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每日課堂,耕地占用稅怎么繳納,法律主觀:1、 耕地占用稅 的前提為是否占用耕地從事建房或其他 非農業建設 ,跟是否繳納 土地使用稅 沒關系,屬于兩個稅種。2、延伸學習如下:A:耕地占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
1、 耕地占用稅 的前提為是否占用耕地從事建房或其他 非農業建設 ,跟是否繳納 土地使用稅 沒關系,屬于兩個稅種。2、延伸學習如下:A:耕地占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額一次性征收。而耕地占用稅是按年計算,分期繳納。B:獲準占用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門通知之日起30日內繳納耕地占用稅。C:和 城鎮土地使用稅 相關聯的一點可能是: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 繳納土地使用稅 。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占用耕地建設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為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占用耕地建設農田水利設施的,不繳納耕地占用稅。本法所稱耕地,是指用于種植農作物的土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第三條 耕地占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額一次性征收,應納稅額為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平方米)乘以適用稅額。
農村居民建房的耕地占用稅由所屬鄉鎮財政所負責征收。耕地占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額一次性征收,應納稅額為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平方米)乘以適用稅額。當前耕地占用稅繳納常見的處理方式有兩種:1、一種方式是由地方土地儲備中心繳納,作為土地開發成本費用的一部分,體現在“招拍掛”的價格當中。2、隨著土地市場的不斷深化改革,國家實行土地儲備制度,各級政府相應成立了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各類土地開發公司,主要職能是代政府征用、收購、儲備土地等。對城市規劃區以內的建設占用土地實行政府集中打捆批地,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及各類土地開發公司等在辦理農用地轉用或征用手續后,施行土地平整等初加工,使農用地變成建設用地,集體土地變成國有土地,改變了原土地的用途和性質。同時,在實際運作中,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各類土地開發公司等實行的是引資一個企業界定一個企業的占地措施,其他耕地批而未占。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占用耕地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是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人”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耕地占用稅若干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1]178號)“地方政府為招商引資,以政府名義征用大片耕.地??其納稅人為辦理耕地轉建設用地手續的單位和個人”的規定,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各類土地開發公司等屬于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人,應依法繳納耕地占用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第二條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耕地占用稅是指使用或者占用耕地作為非農業建設用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需要繳納的稅費。繳納流程包括提交申報材料、核定和通知繳納、繳納稅款三個步驟。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聯合發布的規定,耕地占用稅是指使用或者占用耕地作為非農業建設用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需要繳納的稅費,稅率一般為土地市場價格的10%至30%不等。對于需要繳納耕地占用稅的單位或個人,首先需要進行申報。具體而言,申報人應當在土地(房產)所在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提交申報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寫《耕地占用稅申報表》。申報材料包括土地使用權證、批準文件及其復印件、驗收合格證明等。接著,申報材料經過核實和審核,由財政部門進行核定并下發《耕地占用稅通知書》,提示繳納金額、繳納地點和繳款期限等信息。稅款可以通過銀行轉賬、現金或者支票等方式進行繳納。最后,繳納完成后,申報人應當向財政部門提交《耕地占用稅繳納證明》。如果申報人發現申報信息存在錯誤,應在核定前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更正申請。需要注意的是,耕地占用稅的繳納標準和流程可能會因地區和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因此,在進行繳納前,申報人應仔細了解當地的政策規定,并按照要求提交申報材料。如果單位或個人不繳納耕地占用稅會發生什么?單位或個人如果不按照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將面臨罰款和其他法律責任。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的規定,未按期繳納土地占用稅的,每日加收0.05%的滯納金;逾期未繳納的,將被處以1%至3%的罰款,情節嚴重者還可能面臨行政拘留等懲處。耕地占用稅是非常重要的稅收項目之一,對于保護農業生產和土地資源、推動城鄉經濟一體化有著重要作用。因此,申報人需要認真遵守政策規定,正確繳納稅款,以免面臨罰款和其他不良后果。【法律依據】:《耕地占用稅征收管理辦法》第四條 耕地占用稅是指除過渡期內農村建設用地外,使用或者占用耕地作為非農業建設用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需要繳納的稅款。
法律分析:免征耕地占用稅的項目有:軍事設施占用耕地;學校、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醫療機構占用耕地;農村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殘疾軍人以及符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農村居民,在規定用地標準以內新建自用住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占用林地、牧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以及漁業水域灘涂等其他農用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比照本條例的規定征收耕地占用稅。建設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占用前款規定的農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稅。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第二條規定,占用耕地建設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為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耕地,是指用于種植農作物的土地。
第十二條規定 占用園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漁業水域灘涂以及其他農用地建設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占用前款規定的農用地的,適用稅額可以適當低于本地區按照本法第四條第二款確定的適用稅額,但降低的部分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依據上述規定分析可知,園地、林地、草地……等,沒有種植農作物,屬于農用地,不屬于耕地。 所以不用交耕地占用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占用耕地建設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為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占用耕地建設農田水利設施的,不繳納耕地占用稅。本法所稱耕地,是指用于種植農作物的土地。
第十二條 占用園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漁業水域灘涂以及其他農用地建設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占用前款規定的農用地的,適用稅額可以適當低于本地區按照本法第四條第二款確定的適用稅額,但降低的部分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具體適用稅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占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農用地建設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的,不繳納耕地占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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