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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段提取核心關鍵詞:土地確權,死亡,土地征用,補償款分配,家庭成員,農村土地承包法。
土地確權人死亡后土地被征用補償款分配原則:
1、遵循“生不增,死不減”原則,以家庭為單位發放。
2、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條,家庭成員平等享有承包土地權益。
3、分配方式:
協商分配,一般均等分割,考慮特殊情況給予適當傾斜。
本段提取核心關鍵詞:戶口遷入,征地補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補償內容,成員資格判斷。
戶口遷入農村后征地補償問題,主要取決于是否具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1、征地補償原則:
針對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與戶籍及成員資格相關。
2、成員資格判斷:
依據村規民約、土地承包等因素綜合判斷。
3、補償內容與方式:
可能包括房屋價值、搬遷安置、停產停業損失等補償,具體由市、縣級政府制定。
4、特殊情況:
未實際生產生活或搶栽搶建可能影響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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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遷入農村后征地補償問題,主要取決于是否具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1、征地補償原則:
針對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與戶籍及成員資格相關。
2、成員資格判斷:
依據村規民約、土地承包等因素綜合判斷。
3、補償內容與方式:
可能包括房屋價值、搬遷安置、停產停業損失等補償,具體由市、縣級政府制定。
4、特殊情況:
未實際生產生活或搶栽搶建可能影響補償。
本段提取核心關鍵詞:集體土地拆遷,補償款歸屬,承租者補償,土地管理法,征收與補償條例。
1、補償款歸屬與分配原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土地補償費原則上歸村集體所有,但應合理分配給被征地農戶或承租者。
2、承租者補償權益: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承租者有權獲得搬遷、臨時安置及停產停業損失等補償,應與被拆遷人協商補償事宜。
3、特殊情況處理:
土地全部或部分征收時,補償費的分配有具體規定,如土地被全部征收且集體經濟組織撤銷,80%補償費分配給被征地農戶,20%平均分配。
本段提取核心關鍵詞:征地補償,去世,家庭承包,補償原則,征地合法性,補償款發放,維權。
在征地補償方案未下而人去世的情況下,處理需遵循法律法規。
1. **補償原則與對象**:
去世的人不能享受征地補償款,補償以家庭為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條。
2. **征地補償的合法性**:
征地必須依法進行,包括發布預公告、土地現狀調查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
3. **補償款發放與維權**:
家屬或繼承人可依法主張補償權益,補償款應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如遇違法行為可投訴或提起訴訟。
國家征收承包地時,確實有補償規定。
1、補償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和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國家征收集體土地應支付補償費用,承包地被征收,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獲得補償。
2、補償內容:
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為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安置補助費按農業人口數計算,最高不超過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3、補償支付與分配:
國家應依法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依法決定補償費分配。
本段提取核心關鍵詞: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征地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1.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的概念:
土地補償費是對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因征地造成損失的補償;
安置補償費是為安置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的農業人口所給予的補助。
2.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的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的比例并非固定不變。
3.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的分配: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用于恢復和發展生產;
安置補償費必須專款專用,用于安置被征地農民。
本段提取核心關鍵詞:土地征收補償,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青苗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土地征收補償歸屬依據《土地管理法》及實施條例確定。
1、土地補償費歸屬:
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由該組織管理和使用。
2、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屬:
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歸屬:
根據安置方式不同,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單位或被安置人員個人。
本段提取核心關鍵詞:土地補償款分配方案,行政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行為,救濟途徑。
1. **土地補償款分配方案的性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土地補償款分配方案由行政機關制定并實施,具有行政行為的屬性。
2. **對分配方案不服的救濟途徑**: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可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3. **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的區別**:
民事訴訟解決平等主體間的民事爭議,而行政訴訟針對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
因此,對土地補償款分配方案不合理應提起行政訴訟。
本段提取核心關鍵詞:耕地征用,失地保險,歸屬原則,分配流程,法律依據。
耕地被征用后失地保險的歸屬問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分配。
1、歸屬原則:
失地保險作為征地補償的一部分,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分配。
2、具體分配流程:
組織社員大會或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分配方案,確保公開透明,接受監督。
3、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為失地保險的分配提供法律基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支持具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
本段提取核心關鍵詞:征收土地補償費,支付主體,支付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征收土地補償費由誰承擔的問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如下:
1、支付主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征收土地補償費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支付。
2、支付對象: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內部成員中平均分配。
3、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分別規定了征收土地方案的實施和土地補償費的歸屬與管理。
本段提取核心關鍵詞:土地征收,欠款執行,家人關系,補償歸屬,法律獨立性。
1、欠款執行與家人的關系:
欠款執行主要針對被執行人個人財產,家人一般無還款義務,配偶在特定情況下可能需承擔部分還款義務,但這與土地征收補償款無直接關聯。
2、土地征收補償的歸屬:
土地征收補償主要針對被征收人,包括房屋價值、搬遷安置及停產停業損失等,與欠款執行無直接聯系。
農村土地承包收益可依法繼承,但征收補償非承包收益。
3、土地征收與欠款執行的獨立性:
土地征收是政府行為,補償款發放基于土地權屬和征收政策;
欠款執行是民事法律關系中的債權實現方式,兩者在法律性質、目的和程序上均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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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投稿:葛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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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頭條_征地補償費分配糾紛案例遼寧2025,征地補償糾紛哪個部門解決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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