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拆遷事件,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為您整理成都拆遷事件的相關法律知識,猜您可能還想了解關于●成都拆遷事件真相●成都拆遷事件原因●成都拆遷事件最新消息。
一、成都居民住房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錢
成都居民住房拆遷補償標準如下:
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一定的補助和獎勵。
具體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拆遷補償訴訟時效是多久
拆遷補償行政訴訟時效是六個月、民事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拆遷時效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或權益被侵害之日起算,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拆遷補償官司能打贏嗎
拆遷補償官司能打贏。關鍵是要能夠收集到足夠有力的證據,如當地政府下達的拆遷補償標準文件。而且必須是近年的,這樣才有說服力,這種官司一般都需要聘請律師,拆遷方有這幾個違法點是比較容易判斷的:
1.征收開始階段沒有作出房屋征收決定,沒有發布征收公告;
2.房屋征收補償方案中的補償標準過低,或者沿用多年前的標準進行補償;
3.評估環節的評估機構沒有讓拆遷戶自由協商選擇,評估人員沒有現場進行勘察測量;
4.當老百姓拒不搬遷時,沒有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或者是沒有經過法院申請,直接強拆房屋的。
一、成都拆遷糾紛律師收費是什么費用
成都拆遷糾紛律師收費是根據財產的標的額來進行判斷的,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基準收費標準為5000元-30000元,可合理上浮。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
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為8%-10%,收費額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為7%-9%;
3.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為6%-8%;
4.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為5%-7%;
5.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為4%-6%;
6.10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含2,000萬元)為3%-5%;
7.2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元)為2%-4%;
8.5000萬元以上部分為1%-3%。
二、拆遷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拆遷糾紛如果提起行政訴訟時效是六個月,如果提起民事訴訟時效是三年。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拆遷糾紛需要哪些證據
拆遷糾紛需要的證據如下: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權證;
2.證明被拆除房屋的結構、房屋的性質、房屋的建筑面積等證據;
3.當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所有人與主張權利的被拆遷人不同時,還需要提交證明拆遷人對于被拆遷房屋享有接受補償安置權利的證據;
4.證明房屋被拆除的時間的證據;
5.已達成前拆補償協議的,還應當提交拆遷補償協議;
6.經過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裁決的,還應提交裁決書;
7.拆遷許可證;
8.房屋拆遷公告及張貼公告的照片資料。
第一條 為規范房屋拆遷裁決程序,保護拆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和監督拆遷裁決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成都市房產管理主管本市城市房屋拆遷糾紛裁決工作。成都市房屋拆遷管理處負責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華區(含高新區)內的城市房屋拆遷糾紛裁決工作,其他區(市)縣房產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區域內城市房屋拆遷糾紛裁決工作。
被拆遷人是房屋拆遷糾紛裁決機關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
第三條 裁決房屋拆遷糾紛,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保障當事人平等地行使權利。
第四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可向裁決機關申請裁決。
