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顧:女教師因家訪走光,被家長拖入地下室性侵,人神共憤!懷孕女教師未穿胸衣慘遭強奸。兇手竟是學生的父親,他為何要做出這樣的惡行?案例詳情喬某,一個年逾三十的小學語文教師,致力于教育事業已有八載之久。她對工作充滿熱忱和責任感,每節課都全心
人神共憤!懷孕女教師未穿胸衣慘遭強奸。兇手竟是學生的父親,他為何要做出這樣的惡行?
案例詳情
喬某,一個年逾三十的小學語文教師,致力于教育事業已有八載之久。
她對工作充滿熱忱和責任感,每節課都全心準備,運用生動有趣的方式激發學生的求知欲。
除了工作出色,喬某的家庭生活也充滿幸福。
她與一位建筑師丈夫相伴,兩人在大學時相識,經過六年的戀愛后步入婚姻。
在今年年初,喬某懷上了孩子,這令他們非常開心和激動。他們開始為孩子籌備各種物品,為其取了一個可愛的名字,心懷期待,等待孩子降臨的那一天。
即使懷孕后,喬某并未放棄她的職業,她視教育為己任與快樂,渴望展現最好的一面給學生們。
盡管偶有不適和疲勞,她堅持每天上課,只在偶爾需要去醫院檢查時請假。
她熱切關心班上每一位學生,深知每個學生的獨特性和困難,希望能夠幫助他們解決問題,提升成績。
家訪的意外相遇
3月10日,溫暖的春天,喬楓挺著孕肚開始了新一輪的家訪任務。小區里的學生眾多,合理安排的話,一天她可以拜訪好幾戶家庭。喬楓將程飛的兒子安排在了當天的最后一家。
程飛早就聽兒子提起過,他們的班主任是一位非常溫柔的女老師。于是,程飛擺上水果準備好迎接她的到來。門鈴響起,程飛打開門,卻看到了一位舉止優雅、容貌出眾的喬楓。一切似乎開始變得不同尋常起來。
引誘與背叛的游戲
之前的家長會和家訪都是由程飛的妻子出面接待,今天卻是程飛第一次見到自己兒子的班主任。程飛懷著期待,擺上水果招待喬楓,內心希望能給兒子爭取面子。
然而,他無法忘記從車上俯視的那一剎那,看到喬楓胸脯的畫面。這本是一個無意間窺探到對方隱私的瞬間,但程飛卻無法擺脫這個記憶,對她沒穿胸罩的事實更是深深印在他腦海中。
多年來,程飛和妻子的工作忙碌導致兩人的夫妻關系并不完整。此刻,在他眼前,有一個美麗的孕婦,引發了他不應該有的欲望。他想起妻子懷孕時醫生說的話——孕婦在懷孕后期可以安全進行性行為。于是,程飛暗自打量了喬楓的肚子,可卻陷入了他本不應該有的思緒中。
悲劇的發生
喬楓和程飛在談話中透露,程飛家是當天家訪的最后一家。家訪結束后,程飛送喬楓下樓。然而,在下樓的途中,程飛將她帶到地下室,并借口有事要商量拉住了喬楓。
他提出了一筆金錢和欲望的交易,試圖讓喬楓成為他的情人。喬楓震驚地發現這個對外表表現得正派的父親居然是個禽獸!她果斷回絕了程飛的要求,堅稱自己已有夫,絕不會背離婚姻承諾,決不為之屈從。她懇求程飛釋放她,讓她離開。
她試圖站起身,欲走出門,然而程飛緊緊抓住她的手臂,用力拉拽不放。
程飛聽到喬某的拒絕,內心涌起憤怒與不甘。他驚訝于這位美麗的女性竟敢搪塞他,他感受到了被挑釁和侮辱。
他惱怒地認為喬某在玩弄他,嘲弄他,挑逗他的渴望。
他毫不猶豫地決定不再姑息,準備用暴力讓喬某屈服。程飛拖拽喬某進入地下室,喬某心生恐懼與絕望。
她渴望逃離,然而體力已經枯竭,她的雙腿也被牢牢控制。
她試圖反抗,然而雙手也被壓制。她希望呼救,然則口被捂住。
只能無助地眼睜睜看著程飛對她施行可怕的行徑,她感到自己身心俱疲,被撕裂傷害。
喬某不斷尖叫和掙扎,然而一切都無濟于事。她深感自己的生命與孩子的生命正在流逝。
她思及丈夫,回憶起曾有的幸福和憧憬,想到曾期盼已久的孩子,內心充滿無盡的悔恨與絕望,程飛殘忍地侵犯了她的身心。
程飛居然還想錄下視頻,以此威脅喬楓屈服。事后,程飛意識到喬楓已經離開了這個世界。他深陷恐懼,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慌亂之下,程飛匆忙訂了機票,計劃在旅途中逃離國家,逃避法律的制裁。
他匆忙地離開了小區,開車去了機場。
然而,他沒有想到,他留下的尸體很快就被發現了。
消失的蹤跡,神秘蹤跡的開始
喬楓是某所學校的教師,一直以來在課堂上充滿活力。然而,一天她突然從人世間消失,無聲無息。連續兩天她都沒有出現在課堂上,丈夫擔憂不已,擔心妻子遭遇了意外。他報警后,警方開始展開調查。消失的蹤跡在人們的心頭埋下了一顆種子,引起了普通人的好奇心。
詭異的地下室,罪證藏匿之處
與喬楓失蹤相關的案件線索指向了一個神秘的地下室。業主報告稱,從地下室門處滲出血水,惡臭的氣體彌漫在空氣中。
物業員工接到報告后,前去查看并發現了可怕的一幕。地上躺著一具女尸,周圍滿是鮮血。尸體的存在成為警方進一步調查的關鍵。地下室成了犯罪行為隱藏的場所,引發了更多人對事件背后真相的好奇和恐懼。
罪犯現身,恐怖與真相交織
經過警方的鑒定,確認女尸是喬楓,而她的腹中的孩子也遭受了嚴重的大出血。警方很快將嫌疑人鎖定為程飛,地下室的主人。
程飛試圖逃離國境,但警方在機場逮捕了他。程飛交代了他與喬楓的那起可怕事件。他承認曾去喬楓家探訪,卻因邪念動手,最終導致喬楓的死亡。他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甚至沒有處理尸體,匆忙離開并企圖逃往國外。然而,他沒有預料到真相會如此迅速地揭開。
審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強奸婦女致其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其明知喬某是一位懷孕的女教師,卻用暴力和威脅的手段對她進行了殘忍的性侵犯,導致她和胎兒死亡。
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和強奸罪,且情節特別惡劣,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故意殺人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對于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致其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犯罪分子,一般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并依照《刑法》規定并罰強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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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犯法的,根據《教育法》老師無權把學生趕出教室,學生在教室上課是他們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四條 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礎,對提高人民綜合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增強中華民族創新創造活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具有決定性意義,國家保障教育事業優先發展。
全社會應當關心和支持教育事業的發展。
全社會應當尊重教師。
第五條 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家屬稱女教師長期遭家暴
●教師私自家訪出意外
●女教師擔心學生不上學而家訪
●教師私自家訪出意外
內容審核:索建國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案例回顧:女教師因家訪走光,被家長拖入地下室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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