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包人是什么,土地征收后原承包經營權自動終止嗎,一、土地征收后原承包經營權自動終止嗎承包的土地被征收后,土地承包經營權終止,但承包人可以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土地被征收,屬于不
承包的土地被征收后,土地承包經營權終止,但承包人可以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土地被征收,屬于不可抗力,合同的履行就不可能,既然不可能,就只能解除合同,也只能解除合同。但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該積極賠償。
土地承包合同的無效情形有: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土地承包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于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一般屬于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但是如果還損害了國家利益,則屬于無效合同。
(2)惡意串通,損害國愛、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5)違反了不得收回、調整承包地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條
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征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
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包人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或者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
土地發包合同生效要件是: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承包人享有以下權利:
(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權從集體組織取得一定數量、質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這是承包人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前提。
(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產資料,獨立進行生產經營活動。
(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產資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約定數額向發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權。公民個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繼承。
(4)轉讓承包經營權,這是承包人對其承包權的處分,一般是承包人無勞動力或轉營他業而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讓承包經營權的收益應歸承包人所有。
(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權按集體組織規定的制度使用集體組織所有的農林設施,如灌溉設施、農機具等。
(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的,不得改變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權。
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發包。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人處分權能是指什么
土地承包經營權是農村土地的承包方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或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土地所享有的承包經營權。
承包方自與發包方簽訂的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律關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權利:
(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權從集體組織取得一定數量、質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這是承包人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前提。
(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產資料,獨立進行生產經營活動。
(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產資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約定數額向發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權。公民個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繼承。
(4)轉讓承包經營權,這是承包人對其承包權的處分,一般是承包人無勞動力或轉營他業而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讓承包經營權的收益應歸承包人所有。
(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權按集體組織規定的制度使用集體組織所有的農林設施,如灌溉設施、農機具等。
(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條,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其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由他人經營。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條,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償流轉土地經營權,保護土地經營權人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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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臨律-土地征收后原承包經營權自動終止嗎,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包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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