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一個月怎么算日期,法律主觀:拘役的期限一般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其刑期應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如果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在拘役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拘役的期限一般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其刑期應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如果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在拘役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三條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
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四條
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
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一個月實際可能需要呆28天以上一個月以下,期間可以申請回家1到2天。但是當事人只限于回到自己的經常居住地,不可以隨意走動。此外,這一回家的期間也是被算在刑期內的,不會被扣除。
一、拘役的適用范圍如下:
1、犯罪性質比較輕微的,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就近拘禁并強制勞動的刑罰;
2、對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本應判處管制,但具有從重情節的犯罪。
二、拘役的逮捕條件如下:
1、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
2、證據證明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3、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證據已經查證屬實。
總的來說,拘役是對犯罪分子短期剝奪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機關實行就近關押改造的刑罰方法。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最高不能超過1年。
一、刑事責任中的主刑有哪些
(一)管制:就是指對犯罪分子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予以執行的刑罰方法。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并罰時,最高不能超過3年。
(二)拘役:就是指短期剝奪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執行并實行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最高不能超過1年。
(三)有期徒刑:就是指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強制其進行勞動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罰方法。有期徒刑的刑期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數罪并罰時,最高不能超過20年。
(四)無期徒刑:就是指剝奪犯罪分子的終身自由,強制其參加勞動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罰方法。它是僅次于死刑的一種嚴厲的刑罰。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沒有刑期限制,罪犯被剝奪終身自由。
(五)死刑:也稱生命刑,就是指剝奪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罰方法。
死刑是對犯罪分子的肉體予以剝奪而不是對犯罪分子的自由予以剝奪,是最嚴厲的刑罰方法,因此也稱為極刑。
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死刑緩期執行期滿之日起計算。
二、拘役或者管制是什么意思,兩者有什么區別
1、拘役
拘役是指短期剝奪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強制勞動的刑罰。在中國是主刑之一,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最高不能超過1年。拘役有如下特點:
(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2)服刑期間,被處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參加勞動者還可酌量發給報酬。
(3)拘役期滿后再犯罪,不構成累犯。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管制
管制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量刑種類。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判處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勞動,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并罰時不得超過3年。
3、拘役和管制的區別
(1)含義與性質不同: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而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進行社區矯正的刑罰方法。
(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最高不得超過1年。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數罪并罰時,可以延長到3年。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
(3)對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適用于犯罪性質比較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適用于罪行性質輕、危害小、行為人人身危險性較小的犯罪。
(4)執行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享有兩項待遇一是探親;二是參加勞動,可以酌量發給報酬。而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第四十三條: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第四十四條: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分析: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因此一般被判處拘役的、犯罪情節較輕的,都有可能被判處一個月的拘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拘役一個月怎么算日期幾點出來,會不會通知家屬
●拘役一個月怎么算日期的
●拘役一個月怎么計算,11月15到12月14號止
●拘役一個月時間怎么計算
●拘役一個月是多少天
●拘役一個月什么時候出來
●拘役一個月是什么意思
●拘役一個月怎么算日期的
●拘役一個月算不算判刑
●拘役一個月算有期徒刑嗎
內容審核:劉超律師
來源:臨律-拘役一個月怎么算日期,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