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建設用地與國有土地同權同價,法律客觀:《土地管理法》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土地管理法》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國有土地與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就屬于同權同價的;
農村土地與國有土地同權同價是指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加快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產權流轉和分配制度。這樣做有利于:
(1)鼓勵有條件的農戶流轉承包土地的經營權。
(2)加快健全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完善縣鄉村三級服務和管理網絡。
(3)探索建立工商企業流轉農業用地風險保障金制度,嚴禁農用地非農化。
一、以下哪些情形可使用集體建設用地?
1、鄉鎮村公益事業、公共設施用地。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分為三大類: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和經營性用地。
這個本身就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一大用途。
2、村民住宅。
不過從今年開始農村用地要申請得到審批,為了規范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宅基地審批會變得嚴格,避免隨便使用宅基地的現象出現。
3、集體經濟組織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的。
4、以集體經濟組織為主體開發建設公租房、鄉村休閑旅游養老等產業,或者以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聯營與其他企業合作開發此類產業的。
二、農村征地補償標準要求是怎么樣的?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
國有土地與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就屬于同權同價的;農村土地與國有土地同權同價是指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加快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產權流轉和分配制度。
這樣做有利于:
(1)鼓勵有條件的農戶流轉承包土地的經營權。
(2)加快健全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完善縣鄉村三級服務和管理網絡。
(3)探索建立工商企業流轉農業用地風險保障金制度,嚴禁農用地非農化。
一、建設用地的土地交易契稅怎么算的?
契稅采用比例稅率。當計稅依據確定以后,應納稅額的計算比較簡單。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等于計稅依據乘稅率;
1、估價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政府選擇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對擬出讓的土地進行地價評估。
2、確定出讓底價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政府根據其產業政策和其他有關政策,對土地估價結果進行修訂,形成出讓底價。出讓底價的作用在于政府出讓土地使用權時,如果有意受讓人的出價低于出讓低價,政府將不予出讓土地使用權。
3、批準過程。由于各級政府對出讓土地使用權有不同的審批權限,所以,有的出讓土地的出讓價是下級政府與受讓方商定的,但最后的確定權在有批準權的上級政府。
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可以買賣嗎?
不能。
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地產不得進入交易市場。農村房屋的買賣,只能在本農村集體內部進行,否則買賣行為違法,合約無效。
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是歸國家的,農村集體土地買賣是違法的。農村土地屬于集體用地,所有權屬于集體,只有集體組織內部成員才可以,非集體組織成員只能租賃。農村集體土地買賣只能通過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合法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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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臨律-集體建設用地與國有土地同權同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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