本規定中的拆遷人、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為裁決當事人。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拆遷裁決范圍:
(一)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不是裁決當事人的;
(二)被拆遷房屋已滅失的,但在拆遷期間因火災或者其他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滅失的除外;
(三)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已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已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
(四)裁決機關對補償安糾紛已出裁決的。
第六條 申請裁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本規定第四條規定的條件;
(二)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三)有具體的申請請求和事實依據;
(四)符合本規定第二條的管轄范圍。
第七條 申請裁決,應當提交裁決申請書,并向被申請人提交裁決申請書副本。裁決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基本情況、達不到協議的主要原因、申請裁決的請求等主要事項。
第八條 拆遷人申請裁決的,一般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裁決申請書;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
(三)房屋拆遷許可證;
(四)房屋拆遷公告;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
(六)被拆遷房屋權屬情況材料;
(七)房屋所有權人、房屋承租人的情況材料;
(八)安置房屋情況材料;屬于過渡安置的,還應提交周轉房屋的情況材料。
(九)房屋評估報告;
(十)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就補償安置事宜協商的2次以上談話記錄;一方拒絕商談的,應當書面說明情況;
(十一)裁決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條 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申請裁決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裁決申請書;
(二)房屋所有權證(包括房屋共有權證)或者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憑證;
(三)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四)裁決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 裁決機關收到裁決申請和有關材料后,經審查,符合本規定受理條件的,應當予以立案;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 立案后,裁決機關應當自立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發送立案通知書,并及時將立案通知書和申請書副本發送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應當自接到裁決申請書副本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裁決機關提交書面答辯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逾期不提交的,不影響裁決的進行。
第十二條 裁決機關通知申請人到場調解或裁決,經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場的,視為撤回裁決申請。裁決機關通知被申請人到場調解或者裁決,經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內被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場的,裁決機關可作缺席裁決。
裁決機關通知當事人,主要采取書面通知形式,也可采取口頭通知、公告通知形式。采取口頭形式通知,應有證人見證;采取上述方式無法通知的可采取公告通知,公告可采取張貼或者發布在本市主要報刊上的方式,自張貼或者發布之日起滿7日的即視為當事人收到通知。
第十三條 裁決當事人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參加裁決活動。委托他人代理的,必須向裁決機關提交由委托人簽名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
第十四條 裁決當事人應當在裁決機關規定的時間內對自己的主張提供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明,逾期未提供相關證據的,裁決機關可以依據現有的證據進行裁決。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第十五條 裁決機關審理案件,可以先行調解,也可直接作出裁決。調解達成一致意見的,裁決當事人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調解不成的,由裁決機關作出裁決。
