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興義房屋拆遷補償,貴州興義是否還會拆遷,對于“貴州興義是否還會拆遷”的問題,由于拆遷計劃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規劃、政策導向、經濟發展需求等,因此無法直接給出是否還會拆遷的明確答案。然而,可以從相關法律法規和拆遷補償標準等方面
對于“貴州興義是否還會拆遷”的問題,由于拆遷計劃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規劃、政策導向、經濟發展需求等,因此無法直接給出是否還會拆遷的明確答案。然而,可以從相關法律法規和拆遷補償標準等方面進行分析,以供參考。
首先,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需要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這意味著,如果興義市存在需要征收的房屋,政府將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并給予被征收人相應的補償。
其次,關于拆遷補償標準,這通常取決于當地的拆遷政策和具體情況。在貴州省,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根據土地類型和用途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例如,征收耕地的補償標準會根據旱田、水田和菜田的平均每畝補償金額進行計算。同樣,征收林地、工礦建設用地等也有相應的補償標準。這些標準的制定旨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其在房屋被征收后能夠得到合理的補償。
綜上所述,雖然無法直接回答貴州興義是否還會拆遷的問題,但可以明確的是,如果興義市進行拆遷,政府將遵循《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并按照貴州省的拆遷補償標準給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補償。因此,建議關注當地政府的官方公告和相關信息,以了解拆遷的最新動態和具體政策。
另外,對于可能受到拆遷影響的居民或企業,建議提前了解并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和拆遷補償標準,以便在拆遷過程中能夠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也可以積極與政府或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尋求合理的解決方案。
一、拆遷補拆遷補償標準拆遷補償標準以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國土部門房屋測繪數據為基礎計算,或者以房屋所有權證書載明的建筑面積、被拆遷地區房屋市場評估價值為基礎計算,具體根據當地的拆遷政策而定。二、征收方威脅不搬遷要強拆拆遷戶應該相信嗎征收方威脅不搬遷就要強拆的,要看拆遷是否合法,如果合法的,是可以強制拆遷的,如果符合的,被拆遷人要做好準備,以免自己利益受侵害。《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三、被拆遷人如何選擇拆遷補償標準選擇實行房屋補償的,可根據城市規劃的建設工程的性質,實行就地或者異地補償。拆遷住宅房屋,拆遷區域用于住宅房屋建設、被拆遷人要求實行就地房屋補償且按照批準的建設工程規劃能夠滿足被拆遷人補償房屋要求的,拆遷人應當實行就地房屋補償。補償依據商品房價新條例規定,拆遷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按照就地房屋補償的計算方法,被拆遷房屋面積與住房改善面積之和將按照拆遷區域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結算拆遷補償金;被拆遷面積與住房改善面積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部分,以拆遷區域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的50%%結算(但不得低于同期經濟適用房價格),計入拆遷補償金。新條例中規定的拆遷區域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以房屋拆遷公告發布之日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東興市農村房屋拆遷安置管理暫行辦法第一條為加強我市農村房屋拆遷安置管理,保障我市開發建設的順利進行,維護拆遷安置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我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開發建設需征用農村集體土地,對其地上建筑物及其構屬物(以下簡稱:農村房屋)的拆遷和對被拆遷人的補償安置,除國家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另有規定外,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拆遷安置工作應遵循在東興市總體規劃指導下的統一規劃、統一征地、統一安置、統一建設的指導思想,本著依法補償、依法安置、拆遷與安置同步進行、公正、公平、公開和市場化、貨幣化的原則,將其作為城市發展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規劃并建設好。第四條農村房屋是指持有《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的合法房屋。由市拆遷安置辦公室統一負責農村房屋的拆遷安置補償工作。被拆遷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按本辦法的規定與市拆遷安置辦公室辦理拆遷補償安置手續,每提前一天簽訂拆遷安置協議書的,每戶每天獎勵50元。第五條在拆遷范圍內的農村房屋,按本辦法規定給予補償和安置。違法違章建設的房屋等建(構)筑物以及在《拆遷方案公告》發布后搶建的房屋等建(構)筑物,不予補償。第六條被拆遷人必須服從城市建設規劃需要,根據拆遷安置方案確定的地點和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拆遷。拆遷工作可由市拆遷安置辦公室組織統一拆遷,也可由被拆遷人自行拆遷。第七條市拆遷安置辦公室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就房屋的拆遷、補償、安置等事宜簽訂協議書。