6個月內向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特此公告。
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環城路西延項目征收補償方案
環城路西延項目已列入《徐州市2023年度城建重點工程計劃》,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第(二)項的規定,鼓樓區人民政府決定對環城路西延項目范圍內房屋實施征收。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市政府關于印發〈徐州市主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徐政發〔2019〕33號)及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規定,特編制本方案。
一、征收范圍
原徐州肉類聯合加工廠以北,隴海線以南(以征收范圍圖為準)。
二、征收實施時間
征收簽約期限為30天(具體期限以房屋征收決定公告載明的期限為準)
三、合法建筑面積認定
(一)住宅房屋合法面積認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積認定:1、按照被征收人持有的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產權證予以認定;2、公房按照被征收人持有的合法有效租約,結合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予以認定。
(二)住改非房屋面積的認定,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須為合法住宅房屋;在2018年7月1日前已經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并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且持續實際營業1年以上;經營面積為住宅一層房屋內用于銷售經營的實際使用建筑面積。
被征收人擅自將住宅房屋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不按住改非補償;住宅用房出租(借)供他人作非住宅使用的,不認定為非住宅用房,對承租(借)人不予安置、補償。
(三)非住宅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是指經國土、規劃、建設行政等主管部門批準的建筑面積。
(四)經認定的合法產權證明,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集中向發證機關申請注銷。
四、補償方式
被征收居民住房,按照合法建筑面積,可以選擇產權調換,也可選擇貨幣補償。企事業單位房屋采取貨幣補償方式安置。被征收房屋的價值以征收決定公告之日為價值時點,由依法確定的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一)被征收住宅房屋補償與安置
1、貨幣補償。住宅房屋選擇貨幣補償且在征收簽約期內達成協議的,在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積評估價值(不包含附屬物補償及政策性補助)的基礎上另增加10%給予獎勵。非住宅不享受此項獎勵。
2、產權調換。按被征收房屋合法登記建筑面積(以下簡稱征收面積),根據規定選購相應套型的定銷商品房,計算被征收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按照“先簽約、先選房”的原則,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在上房前另行簽訂定銷商品房購買合同。
選房標準: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在征收住宅房屋合法登記建筑面積的基礎上可以適當增加面積進行定銷房安置,增加的面積最多不超過30平方米。
①征收非成套住宅
選擇多層定銷房安置的,定銷房安置面積不超過征收面積的1.16倍的部分按定銷房優惠價結算房款,超過1.16倍的部分按照市場價結算;
選擇高層定銷房安置的,定銷房安置面積不超過征收面積的1.25倍的部分按定銷房優惠價結算房款,超過1.25倍的部分按照市場價結算。
同時選擇多層和高層定銷房多套安置的,定銷房安置面積不超過征收面積的1.2倍的部分按定銷房優惠價結算房款,超過1.2倍的部分按照市場價結算。
②征收成套住宅
選擇多層定銷房安置的,定銷房安置面積與征收面積同等部分按定銷房優惠價結算房款,超過的部分按照市場價結算;
選擇高層定銷房安置的,定銷房安置面積不超過征收面積的1.12倍的部分按定銷房優惠價結算房款,超過1.12倍的部分按照市場價結算。
同時選擇多層和高層定銷房多套安置的,定銷房安置面積不超過征收面積的1.06倍的部分按定銷房優惠價結算房款,超過1.06倍的部分按照市場價結算。
③征收面積增加30平方米后,仍不足55平方米的,可按項目提供的最小戶型安置,其中55平方米按定銷房優惠價結算房款,超出55平方米的部分按照市場價結算。
(二)住改非(連家店)房屋
符合住改非條件的所改變用途的部分房屋的補償價值,結合實際營業年限按照以下比例給予補償:1至5年的(含本數,下同)為住宅房屋評估價的160%;6至10年的為住宅房屋評估價的170%;11至15年的為住宅房屋評估價的180%;16年以上的為住宅房屋評估價的190%。
(三)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出租房屋
征收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直管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自管)出租住宅房屋,房屋評估額的 80%補償給房屋承租人、20%補償給房屋產權人。征收公有直管出租非住宅房屋,房屋評估額的50%補償給房屋承租人、50%補償給房屋產權人。
(四)企事業單位房屋實行貨幣補償,補償價值以征收決定公告之日為價值時點,由依法確定的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五)違法建筑、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以及房屋征收調查公告公布后擅自進行房屋及其地面附著物新建、改建、擴建的部分,不予補償、安置。房屋及土地未在不動產登記部門依法進行確權登記又無其他合法手續的,不予認定合法面積。
五、用于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地點
本項目使用 澤惠嘉園、宜居嘉園定銷商品房等作為安置房源。
六、補償金額