第十六條 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裁決機關作出裁決,必須制作裁決書。裁決書應當載明以下主要內容:
(一)裁決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申請請求、事實和理由;
(二)裁決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適用的主要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據;
(三)裁決結果和案件處理費用的承擔;
(四)告知當事人不服裁決的權利。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
一,裁決機關可以中止裁決,并告知當事人:
(一)發現新的需要查證的事實的;
(二)需要進行房屋評估、鑒定、勘驗、證據保全的;
(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況耽誤時間的。
中止裁決的原因消除后,恢復裁決。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
一,終結裁決,并告知當事人:
(一)當事人已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
(二)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不是裁決當事人的;
(三)被拆遷房屋是違法建筑或者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
(四)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
第十九條 申請人撤回申請,裁決機關可作出撤銷案件的決定,并告知裁決當事人。
第二十條 被拆遷房屋產權不明或者發生爭議的,拆遷人在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并就被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辦理證據保全后,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實施拆遷。待產權明確后,當事人對補償安置方案有爭議的可依照本規定向裁決機關申請裁決。
第二十一條 裁決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送達裁決書應當有送達回證。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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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4日、5日,郫縣合作園林綠化有限公司在郫縣郫筒鎮雙喜村2社的5畝高檔花木和一幢別墅因為沒有和鎮政府拆遷辦達成搬遷協議被強制推毀,公司價值一千多萬的資產被損毀殆盡。一年多以來,公司法人代表黃明中和妻子劉志芳四處奔走討要說法。郫縣公安局和平街派出所警官說,涉及到拆遷問題,應該找鎮政府;鎮政府拆遷辦的同志卻說花木是公司自己搬走的不關他們的事。到底事情的真相如何?記者對此進行了詳細的調查。
民企入駐成先進
成都市郫縣合作園林綠化有限公司是一家民營企業,1996年10月8日在郫縣合作鎮順江村承包30畝土地,投資500萬元建起了名貴花木基地。2000年成都市搞西區建設,公司苗圃在拆遷范圍之內,被迫搬遷至郫縣南郊郫筒鎮雙喜村2社,從2001年5月1日起租用該社13.5畝土地作為公司的花木基地,承包期為27年,并簽訂了土地轉包承包協議。當時郫縣正在搞生態旅游區建設,為了樹立黃明中為新型致富農民的典范,鎮政府要求黃明中在承包地里修建一幢別墅,2002年1月25日郫縣村鎮建設管理辦公室為這幢280.14平方米的別墅頒發了《村鎮房屋所有權鎮》。當時省人大主任謝世杰和當地政府主要官員還親臨公司基地,在別墅前與黃明中留影。
兩度拆遷起糾紛
2006年郫縣引進成都電子機械高等專科學校,將公司苗圃8.5畝征用,郫筒鎮政府拆遷辦只給了花木搬遷費和600平米花木培植房補償款32萬。原本答應給一個月的時間搬遷,可是還不到一周,房屋和部分花木就被推毀,還切斷了電源。時值7月流火,酷暑難耐,是四川罕見的高溫季節,溫室內栽種的大量名貴蘭花,由于停電兩天無法降溫,那些嬌貴的蘭花幾乎死光,致使公司損失慘重。
2007年10月郫筒鎮拆遷辦主任薛明成帶領4個人到公司說剩余的5畝地也要拆遷,理由是建設“安置點”,喊準備一下。不久又帶4個人來丈量土地,并說補償標準是花木基地每畝補償4500元;別墅280元/平米,還不給安置房。由于拆遷辦的人沒有出示征地公告和征地批文,加上補償標準明顯偏低,公司法人代表黃明中拒絕在拆遷協議上簽字。
暴力事件不斷升級
2007年12月20 日零晨兩點左右,一伙人入室盜竊,盜走現金9000元,筆記本電腦一臺,攝像機一部,數碼照相機一部,單反照相機一部,總價值2萬多元,更重要的是公司的電子資料全部丟失。當天上午女主人劉志芳到成都又購買了一臺攝像機,下午到家后看見一名警官和郫縣三益投資有限公司老板藍義躍帶領8個人準備拆房子,就用攝像機把這一切記錄了下來。
