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資用地政策2025,法律分析:1.對于固定資產投資2億元以上,或自項目投產之日起3年內,年畝平稅收50萬元以上,或年產值50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按照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的100%給予基礎設施建設補助。2.對于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
法律分析:1.對于固定資產投資2億元以上,或自項目投產之日起3年內,年畝平稅收50萬元以上,或年產值50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按照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的100%給予基礎設施建設補助。
2.對于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或自項目投產之日起3年內,年畝平稅收達到25萬元以上,或年產值10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按照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的70%給予基礎設施建設補助。已經給予優惠政策的企業不再享受本政策。
3.新引進年產值超過5000萬元的生產性企業自投產之日起,前3年可按照企業繳納稅收的區級財政留成部分的100%獎勵企業,后2年可按照企業繳納稅收的區級財政留成部分的50%獎勵企業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和科研經費(不含土地增值稅等市級8小稅種和因上市等原因突擊補交的稅款)。
4.支持開發區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或與上下游產業鏈配套項目租賃我區內工業廠房,在實現本區財政平衡的前提下,經管委會認定,最高可給予期限不超過3年、面積不超過30000平方米、單價不超過20元/(月·平方米)的租金補貼。原則上最高補貼標準不超過企業繳納稅收的區級財政留成部分。
5.對直接引進企業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2年內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達到1億元以上的單位和個人,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給予中介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
6.當年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達到5000萬以上的項目申請銀行貸款等金融支持,自貸款批準之日,開發區給予企業兩年貼息支持,貼息額按同期央行基準利率計算。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投資企業,年度貼息總額不超過200萬元;未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投資企業,年度貼息總額不超過50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1.對于固定資產投資2億元以上,或自項目投產之日起3年內,年畝平稅收50萬元以上,或年產值50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按照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的100%給予基礎設施建設補助。2.對于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或自項目投產之日起3年內,年畝平稅收達到25萬元以上,或年產值10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按照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的70%給予基礎設施建設補助。已經給予優惠政策的企業不再享受本政策。3.新引進年產值超過5000萬元的生產性企業自投產之日起,前3年可按照企業繳納稅收的區級財政留成部分的100%獎勵企業,后2年可按照企業繳納稅收的區級財政留成部分的50%獎勵企業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和科研經費(不含土地增值稅等市級8小稅種和因上市等原因突擊補交的稅款)。4.支持開發區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或與上下游產業鏈配套項目租賃我區內工業廠房,在實現本區財政平衡的前提下,經管委會認定,最高可給予期限不超過3年、面積不超過30000平方米、單價不超過20元/(月·平方米)的租金補貼。原則上最高補貼標準不超過企業繳納稅收的區級財政留成部分。5.對直接引進企業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2年內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達到1億元以上的單位和個人,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給予中介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6.當年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達到5000萬以上的項目申請銀行貸款等金融支持,自貸款批準之日,開發區給予企業兩年貼息支持,貼息額按同期央行基準利率計算。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投資企業,年度貼息總額不超過200萬元;未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投資企業,年度貼息總額不超過50萬元。【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法律分析:在招商引資過程中,地方政府為了吸引投資方,制訂了大量吸引投資的優惠政策,但要注意這些優惠政策的制訂要符合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簽訂招商引資合同的目的是明確投資方與政府權利、義務。雙方在簽訂招商引資合同時要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則,政府承諾給投資方的優惠政策要量力而行,不能為了招商而招商,要考慮招商引資成本與效益對等,不能為投資方提供“超國民待遇”,也不能在合同中設定不切實際的承諾,更不能以犧牲環境、浪費資源為代價招商引資。政府在簽訂招商引資合同時主要在土地和稅收兩個方面提供優惠政策,但這些優惠政策大都存在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1、對于固定資產投資2億元以上,或自項目投產之日起3年內,年畝平稅收50萬元以上,或年產值50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按照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的100%給予基礎設施建設補助。
2、對于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或自項目投產之日起3年內,年畝平稅收達到25萬元以上,或年產值10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按照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的70%給予基礎設施建設補助。已經給予優惠政策的企業不再享受本政策。
