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但已開發使用是否繳納土地使用稅,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但已開發使用是否繳納土地使用稅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雖然沒有簽訂土地轉讓合同,但土地已經實際使用的,土地使用者是需要交納土地使用稅的。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
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但已開發使用是否繳納土地使用稅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雖然沒有簽訂土地轉讓合同,但土地已經實際使用的,土地使用者是需要交納土地使用稅的。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第三條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雖然沒有簽訂土地轉讓合同,但土地已經實際使用的,土地使用者是需要交納土地使用稅的。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北京圣運律師網進行法律咨詢。
●不簽土地出讓合同
●未開發土地使用權轉讓
●未獲得土地使用權就開發房地產
●開發商未取得土地使用權
●土地未開發可以轉讓嗎
●簽完土地出讓合同未辦土地證
●土地出讓金已交但未簽合同
●未開發土地使用權轉讓
●不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怎么辦
●土地未開發能否轉讓
內容審核:王有銀律師
來源:頭條-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但已開發使用是否繳納土地使用稅,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