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種所生的孩子是否能夠得到財產,案件:近日,安徽省*市*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由“借種生子”引發的民事訴訟案。根據法院判決,原告李*母子獲得一套80平方米拆遷補償安置房的居住權。*年底,李*與被告周-慶登記結婚,李*的戶口遷至周-慶處。夫妻二人
案件:
近日,安徽省*市*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由“借種生子”引發的民事訴訟案。根據法院判決,原告李*母子獲得一套80平方米拆遷補償安置房的居住權。
*年底,李*與被告周-慶登記結婚,李*的戶口遷至周-慶處。夫妻二人及公婆共同居住在公公周-農貴建造的房屋內?;楹罄?的身體沒有任何懷孕的跡象。經檢查,女方身體正常,男方存在功能缺陷。為延續“香火”,夫婦二人竟然想到了“借種生子”的辦法。*年初,兒子小周出生了。
*年因安慶市城市建設需要,李*與周-慶所在的村莊被列為征收范圍。周-農貴家被拆遷房屋的建筑面積為400余平方米,產權人為周-農貴,家庭可分戶為3戶,家庭常住人口為6人,應計拆遷還房安置人口為7人(分別為李*夫妻及兒子,公婆及小叔子周-華,由于李*兒子系獨生子可按兩人核定補償)。同年4月8日,當地鎮政府設立的城市建設指揮部與周-農貴簽訂了房屋拆遷安置協議書,協議載明: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為周-農貴,安置人口為7人。每個安置人口可獲得的安置面積為40平方米,安置還房面積共計280平方米,具體為建筑面積為120平方米房屋一套、建筑面積為80平方米房屋二套;原房屋面積與安置房面積的差額部分另共計貨幣補償周-農貴9萬余元。
*年7月,李*與周-慶離婚,孩子小周判歸李*所有。
離婚后,李*多次去當地鎮政府要求變更鎮政府與周-農貴簽訂的拆遷協議,將自己應獲得的120平方米的房屋簽約到自己名下。而鎮政府認為,簽訂協議在前,家庭糾紛在后,協議具有效力,在周-農貴不同意變更協議的前提下,鎮政府不能單方變更原拆遷協議內容。情緒激動的李*曾經以要在鎮政府自焚相威脅。經當地司法所協調未果后,李*母子向迎江法院提起訴訟,將周-農貴、周-慶及當地鎮政府告上法庭,訴請三被告返還并安置給原告共計建筑面積12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
鎮政府認為,被拆遷房屋的產權人是周-農貴,鎮政府與周-農貴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合法的;李*與周-慶離婚是在協議簽訂之后,在拆遷安置中兩原告已作為房屋產權人的家庭成員獲得安置,故請求法院駁回原告對鎮政府的訴求。
而周家人辯稱,鎮政府與周-農貴簽訂的協議現尚未履行,周-農貴能否取得協議約定的房屋是不確定的,故原告訴求返還房屋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另原告的安置資格隨著離婚及血緣關系的不存在而消失。兩原告不是被拆遷人周-農貴的家庭成員,不享有安置房屋的權利,故請求駁回原告的訴求。
法院經審理認為,鎮政府作為拆遷人,與被拆房屋產權人周-農貴簽訂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合法有效。按照拆遷安置政策,雖然產權調換要以原有房產為依托,但產權調換面積又與安置人口數直接掛鉤,此種安置方案是為了保障集體土地上每個村民的居住權,安置房因此具有保障居住權的屬性。最終,法院從公平原則出發,確定該補償安置協議書中約定的三套房屋,其中一套80平方米的房屋由兩原告母子居住使用。鎮政府、周-慶在本案中不存在過錯,故駁回對該兩被告的訴求。
法官說法:
公民居住權應予保護
此案爭議的焦點是,李*母子家庭成員身份變更后能否享有基于物權被征收的補償安置權。
對此,本案的承辦法官說,李*與周-慶離婚,李*母子與周家之間的家庭成員關系不復存在,兩原告作為安慶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中的安置人口,因事實情況發生變化,應相應地確定其享有的權益。按照拆遷安置政策,雖然產權調換要以原有房產為依托,但產權調換面積又與安置人口數直接掛鉤,此種安置方案是為了保障集體土地上每個村民的居住權,安置房因此具有保障居住權的屬性。兩原告作為三個安置人口可享有120平方米安置面積的資格,但同時絕不因為兩原告的戶口即可獲得此種資格,兩原告的此種安置利益又以周-農貴的被拆遷房產為基礎,也就是說,兩原告的戶口與周-農貴的房屋相結合才具有實在的安置利益。因此,法院的判決是公平的,同時兼顧了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針對判決原告母子享有居住權而不是所有權的問題。法官解釋說,本案判決房屋歸原告母子居住而不是所有,這是基于涉案拆遷安置房建設用地的性質不明,即該地是集體所有的土地,還是國有劃撥土地。權屬性質不明就牽涉到房屋的性質。雖經法官多方調查,該土地使用權性質依然難以界定,或者說相關手續正在健全過程中,在此情形下將房屋界定為居住權而不是所有權更為妥當。如果此后相關手續齊備,法院在執行中可以裁定將房屋產權登記到原告名下,故本判決不影響原告權利之主張。
相關法律知識:
在政府部門批準的建設用地上進行房地產開發需要辦理的土地征用、建筑物拆除、居民動遷和勞動力安置等項工作。
本項工作應在開發項目正式開工之前的前期準備工作,要拆除擬建項目所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構筑物,同時要對被拆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進行補償和安置。原則是對所有人進行補償、對使用人進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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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趙明媛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借種所生的孩子是否能夠得到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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