(一)被征收房屋和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市場價值,以征收決定公告之日為價值時點,由依法確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二)被征收房屋的附屬物及裝飾裝潢的價值,以征收決定公告之日為價值時點,由依法確定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三)被征收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書面申請復核評估。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自收到書面復核評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評估結果進行復核。復核后,改變原評估結果的,應當重新出具評估報告;評估結果沒有改變的,應當書面告知復核評估申請人。被征收人對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七、政策性補償
(一)住宅房屋:搬遷補助費按照合法建筑面積20元/㎡·次,搬遷補助費不足1300元/戶·次的按 1300元/戶·次計算。選擇貨幣補償或現房產權調換的給予一次搬遷補助費,產權調換為期房的給予二次搬遷補助費。
(二)非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給予一次搬遷補助費。征收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15元/平方米計算;大型固定設備搬遷費用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三)臨時安置補助費:由被征收人自行安排住房過渡,按照以下標準計算臨時安置補助費。
住宅房屋按被征收合法建筑面積評估單價的2.5‰元/㎡·月(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保留小數點后2位)。
臨時安置補償費每戶每月不足600元的,按600元計算。
1、選擇貨幣補償的及現房產權調換的,按被征收合法建筑面積一次性支付3個月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2、產權調換為期房的,過渡期限由征收當事人在協議中約定,過渡期限不得超過30個月。超過協議約定過渡期限的,按不高于原合法建筑面積內實際調換面積,從逾期之日起翻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翻倍后依然不足600元每月的,仍按600元/月支付),直到通知上房之日止。
3、住宅房屋改為非住宅的,其改變用途的部分,仍然按住宅房屋計算臨時安置補助費。
(四)非住宅停產停業補償:
給予停產停業損失補償的被征收房屋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證明,或者經依法認定為合法建筑;被征收房屋實際用于生產經營,經營者應當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以及其他有關證件;因房屋征收造成停產停業損失。
1、非住宅中的商業用房屋,按照不超過房地產評估額的10%給予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2、非住宅中的非商業用房屋,按照不超過房地產評估額的6%給予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3、符合住改非認定條件的房屋,對所改變用途的部分房屋面積,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參照非住宅計算停產停業損失后,再結合實際營業年限按以下比例給予補償:1至5年(含本數,下同)為60%,6至10年為70%,11至15年為80%,16年以上的為90%。
擅自改變非住宅房屋用途的,按照原用途計算停產停業損失。
八、搬遷獎勵
本項目簽約期限為30日,在簽約期限內簽訂協議的,給予全額獎勵20000元。超過本項目征收簽約期限的,不再享受此項獎勵。
九、訂立補償協議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等征收協議規定的事項,訂立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后,被征收人應按協議約定期限將被征收房屋鑰匙、建筑物、構筑物、地面附著物等完整交付給征收實施單位,統一拆除,被征收人不得自行拆除處理。
補償協議生效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未按照行政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協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9〕17號)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十、依法作出補償決定
征收人與被征收人在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補償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徐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向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征收人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十一、法律責任
(一)被征收人應當服從項目建設需要,積極按期搬遷。在征收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未達成征收協議的,按有關法規程序依法予以征收。
(二)被征收人弄虛作假,偽造土地、房產等證件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阻礙征收工作人員執行公務,威脅、辱罵、毆打工作人員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征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7日
?省域副中心城市機會來了!
?這條南北干道,通車了!
?徐州將新建一座跨省大橋,位置就在......
?徐州這些地方即將拆遷!
看“徐州人深愛的“她”,回來啦!”點擊“閱讀原文”
●最新公告!徐州這個地方決定征地拆遷了嗎
●徐州最近拆遷規劃
●徐州拆遷消息
●徐州2021年征拆遷計劃
●徐州最新拆遷計劃表
●徐州拆遷規劃2022年
●徐州拆遷最新動態
●徐州最近拆遷規劃
●徐州這78個地方將被征收開發 范圍曝光
●徐州拆遷2021最新消息
●最新公告徐州這些地方將征地拆遷,徐州最近拆遷規劃:今日在線拆遷法律咨詢
●最新公告徐州這里或將征地拆遷,徐州最近拆遷規劃:今日在線拆遷法律咨詢
●定了徐州這些地方即將拆遷,徐州最近拆遷規劃:今日在線拆遷法律咨詢
●連發公告 徐州這些地方即將拆遷,徐州最近拆遷規劃:今日在線拆遷法律咨詢
●征收土地、S1、S2號線... ...徐州這些地方,徐州是s1號線政府規劃:今日在線拆遷法律咨詢
●徐州市中心要拆遷明天開始...,徐州市中心要拆遷!明天開始拆遷嗎?:今日在線拆遷法律咨詢
●拆遷徐州這些地方將征地拆遷...,拆遷!徐州這些地方將征地拆遷怎么辦:今日在線拆遷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李站波律師
來源:臨律-最新公告徐州這個地方決定征地拆遷,,徐州最近拆遷規劃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