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可以適用緩刑,什么情況可以強制拆遷,一、什么情況可以強制拆遷在以下特定情況下,可實施強制拆遷行為:已經為被征收人提供了貨幣補償以及房屋產權調換與周轉房等多種形式的安置資源;被征收人未能按照征收補償協議中規定的期限履行交付所征房產的責
在以下特定情況下,可實施強制拆遷行為:已經為被征收人提供了貨幣補償以及房屋產權調換與周轉房等多種形式的安置資源;被征收人未能按照征收補償協議中規定的期限履行交付所征房產的責任;在法定時限之內,未能達成征收補償協議且又未向相關政府部門提出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請求;對于那些經認定屬于逾期仍拒不整改的違法搭建及超過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筑。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根據我們所熟知的現行法律規范,緩刑制度目前仍然得以實施并運行,這是基于明確的法律解釋給予支持的:
當那些被判定處在拘留期間、或者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處罰的犯罪分子符合在下述條件時,他們有權獲得緩刑的判決:
(一)其犯罪行為的情節相對輕微;
(二)有明顯的悔過自新的態度,表現出愿意承擔責任;
(三)社會危害性較低,被證明無再犯之虞;
(四)宣告緩刑能顯著減少該緩刑對象對其所在社區所可能帶來的不良影響。
需要注意的是,在書面宣告緩刑的過程中,根據犯罪的實際情況,可能還會附帶禁止該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在規定范圍內從事某些具體活動,限制其進入特定地區或場所,或者與某些人員進行接觸。
如若該對象被判有附加刑罰,即使是在緩刑的約束下,所有附加刑罰也必須嚴格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法律的力量不僅僅在于它的約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導作用。它教育我們如何正確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權益,如何維護社會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標題所提出的問題,“什么情況可以強制拆遷”,我們可以從中得到許多有價值的啟示和教訓。我們應該珍視這些教訓,將它們內化為我們的行為準則,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這個法治社會中。
內容審核:趙雪玲律師
來源:臨律-什么情況可以強制拆遷,什么情況可以適用緩刑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