協議書簽訂后,被拆遷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拖延拆遷的,市拆遷安置辦公室責令其限期拆遷;逾期不拆遷的,由市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所需的一切費用在拆遷補償費中扣除或以料抵工。第八條經反復協商達不成拆遷協議的,由市拆遷安置辦公室提出意見,報市人民政府作出裁決,被拆遷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60日內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在復議期間,市拆遷安置辦公室給被拆遷人作了補償和安置且提供了周轉房的,不停止執行拆遷。在實施拆遷前,市拆遷安置辦公室要就被拆遷房屋辦理有關證據保全手續。第九條拆遷補償金額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計算,拆除房屋的材料歸被拆遷人所有。拆遷補償(含基礎和水、電、電話等內部設施)的標準如下:1、鋼筋混凝土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350-400元;2、紅磚瓦木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30-280元;3、石、泥磚瓦木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00-220元;4、生產及生活配套的紅磚、泥磚、石瓦房屋每平方米補償80-120元,鋼筋混凝土房屋每平方米補償150-180元;5、水(糞)池每立方米補償80-100元;6、圍墻每平方米補償20-40元;7、木板樓每平方米補償30-45元;8、原住宅房屋的占地,按《集體土地使用證》核定的面積,每平方米補償300元。第十條在拆遷回建住房期限內,被拆遷人自行解決住處的,按拆除住房的建筑面積每平方米30元一次性補助被拆遷人臨時安置費;由市拆遷安置辦公室提供周轉房的,按戶口簿登記的常住戶口人數,每人一次性補貼搬家費50元。第十一條拆遷過渡期限為6至8個月,由市拆遷安置辦公室與被拆遷人在拆遷協議中約定。由市拆遷安置辦公室提供周轉房的,拆遷過渡期滿,不得拒絕退回周轉房。第十二條經公安部門核準,屬拆遷范圍內在籍的常住農業人口(含依法婚嫁、生育人口、在校學生、現役士兵、正在服刑或勞教的原籍農業人口;所分責任地被征用后,自買農轉非戶口但國家沒有安排正式工作的在籍人員),每人安排宅基地22平方米,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每戶可安排1間宅基地:(一)夫妻及其未成年的子女安排1間宅基地;(二)年滿18周歲且已另立門戶人員安排1間宅基地。第十三條拆遷住房占地面積比安置住房占地面積多的,其多出部分,在每平方米補償300元的基礎上增加500元。第十四條安排的宅基地以規劃方案核定的面積(間)為標準。應安排的宅基地面積按每平方米300元結算,超出應安排面積的部分,按下面列舉的不同條件及地段作價結算(同時面臨兩條街道的,以寬道為準):1、面臨40米以上(含40米)街道或公共設施場所的,按每平方米1800元結算;2、面臨30米以上(含30米),不足40米街道的,按每平方米1500元結算;3、面臨20米以上(含20米),不足30米街道的,按每平方米1200元結算;4、面臨16米以上(含16米),不足20米街道的,按每平方米900元結算;5、面臨12米以上(含12米),不足16米街道的,按每平方米600元結算;6、其他的按每平方米500元結算。以上屬三面見光的,每平方米增加100元。第十五條具備安置條件而不要宅基地的,可按實際享受的宅基地面積,按每平方米600元的價格給予補償;具備本辦法規定享受宅基地,但應安排面積超出實際安排面積的部分,按以下價格分別給予補償:1、宅基地安排在面臨30米以上(含30米)街道的,按本辦法的第十四條第五款的價格給予補償;2、宅基地安排在面臨20米以上(含20米),不足30米街道的,按本辦法的第十四條第四款的價格給予補償;3、宅基地安排在面臨16米以上(含16米),不足20米街道的,按本辦法的第十四條第三款的價格給予補償;4、宅基地安排在面臨16米以下街道的,按本辦法的第十四條第二款的價格給予補償。第十六條根據公正、公開、公平和市場化、貨幣化的安置原則,實行宅基地分配內部結算制,即將所有安置的宅基地經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打價,具體落實每宗宅基地的價格,再根據所安置人口數,計算出享受安置人員人均應得的地價款額,再按其所安置的具體地塊的價格進行內部結算,除按本辦法規定應上繳政府的部分以外,其余部分留在該次安置范圍內進行平衡調配。第十七條同時持有《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和《戶口簿》且一戶3人以上(含3人)的安置戶,有優先選擇權,一宗宅基地有兩戶以上同時選擇的,以抽簽的方式確定。持有《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的臨街拆遷安置戶,原則上只安排一間臨街宅基地,其分戶安排的宅基地必須服從拆遷安置方案。第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1、已經按規定安排過的;2、1996年10月1日后遷入的(婚姻嫁娶后一方遷入的除外)。第十九條為照顧被拆遷安置人員的建房和生活出路問題,由市拆遷安置辦公室負責完成被安置地塊的“三通一平”(即通水泥路、通水、通電到戶外及平整場地)工作,拆遷戶在辦理土地使用證時,只收取工本費,在報建及辦理房產證時,屬本級政府收取的有關費用最高不超過15元/m2。今后,企事業單位在聘錄用人員時,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照顧被征地拆遷安置人員。第二十條拆遷安置辦公室應在實施拆遷之日起1年內完成安置地塊的“三通一平”工作;被折遷安置戶應在拆遷協議書簽訂后2年內,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書面設計方案,完成房屋的建設,否則,由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城市規劃建設有關規定處理。第二十一條拆遷人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補償、安置標準,也不得擅自擴大或者縮小補償、安置范圍。第二十二條脅迫、辱罵、毆打房屋拆遷工作人員,阻礙房屋拆遷工作人員依法拆遷房屋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三條拆遷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第二十五條我市城市規劃區外的拆遷安置參照本辦法執行。