3、新引進年產值超過5000萬元的生產性企業自投產之日起,前3年可按照企業繳納稅收的區級財政留成部分的100%獎勵企業,后2年可按照企業繳納稅收的區級財政留成部分的50%獎勵企業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和科研經費(不含土地增值稅等市級8小稅種和因上市等原因突擊補交的稅款)。
4、支持開發區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或與上下游產業鏈配套項目租賃我區內工業廠房,在實現本區財政平衡的前提下,經管委會認定,最高可給予期限不超過3年、面積不超過30000平方米、單價不超過20元/(月·平方米)的租金補貼。原則上最高補貼標準不超過企業繳納稅收的區級財政留成部分。
5、對直接引進企業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2年內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達到1億元以上的單位和個人,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給予中介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
6、當年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達到5000萬以上的項目申請銀行貸款等金融支持,自貸款批準之日,開發區給予企業兩年貼息支持,貼息額按同期央行基準利率計算。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投資企業,年度貼息總額不超過200萬元;未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投資企業,年度貼息總額不超過50萬元。
7、《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法律分析:
1.對于固定資產投資2億元以上,或自項目投產之日起3年內,年畝平稅收50萬元以上,或年產值50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按照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的100%給予基礎設施建設補助。
2.對于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或自項目投產之日起3年內,年畝平稅收達到25萬元以上,或年產值10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按照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的70%給予基礎設施建設補助。已經給予優惠政策的企業不再享受本政策。
3.新引進年產值超過5000萬元的生產性企業自投產之日起,前3年可按照企業繳納稅收的區級財政留成部分的100%獎勵企業,后2年可按照企業繳納稅收的區級財政留成部分的50%獎勵企業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和科研經費(不含土地增值稅等市級8小稅種和因上市等原因突擊補交的稅款)。
4.支持開發區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或與上下游產業鏈配套項目租賃我區內工業廠房,在實現本區財政平衡的前提下,經管委會認定,最高可給予期限不超過3年、面積不超過30000平方米、單價不超過20元/(月·平方米)的租金補貼。原則上最高補貼標準不超過企業繳納稅收的區級財政留成部分。
5.對直接引進企業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2年內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達到1億元以上的單位和個人,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給予中介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
6.當年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達到5000萬以上的項目申請銀行貸款等金融支持,自貸款批準之日,開發區給予企業兩年貼息支持,貼息額按同期央行基準利率計算。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投資企業,年度貼息總額不超過200萬元;未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投資企業,年度貼息總額不超過50萬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法律主觀:招商引資是指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成立的開發區)吸收投資(主要是非本地投資者)的活動。招商引資一度成為各級地方政府的主要工作,并且在各級政府報告和工作計劃中出現。一、招商引資要滿足的條件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及市情、區情,并對駐外招商人員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加強學習,熟悉招商引資政策、產業政策和金融政策;二是要熟悉掌握滁州市情、瑯琊區情;三是要了解當地的產業發展情況、重點企業發展狀況;四是要了解所在地全國500強、世界500強企業及規模以上企業的分布情況,鎖定重點工作對象;五是要了解當地的風俗人情,入鄉隨俗,廣交朋友,為開展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基礎。1、溝通聯系。各辦事處要積極主動與所駐省(市)的有關部門、重點企業進行廣泛接觸,建立密切聯系。2、收集信息。各辦事處要全面收集所駐省(市)的社會經濟發展情況,包括經濟規模、主導產業、知名品牌企業、骨干企業等,掌握重點企業的資本積累和對外擴張愿望等情況,并將收集到的信息和情報歸納整理,從中篩選符合我州實際的項目建設信息,及時反饋到州招商項目服務中心,積極推進項目建設。3、推動合作。各辦事處在搞好對接的基礎上,要采取各種有效的方式和方法,推動與對我州有投資意向的企業進行項目洽談,全力以赴促成合作。4、協調指導。各辦事處要統一領導、協調各縣(市)、林業系統、開發區的駐外辦事處的業務,使其有序地開展工作。二、我國利用外資的原則1、主權原則;2、自力更生為主,爭取外資為輔的原則;3、平等互利的原則;4、積極、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資的原則;5、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給外商以普遍優惠的原則。
法律客觀:《政府采購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的政府采購適用本法。本法所稱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依照本法規定的權限制定。本法所稱采購,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托、雇用等。本法所稱貨物,是指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本法所稱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本法所稱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購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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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許桂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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