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水招商引資2025,貴州省公務活動全面禁酒的規定,全省范圍內的公務活動,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類,一律不得飲用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任何酒類,包括私人自帶的酒類。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日午間,一律不準飲酒。此外,重大外事活動和招商引資活動,確需提供
全省范圍內的公務活動,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類,一律不得飲用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任何酒類,包括私人自帶的酒類。
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日午間,一律不準飲酒。此外,重大外事活動和招商引資活動,確需提供酒類和飲酒的,須按一事一購買、一事一審批的原則,由承辦單位報分管該單位或該項工作的負責同志審批,同時報同級紀委備案。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為了體現執紀必嚴、越往后越嚴的要求,將禁止提供的范圍從煙、高檔酒水擴大到任何酒類,包括各類白酒、紅酒、黃酒、啤酒、果酒及其他含有酒精的飲料。
外賓邀請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安排接待活動,從嚴從緊控制外賓團組和接待費用;有關部門和地方應當參照國內公務接待標準,制定招商引資等活動的接待辦法。地方各級政府因招商引資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國家工作人員以外的其他因公來訪人員,應當參照當地該規定實行單獨管理。
法律依據:
《貴州省公務活動全面禁酒的規定》第三條_
全省范圍內的公務活動,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類,一律不得飲用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任何酒類,包括私人自帶的酒類。
《貴州省公務活動全面禁酒的規定》第四條_
重大外事活動和招商引資活動,確需提供酒類和飲酒的,須按一事一購買、一事一審批的原則,由承辦單位報該分管單位或該項工作的負責同志審批,同時報同級紀委備案。提供酒類的數量、標準等,要從嚴進行控制。
《貴州省公務活動全面禁酒的規定》第五條_
全省范圍類的公務活動,一律禁止公款贈送任何酒類。
是的,貴州省已經開始實行公務活動全面禁酒的政策。這個政策旨在遏制公款消費和腐敗現象,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保護公共財政資源,以及提高公共部門的形象。全面禁酒政策在一些地方已經實施多年,貴州省的這一政策也是響應國家政策,提高政府透明度和治理能力。
《勞動法》加班費規定
一、《勞動法》周末加班費規定: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所以周末加班,加班工資按200%計算。二、《勞動法》節假日加班費規定:支付法定休假日的加班工資,是在支付正常工資之外另外支付的。《勞動法》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只能支付法律規定的加班工資報酬,不能以安排補休而不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而且,這里所指的“用人單位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是指在支付了正常工資之外另外支付的。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包括:春節初一到初三,元旦一天,五一國際勞動節3天,十一國慶節3天,在這10天里加班的職工應該享受日工資+日工資3的節假日加薪。一般的日工資基數應為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獎金、餐費、交通費、書報費等),除以20.92天的有效工作日計算出的錢數。如果按一個人的月薪是1000元計算,實際算出的日工資應為47.8元,這樣法定節假日加一天班的加班費應是47.83=143.4元,再加上一個47.8元就是該人應得的一天加班薪金。
最新《勞動法》關于喪假的規定
若是家人不幸去世,小輩們肯定需要回去辦理喪事,下面給大家帶來最新《勞動法》關于喪假的規定:一、喪假適用范圍及天數1、適用范圍:國有企業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時可享受喪假。注意,從規定上來看,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時職工無權享受喪假。2、喪假天數:根據企業領導審批,酌情給予一到三天喪假,喪事在外地料理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二、非國有企業職工應享受喪假從上述可了解,喪假適用于國有企業,非國有的民營企業職工是否享受喪假呢我們認為同樣應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據此,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均有權享受喪假。關于非國有企業職工享受喪假的具體適用范圍及天數,首先應尊重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和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當然,該規定不應少于關于國有企業職工的規定,若無規定,則可參照關于國有企業的規定執行。三、喪假工資1、喪假、路程假期間的工資應照發根據規定,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2、具體計算確定計算基數: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有約定的按約定,但該約定的計算基數不低于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四、《勞動法》規定的喪假范圍1、直系親屬,即相互之間有一脈相承的關系的上下各代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2、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不屬于直系親屬,應屬于姻親。姻親是以婚姻關系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但不包括配偶本身。姻親可分為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和配偶的血親的配偶三種。3、血親的配偶,是指自己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的配偶;如兒子的妻子,兄弟的妻子。配偶的血親,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如妻子的父母、兄弟姐姐妹等。配偶的血親的配偶,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的配偶,這是一種間接的姻親關系;如妻子的兄弟的妻子。你所說的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就是上面三種中“配偶的血親”。4、勞動和社會法律法規中供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8號令,這里所指的是供養親屬而不是直系親屬)親屬是指職工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父親、母親、丈夫、妻子,子、女、弟、妹、孫子、孫女、外孫、外孫女。
《民法典》對于借款合同的規定
《民法典》對于借款合同的規定有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與貸款人經過協商一致,約定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民法典》對于附條件合同的規定
《民法典》對于附條件合同的規定有若是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若是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
《民法典》對于違約責任的規定
違約責任的相關規定有若是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采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具體承擔哪一種或者是哪幾種違約責任應當由合同進行約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勞動法》加班費規定