興義市北環線道路建設現場目前正在進行馬嶺峽谷連拱隧道的修建,部分地段兩邊圍著藍色的鐵皮墻,鐵皮墻內,隧道框架已初步形成,大型施工機械設備正在進行配套施工,隧道開挖施工主要采用風動鑿巖機配合鑿巖臺車施工,開挖、出碴、噴錨與二次襯砌施工相配合的交叉、流水作業。隧道工程占投資比例70%左右,4月15號隧道中導洞開始施工,目前已完成約2%,預計6月底中導洞施工結束,開始左洞右洞的施工。我們計劃在2022年7月將左右洞進行貫通,2022年年底讓整個工程達到竣工條件,2023年元月達到通車條件。
【法律依據】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七條 下列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安全預評價:
(一)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
(二)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下同)的建設項目;
(三)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建設項目;
(四)金屬冶煉建設項目;
(五)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并且使用量達到規定數量的化工建設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的除外,下同);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建設項目。第十一條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設計依據;
(二)建設項目概述;
(三)建設項目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危險、有害程度及周邊環境安全分析;
(四)建筑及場地布置;
(五)重大危險源分析及檢測監控;
(六)安全設施設計采取的防范措施;
(七)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或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要求;
(八)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要求;
(九)工藝、技術和設備、設施的先進性和可靠性分析;
(十)安全設施專項投資概算;
(十一)安全預評價報告中的安全對策及建議采納情況;
(十二)預期效果以及存在的問題與建議;
(十三)可能出現的事故預防及應急救援措施;
(十四)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定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國家征收土地,補償的標準因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而不一致,具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各地一般在三四萬元/畝到十幾萬元/畝之間。
具體補償標準為:
一、土地補償費,征收耕地,根據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到十倍計算;征用宅基地可以按照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計算。
二、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算。多年生經濟林木或其他果木,政府將參考市場價格,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地上合法建筑物,參考市場價格給予合理補償;
三、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補助費標準為該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以上征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最高可達到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 征地 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 宅基地 建房、提供 安置房 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 養老保險 等 社會保險 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各地標準不一,詳情請咨詢當地拆遷部門。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二條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興義拆遷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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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興義拆遷項目
●2021興義市拆遷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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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義市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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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州市房屋征收補償標準
●盤州市拆遷辦電話
●盤縣總體規劃圖2013
●盤縣規劃圖
●盤州市土地征收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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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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