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征收方給出的安置補償方案,被征收人李先生認為,其獲得的安置補償款無法保障其現有的生活水平。但是,面對李先生的顧慮,征收方卻無
征收方的態度為何發生了這么大的轉變?圣運律師做了哪些工作幫助李先生拿到合理補償?今天,我們來看一看這起發生在江西的案件。
李先生是江西省某區村民,在村里擁有一處五層的房屋用于生活居住。2019年6月,因城中村改造項目,李先生五層小樓被納入征收范圍內。
隨后,當地市人民政府委托房地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對李先生房屋進行了實地查勘記錄及評估,并向李先生出具了評估結果。然而,李先生看完分析評估結果后卻憂慮重重,他認為,按照征收方公布的安置補償標準,無法保障其現有的生活水平。
但是,面對李先生的憂慮,征收方卻沒有通過協商提高安置補償標準的意愿。
此時,李先生深感,拆遷一事事關重大,沒有專業律師的指導,僅憑一己之力恐怕無法拿到滿意的安置補償。為此,李先生先生不遠千里來到北京找到了圣運律師事務所,希望王有銀主任律師團隊能夠幫助爭取公平合理的補償。
接受委托后,王有銀主任第一時間結合案件情況出具了辦案策劃。隨后,王有銀主任團隊律師立即向江西省、市、縣等政府寄送了律師溝通函,并申請案涉征收項目信息公開。
辦案律師回憶說,“通過分析政府信息公開回復文件,我們發現了一個重要的情況,案涉項目正在辦理農轉用等土地征收手續,用地批文并未下發。”
這意味著,李先生一案是一起典型的“未批先征”行為。
“在制定辦案策略的時候,王主任習慣推演辦案期間可能會出現的各種突發情況,并根據情況制定相應的對應策略。”王有銀主任團隊律師如是說。
獲悉征收方存在未批先征的行為后,王有銀主任團隊律師便以“該項目建設沒有合法手續為由”向復議機關申請了行政復議。最終,復議機關作出了確認違法的復議決定,并責令征收方采取補救措施。
案件迎來了第一道曙光,但面對初步勝利,王有銀主任團隊律師并不滿足,“這對當事人來說是一份勝訴的復議決定,但從本質上來講,還沒有解決李先生最關切的安置補償問題。”
乘勝追擊!復議決定剛剛出爐,王有銀主任團隊律師就立即向市中院提起了行政訴訟。案件受理后不久,辦案律師又迎來了第二道曙光:征收方希望與當事人李先生溝通協商。
“征收方感受到壓力后,便開始積極的與當事人聯系,希望就拆遷一事雙方進行溝通協商。”辦案律師回憶說。
最終,在王有銀主任團隊律師的細心指導、審理法官的協調下,征收方與李先生簽訂了安置補償協議,李先生獲得了滿意的補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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