22日下午,薛明成帶領3個工作人員來到公司,補償從31萬談到40萬,并且要求馬上簽字。由于公司法人黃明中出差在外沒有簽字,其中有個叫蔡軍的人對劉志芳惡狠狠地說:“只要你不簽字,我們走出這個大門就有你哭的!”果然他們走了十幾分鐘后,藍義躍就帶領十幾個手持鋼管的人沖進別墅,將門窗家具砸得稀爛,并將正在做晚飯的女主人的內弟媳毆打成重傷住進了醫院。其中一個人惡狠狠地對黃明中年僅4歲的兒子說:“把攝像機拿出來,不然老子打死你全家!”小孩嚇得趕緊從主臥里抱出攝像機,那人接過攝像機就猛地摔在地上,撿起摔出機身的錄像帶猛地一扯,嚇得小孩呆在一邊;另外一個6歲大的孩子也被嚇得哇哇大哭。第二天劉志芳上街買菜,鄰居才對他們說:“你們不曉得,昨天吃過午飯后,他們就拖了兩車人在你圍墻邊上等到的。你們咋個就沒注意嘛?!”
23日晚8點過天就全黑了,這幾天的操勞讓劉志芳早早地就寢了,迷糊中聽見樓下有響動和哭聲,忙起來查看,剛打開主臥的門就看見黃明中的兒子倒在地上一邊呻吟一邊嘔吐,身上還流著血,茶幾和酒柜已被打爛,下樓后看見黃明中的女婿按住右手看著大門外的夜色發愣。原來幾分鐘以前,十多個帶著摩托車頭盔遮臉的人撬開鐵門控制了門衛室的鐘大爺,沖進來一陣打砸搶。第二天,記者趕到現場看見,一輛奧拓車所有車窗都被打爛,丟棄在圍墻邊。別墅大門被砸壞,客廳里一片狼藉,地上還有一灘血跡。在郫縣中醫院治療的黃明中的兒子對記者說,昨夜打他的人中有一個掀起頭盔惡狠恨地對他說:“這就是不簽字的下場!”他認得那人是三益投資有限公司的,具體負責拆遷工作的就是這家公司。
經過這些恐怖事件后,劉志芳再也不敢住在這里,就請好友劉進學來幫忙看守花木基地。劉進學是郫筒鎮黨委書記的戰友,也是雙喜村支書的干親家。他在這里住了不到一個月,就給黃明中打電話說自己是實在是頂不住各方壓力,不能幫他看管園子了,就于2008年1月20日撤離了苗圃。
當天晚上10點過,一輛挖掘機把花木園門衛室和圍墻全部推倒。第二天記者趕到現場,天空中飄著零星雪花,劉志芳眼含淚水悲愴地對記者說:“你看嘛!他們招呼都不打一聲,就把圍墻給我們推倒了!圍墻邊上的幾十株碗口粗的金桂和幾百盆蘭草全部被毀了!這簡直是強盜行為!”記者繞著被推倒的圍墻走了一圈,看見昔日圍墻下郁郁蔥蔥的風景早已不在,取而代之的是瓦礫,石塊,沙土混雜著破敗不堪的蘭草,桂花樹七零八落的被鏟在一旁,張著白生生的裂口。花木亦有生命,不知昨夜它們承受的是什么樣的痛!劉志芳報警后不久,一輛長安面包警車開到了苗圃外,下來兩名警察看了看,對劉志芳說涉及到拆遷還是應該找鎮政府。
2008年3月5日,租住在成都一小旅館的劉志芳到郫縣地稅局提交公司財務報表,遇到雙喜村一村民對她說:“從昨天開始,那些人就在推毀你的苗圃咯,說是今天要打整干凈,你不回去看一下?”劉志芳怕回到施工現場遭到報復,就徑直回了成都。
千萬資產被毀無人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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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改造,我們只問:拆哪?拆遷二字,貴于黃金。房屋拆遷,往往伴隨著舊房征收和新房建設,這一征一拆,原住戶也就自然獲得了豐厚的安置補償。“打工一輩子不如城區拆遷一套房子”。上海拆一套小房子也能拆出來一個億萬富翁,成都雖然趕不上北上廣深,但是輕輕松松拆出一批百萬富翁不在話下。
問題來了,如果有人故意把你的拆遷補償標準調低一點,你可能無形中就損失了一套房子的錢,在成都主城約等同于蒸發了一個百萬富翁的財富。面對這種情況,你是認慫呢,還是拿起法律武器來維權呢?
一墻之隔,拆遷補償兩個標準,換你,你樂意?
愛土拆遷最近就接到了一位網友來電咨詢:我們小區面臨拆遷,但是拆遷補償價才五千一個平方。旁邊小區的房子都賣一萬一平了,這個不合理啊。而且如果我們不簽字就要被強拆,我們該咋辦?
這位網友遇到的問題,其實現實當中,很多人都遇到過。愛土拆遷今天就來跟大家仔細嘮嘮,說說房屋補償標準的參考因素和應對策略,幫助您的合法正當權益得到最大程度保護。
關于拆遷,我們都有哪些法律可以依靠和利用?
我們中國人做事講究一個理字,所謂“名正言順”。那么拆遷當中,作為被征收人,有哪些法律是值得我們注意和可以依靠并加以利用的呢?
我們整理了下,與拆遷相關的主要法律依據有這些:《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
希望大家多閱讀下,這樣首先就避免了被征地方和拆遷方忽悠的可能性。
大家最關心的房屋拆遷時評估價格的決定性因素主要有哪些?
在考察房屋征收補償是否合理之前,這其實需要我們自己事先要進行一個比較完善的市場摸底調查。
比如說重中之重的房價,整個區域的房價均價和所在商圈的均價,最后落實到自己樓盤小區的評估均價,這些都可在很多權威的房地產網站上查閱到。
其次還要考慮到在小區的位置和樓層,小區內同類位置房子的價格、自家房屋面積和朝向等因素,等同于房產交易。拆遷補償相關的法律法規也是參照市場比較法,計算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給予被征收人一個合理的補償價格。
經過綜合參考后,想必你自家房產價值多少,心中也就有數了。
如果房屋拆遷補償明顯低于市場價,其中必有蹊蹺
現實中,很多被征收人拿到的評估報告中補償價格與周邊房屋交易價格相差極大,這其中的原因又是什么?
很有可能你遇到了有貓膩的房屋評估機構。房屋評估是房屋征收的必要環節,也是被征收人房屋價值多少的重要依據。但是我們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房地產評估公司賴以生存的金主是征收方,而非老百姓,立場不同,自然結果有所“差別”咯。
另一方面,征收方對房屋評估價格也有決定權。因此,評估程序很難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即使換一個評估公司也無法解決這個問題。這樣就造成了評估價格十分低、補償不合理的奇葩結果!
