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自建房違建執法大隊能否強拆?,農村違建房處理方法應由村委會組織治安或民兵實施,如果依法強拆需起訴到法院,經審理認定符合法律規定后方可強制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未按規定建設的違建房,鄉、鎮人
農村違建房處理方法應由村委會組織治安或民兵實施,如果依法強拆需起訴到法院,經審理認定符合法律規定后方可強制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未按規定建設的違建房,鄉、鎮人民政府可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如逾期不改正可拆除。
法律分析
農村的違建房實在太多了,各地的處理方法不一樣,正確的做法是應由村委會組織治安或民兵實施,這樣比較省事,如果依法強拆,只能由村委會起訴到法院,法院在審理后認為符合法律的規定,才有強制執行的權力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拓展延伸
農村自建房違建執法大隊的權力范圍及執行限制
農村自建房違建執法大隊作為執法機構,其權力范圍和執行限制受到法律的規定和制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農村自建房違建執法大隊有權對農村地區存在的違法建筑進行執法行動,包括警告、罰款、責令拆除等措施。然而,執法大隊的權力并非無限制,其執行必須符合法律程序和規定,確保合法權益的保護。執法大隊在執行過程中應遵循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則,確保執法行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此外,執法大隊還需與相關部門進行協調配合,確保執法行動的順利進行。綜上所述,農村自建房違建執法大隊的權力范圍受到法律的限制和制約,其執行必須符合法律程序和規定,以保障公眾利益和社會秩序的維護。
結語
農村自建房違建問題的處理方法各地不一,但正確的做法是由村委會組織治安或民兵實施,以省事為主。如果依法強拆,只能通過村委會起訴到法院,并經法院審理后認定符合法律規定,才有強制執行的權力。農村自建房違建執法大隊作為執法機構,其權力范圍和執行限制受到法律的規定和制約。在執行過程中,執法大隊應遵循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則,并與相關部門協調配合,以保障公眾利益和社會秩序的維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賠償 第三節 賠償程序 第九條 賠償義務機關有本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賠償。
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賠償 第三節 賠償程序 第十三條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賠償義務機關作出賠償決定,應當充分聽取賠償請求人的意見,并可以與賠償請求人就賠償方式、賠償項目和賠償數額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規定進行協商。
賠償義務機關決定賠償的,應當制作賠償決定書,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送達賠償請求人。
賠償義務機關決定不予賠償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賠償請求人,并說明不予賠償的理由。
農村三種違建可不拆包括:
1、雖然在農村有些農戶擁有多處宅基地及住宅,但宅基地的總面積并沒有超過農村宅基地用地標準,這類宅基地的房屋無需拆除,宅基地也不會被收回;
2、遺留原因所導致的違法建筑大量客觀存在,不需要拆除;
3、已被劃入當地征收拆遷范圍的房屋,即使在后來又被認定違建了,這時候則不能進行違建拆除處理了,是不允許的。
違章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響城市公共空間、破壞生態環境等特點,并且很多違章建筑還隱匿在合法建筑里面。違法建筑損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壞了城市風貌,并制約城市健康發展和城鄉規劃執行,也影響了城市的未來發展。 國家規定,違章建筑不僅要被拆除,違建當事人還要承擔拆除違建所花費的全部費用。
違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或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而占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筑物,國家沒有統一的定義,各地方政府則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的相關內容建設的建筑。
違章建筑依其“違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種不同的情況。從表面上看違章建筑建筑人有無土地使用權上說,違章建筑大體上可以分為兩種: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因而也無法取得建筑許可證;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違章建筑物,即雖有利用該建筑物占有范圍內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權利,但未經取得建筑許可證而擅自建設的建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規范城鄉規劃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 第九條 拆除違法建設可能影響相鄰建筑安全、損害無過錯利害關系人合法權益或者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三種情形下,違法建筑可不拆除。
一、已經建好的違建房可以強拆嗎
1、已經建好的違建房可以強拆。具體如下:
(1)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除。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
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批準的數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二、強拆怎么舉報最有效
公民的房屋遭受到非法強拆時,舉報方法如下:
1、公民是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來維護自身權益;
2、如果不涉及到犯罪,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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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劉超律師
來源:頭條-農村自建房違建執法大隊能否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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