一、《勞動法》周末加班費規定: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所以周末加班,加班工資按200%計算。二、《勞動法》節假日加班費規定:支付法定休假日的加班工資,是在支付正常工資之外另外支付的。《勞動法》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只能支付法律規定的加班工資報酬,不能以安排補休而不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而且,這里所指的“用人單位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是指在支付了正常工資之外另外支付的。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包括:春節初一到初三,元旦一天,五一國際勞動節3天,十一國慶節3天,在這10天里加班的職工應該享受日工資+日工資3的節假日加薪。一般的日工資基數應為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獎金、餐費、交通費、書報費等),除以20.92天的有效工作日計算出的錢數。如果按一個人的月薪是1000元計算,實際算出的日工資應為47.8元,這樣法定節假日加一天班的加班費應是47.83=143.4元,再加上一個47.8元就是該人應得的一天加班薪金。
最新《勞動法》關于喪假的規定
若是家人不幸去世,小輩們肯定需要回去辦理喪事,下面給大家帶來最新《勞動法》關于喪假的規定:一、喪假適用范圍及天數1、適用范圍:國有企業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時可享受喪假。注意,從規定上來看,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時職工無權享受喪假。2、喪假天數:根據企業領導審批,酌情給予一到三天喪假,喪事在外地料理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二、非國有企業職工應享受喪假從上述可了解,喪假適用于國有企業,非國有的民營企業職工是否享受喪假呢我們認為同樣應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據此,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均有權享受喪假。關于非國有企業職工享受喪假的具體適用范圍及天數,首先應尊重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和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當然,該規定不應少于關于國有企業職工的規定,若無規定,則可參照關于國有企業的規定執行。三、喪假工資1、喪假、路程假期間的工資應照發根據規定,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2、具體計算確定計算基數: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有約定的按約定,但該約定的計算基數不低于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四、《勞動法》規定的喪假范圍1、直系親屬,即相互之間有一脈相承的關系的上下各代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2、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不屬于直系親屬,應屬于姻親。姻親是以婚姻關系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但不包括配偶本身。姻親可分為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和配偶的血親的配偶三種。3、血親的配偶,是指自己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的配偶;如兒子的妻子,兄弟的妻子。配偶的血親,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如妻子的父母、兄弟姐姐妹等。配偶的血親的配偶,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的配偶,這是一種間接的姻親關系;如妻子的兄弟的妻子。你所說的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就是上面三種中“配偶的血親”。4、勞動和社會法律法規中供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8號令,這里所指的是供養親屬而不是直系親屬)親屬是指職工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父親、母親、丈夫、妻子,子、女、弟、妹、孫子、孫女、外孫、外孫女。
《民法典》對于借款合同的規定
《民法典》對于借款合同的規定有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與貸款人經過協商一致,約定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民法典》對于附條件合同的規定
《民法典》對于附條件合同的規定有若是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若是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
《民法典》對于違約責任的規定
違約責任的相關規定有若是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采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具體承擔哪一種或者是哪幾種違約責任應當由合同進行約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法律客觀:《公安部關于嚴禁違規宴請飲酒的規定》 第一條 嚴禁在工作日、值班備勤、安保任務、公務出差、學習培訓期間和其他工作時間飲酒。 《公安部關于嚴禁違規宴請飲酒的規定》 第二條 嚴禁領導干部之間、單位之間相互宴請。 《公安部關于嚴禁違規宴請飲酒的規定》 第三條 嚴禁接受下屬或地方公安機關宴請。 《公安部關于嚴禁違規宴請飲酒的規定》 第四條 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 《公安部關于嚴禁違規宴請飲酒的規定》 第五條 嚴禁出入私人會所或參與“一桌餐”。 《公安部關于嚴禁違規宴請飲酒的規定》 第六條 嚴禁在任何時間、任何場合酗酒。
律師解答:
2023年5月,貴州省禁酒令實施細則正式出臺,規定了貴州省范圍內的禁酒措施。具體來講,該細則規定在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和校園內禁止飲酒。公共場所包括但不限于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飛機場、圖書館、博物館、公園、廣場、購物中心、電影院、劇院等場所。工作場所包括選擇用人單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企事業單位等所有正常工作性質的場所,以及所有工地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城鄉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公司的辦公場所。校園內則包括中小學、職業學校、大學等教育機構及其附屬機構的一切場所。除特殊情況外,個人在以上場所內不得飲酒。對于違反禁酒令的行為,該細則規定了相應的處罰措施。首次違規的個人將面臨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多次違規者將被記錄在案,并被納入公共信用記錄系統中。對于企業和學校,也需要加強對員工和學生的酒駕醉駕管控力度,并對違規企業和學校進行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貴州省禁酒令實施細則》第五條 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和校園內禁止飲酒。公共場所包括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飛機場、圖書館、博物館、公園、廣場、購物中心、電影院、劇院等場所;工作場所包括選擇用人單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企事業單位等所有正常工作性質的場所,以及所有工地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城鄉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公司的辦公場所;校園內則包括中小學、職業學校、大學等教育機構及其附屬機構的一切場所。除特殊情況外,個人在以上場所內不得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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