遭遇惡意低價評估,必須勇敢站出來運用法律維護合法權益
這里請大家務必劃重點!根據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或者房地產估價師出具虛假或者有重大差錯的評估報告的,由發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房地產估價師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并計入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注冊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面對違法征收拆遷別沉默,但你不能一個人戰斗!
爭取合理的征收補償是一個非常復雜的系統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項目調查、征收方案及征收補償金額使用情況、評估瑕疵情況等等,通過調查信息、協商談判、訴訟等手段改變現狀,逐步增加補償。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實行計件收費,每件收取1000-10000元;
(2)涉及財產關系的,根據所涉及的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實行分段累計收費。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律師收費總計最高不超過10萬元。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部分6%
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的部分5.5%
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的部分5%
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含500萬元)的部分4%
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的部分3%
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2%
一、重慶巫山縣請律師代理案件費用多少錢,訴訟收費標準參考
(一)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的服務收費標準。
(1)偵查、審查起訴、一審階段分別計件收費。
1.偵查階段收費標準為每件2000元—10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收費標準為每件2000元—10000元。
3.一審階段收費標準為每件3000元—30000元。
(2)二審、死刑復核、申訴、再審階段,按照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3)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屬于實行政府指導價范圍的,執行本通知規定的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屬于市場調節價范圍的,由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協商確定收費標準。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多個罪名或者數起犯罪事實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者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費,同時酌減收費。
(5)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經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一致,可以在規定標準5倍之內(含5倍)確定收費標準。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認定標準由市司法局另行制定。
(二)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案件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代理人,擔任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代理人的服務收費標準。
(1)一審階段收費標準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實行計件收費,每件收取2000—10000元;
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
10萬元下的(含10萬)2000—10000元
1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4%-5%
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3%-4%
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2%-3%
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1%-2%
5000萬元以上部分0.5%-1%
(2)二審、申訴、再審案件分別按照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三)經委托人和律師事務所協商一致的,可以采用計時收費方式,收費標準為200-3000元/小時。
(四)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律師服務收費,根據不同服務內容可以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或者計時收費的方式。同一委托事項只能采取一種收費方式。
(五)同一律師事務所代理同一案件的二審、死刑復核、申訴、再審,應當酌減收費。
二、上海盧灣區請律師代理案件如何收費,訴訟收費標準參考
(一)計件收費方式
(1)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1、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
偵查階段:1500-10000元/件;
審查起訴階段:2000-10000元/件;
一審階段:3000-30000元/件。
2、代理刑事自訴案件或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標準酌減收費。
(2)代理其他實行政府指導價的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標的額比例收費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可以根據該項法律服務所涉及的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8%-12%,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5%-7%;
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3%-5%;
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1%-3%;
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為0.5%-1%。
(三)計時收費代理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案件,計時收費標準為200-3000元/小時。
近日,江蘇徐州九旬老太自家遭活埋,官方稱系“操作失誤”。2016年9月7日江蘇徐州沛縣城區歌風一村,被挖掘機進入實施拆除作業,而此地尚有92歲王世蘭老人一家生活,施工單位沒有提前進行人員清退就直接開著挖掘機強挖強拆,誤將王世蘭老人所在房屋碰到,致使老人被埋,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王世蘭老人一家并非“釘子戶”。據了解,王世蘭老人一家并非釘子戶,他們已經與政府達成拆遷協議,并同意在一定期限內辦理房屋。沛縣人民政府早在今年3月發布了《關于對沛縣歌風小區地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公開征求意見的通告》,征收房屋有兩種補償方式,一種是選擇產權調換,一種是貨幣補償,同意簽字后有36個月的過渡期。今年8月初,王世蘭老人家人就跟政府簽署了補償安置協議,他們選擇了產權調換和自行過度的補償方案,政府要求在協議簽署后15日內,要騰房交鑰匙,但是由于王世蘭老人年紀太大,租房搬家的確困難,王家人向沛城街道辦申請希望多給予幾天時間,相關工作人員同意了申請,但沒有就時間在協議中明確約定,也就是說對方口頭答應了。9月7日,實施拆遷的工程單位沛縣四通拆除有限公司開始到現場實施拆除工作,施工方拆房前沒有檢查屋內是否有人員沒有搬離,最終導致了這一場悲劇,王世蘭老人死在自己的屋里,同時,了解到相關施工人員已經涉嫌過失致人死亡刑拘,案件還在調查當中。
數年來,涉及到征地拆遷往往會有幾個醒目的字眼:暴力、強拆、自焚、活埋等。早在2009年11月,成都市金牛區天回鎮金華村村民唐福珍,在面對政府不斷逼近的破拆隊伍時,一次次舉起油桶,把汽油澆在身上,要求停止強拆,對話協商解決拆遷爭議,但是拆遷方并沒有理會,最終唐福珍選擇了在自家天臺上“自焚”。2010年10月,年過六旬的合肥市民趙良芝正在家門口洗衣服,突然被幾個年輕小伙強行拖上一輛汽車后丟棄在城外,身無分文的趙良芝在路人幫助下回到家后,發現自己的家已經被拆得面目全非。2013年,因婆婆為拆遷對象,湖南長沙市天心區的小學教師譚雙喜收到區教育局通知,將其調往拆遷指揮部工作,直至婆婆簽訂拆遷協議。2016年4月30日,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區長流鎮瓊華村發生暴力拆遷事件。當地村民和拆遷隊伍發生大規模沖突,目前當地政府已對事件展開問責。全國各地的強拆事件層出不窮,可以說老百姓用自己的血和淚在捍衛家園,我們何時才能向暴力強拆說不?
面對暴力強拆我們能做些什么?告訴您
(一)明確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土地管理》相關規定,明確房屋、土地征收必須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應當對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同時房屋征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條例》第六條: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下級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監督。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財政、國土資源、發展改革等有關部門,加強對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工作的指導。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都有權向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核實、處理。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參與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政府和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監察。同時就征收程序和補償,以及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法律都做了明確的規定,每個被征收人在遇到要被政府征收的情況下,應當首先自我學習和了解相關法律的規定,明確自己享有哪些權利,征收的法律程序是怎樣的等等,都是應該了解的重點。
(二)做到文明溝通
遭遇暴力強拆切勿以暴制暴。首先,保持冷靜、淡定的心態,政府征地程序、補償不合理,切勿以激勵的反映來直接與政府對抗,保持情緒上的冷靜,心態上的淡定才能靈活應對各種突發狀況,保護自己和家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其次,找準時機文明談判。政府征地不會一開始就采取強制的措施,在此之前有很多時機可以跟政府就一些征地的問題平和的談判,可以收集居民的意見,提出合理的要求和一些具體工作的實施看法,不僅僅考慮個人利益,同時需要考慮到集體的利益,爭取談到雙方都能接受的一個效果,實現雙贏。最后,出現暴力拆遷,不要以暴制暴,這樣的方式雖然簡單粗暴能夠一時發泄心中不滿的情緒,但是產生的后果是難以想象的。我們建議還是及時保留證據,視頻、錄音等證據保留,后結合實際情況采取理性的方法處理。
(三)走法律途徑維權
面對暴力強拆可以拆分為兩個問題:第一是暴力。不管是執法人員還是社會違法使用暴力,都是觸犯法律規定,甚至構成犯罪。盡量避免與對方發生過激的行為,及時報警處理。
第二是強拆。根據我國《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征地拆遷過程中不合法不合理的地方,可以依照法律來維權。例如政府不公開征地征地相關文件,我們可以向相關政府部門申請信息公開,將正規合法的文件讓被征地人都知道,清楚明白。另外被征收人針對政府做的具體行政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按照正規的法律流程來解決違法的事情。
結合實際案例,我們不希望再看到更多征地拆遷事件中有暴力、流血、死亡的字眼,面對暴力拆遷不是我們沒有辦法,是被拆遷人往往在無知、迷茫、情緒不理的時候沒有搞清楚自身的實際情況,沒有找準正確處理事情的方法。法治社會,理所應當是依法辦事,我們要正確使用法律,將其發揮的最大功效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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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上級政府部門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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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法院網-成都拆遷事件,成都拆遷事件的起因
投稿:宋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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