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莫干山拆遷補償多少,余杭臨平土地使用稅是多少,一、余杭區土地使用稅的新政策1、土地使用稅額標準提高(1)一級土地為每年每平方米15元(原為12元);(2)二級土地為每年每平方米10元(原為8元);(3)三級土地為每年每平方米5元(原為4
一、余杭區土地使用稅的新政策
1、土地使用稅額標準提高
(1)一級土地為每年每平方米15元(原為12元);
(2)二級土地為每年每平方米10元(原為8元);
(3)三級土地為每年每平方米5元(原為4元)。
2、按“畝產稅收”貢獻情況分類
(1)在本行業“畝產稅收”貢獻得分排名前15%(含)的為A類;
(2)排名列15%-50%(含)的為B類;
(3)排名列50%-80%(含)的為C類;
(4)排名80%以下的為D類。
3、實行差別化減免。
(1)A類納稅人,可給予90%(含)以下幅度的減免。
(2)B類納稅人,可按給予75%(含)以下幅度的減免。
(3)C類納稅人,可給予60%(含)以下幅度的減免。
(4)D類納稅人一律不予減免。
4、有重要違法行為的一票否決減免。
(1)受到環境保護行政處罰的企業;
(2)安全生產未達標的企業;
(3)節能降耗未達標的企業;
(4)存在違反稅收法律法規行為且情節嚴重的企業。
二、余杭區的土地使用稅土地等級劃分范圍及稅額標準
1、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等級劃分范圍
按照杭州市政府要求,余杭區實行市區統一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并結合我區土地級別和城市規劃,從2015年起,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等級劃分范圍。調整后,原一級土地范圍不變,擴大二級土地范圍,縮小三級土地范圍。
一級土地:臨平城區北至星光街;東、南至臨東路為界;西至望梅路。
二級土地:臨平城區除一級土地以外的臨平·東湖街道、南苑街道、星橋街道、余杭經濟技術開發區(包括興旺工業城)以及原錢江經濟開發區(東至荷禹路,南至寧橋大道,西至09省道,北至京杭運河);未來科技城(東至繞城、南至文二西路、西至東西大道、北至宣杭鐵路)和良渚新城(東至京杭運河,南至余杭與杭州城區分界線,西至莫干山路,北至良運街)。
三級土地:除一、二級土地以外的其他土地。
調整后原一級土地范圍不變,二級土地范圍增加了原錢江經濟開發區、未來科技城、良渚新城部分區域,三級土地范圍相應減少。
2、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標準
一級土地為每年每平方米15元,二級土地為每年每平方米10元,三級土地為每年每平方米5元。
三、余杭區的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
1、差別化減免。
(1)A類納稅人,可按其當年實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給予90%(含)以下幅度的減免;畝產稅收貢獻特別大的企業最高減免比例可達到100%。
(2)B類納稅人,可按其當年實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給予75%(含)以下幅度的減免。B類企業中符合我區發展產業導向的重點培育企業以及自認定年度起未滿3年的高新技術企業,減免幅度可達到85%(含)以下。
(3)C類納稅人,可按其當年實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給予60%(含)以下幅度的減免。C類企業中的符合我區發展產業導向的重點培育企業以及自認定年度起未滿3年的高新技術企業,減免幅度可達到70%(含)以下。
(4)D類納稅人一律不予減免。
2、鼓勵類減免。對符合國家產業導向的現代服務業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高端裝備制造業企業和科技創新型企業,雖目前“畝產稅收”貢獻不大,但確屬發展前景較好的,由區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相關意見,并報主管地稅部門備案,從報備年度起1—3年內可按A類納稅人享受減免政策。
3、特殊情況處理。對用地畝數在5畝以下的納稅人、當年新辦和注銷的納稅人及實行定期定額管理的個體工商戶,不執行差別化減免政策。
4、一票否決。對納稅人在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制”,當年一律不予減免:
(1)受到環境保護行政處罰的企業;
(2)安全生產未達標的企業;
(3)節能降耗未達標的企業;
(4)存在違反稅收法律法規行為且情節嚴重的企業。
一、余杭區土地使用稅的新政策
1、土地使用稅額標準提高
(1)一級土地為每年每平方米15元(原為12元);
(2)二級土地為每年每平方米10元(原為8元);
(3)三級土地為每年每平方米5元(原為4元)。
2、按“畝產稅收”貢獻情況分類
(1)在本行業“畝產稅收”貢獻得分排名前15%(含)的為A類;
(2)排名列15%-50%(含)的為B類;
(3)排名列50%-80%(含)的為C類;
(4)排名80%以下的為D類。
3、實行差別化減免。
(1)A類納稅人,可給予90%(含)以下幅度的減免。
(2)B類納稅人,可按給予75%(含)以下幅度的減免。
(3)C類納稅人,可給予60%(含)以下幅度的減免。
(4)D類納稅人一律不予減免。
4、有重要違法行為的一票否決減免。
(1)受到環境保護行政處罰的企業;
(2)安全生產未達標的企業;
(3)節能降耗未達標的企業;
(4)存在違反稅收法律法規行為且情節嚴重的企業。
二、余杭區的土地使用稅土地等級劃分范圍及稅額標準
1、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等級劃分范圍
按照杭州市政府要求,余杭區實行市區統一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并結合我區土地級別和城市規劃,從2015年起,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等級劃分范圍。調整后,原一級土地范圍不變,擴大二級土地范圍,縮小三級土地范圍。
一級土地:臨平城區北至星光街;東、南至臨東路為界;西至望梅路。
二級土地:臨平城區除一級土地以外的臨平·東湖街道、南苑街道、星橋街道、余杭經濟技術開發區(包括興旺工業城)以及原錢江經濟開發區(東至荷禹路,南至寧橋大道,西至09省道,北至京杭運河);未來科技城(東至繞城、南至文二西路、西至東西大道、北至宣杭鐵路)和良渚新城(東至京杭運河,南至余杭與杭州城區分界線,西至莫干山路,北至良運街)。
三級土地:除一、二級土地以外的其他土地。
調整后原一級土地范圍不變,二級土地范圍增加了原錢江經濟開發區、未來科技城、良渚新城部分區域,三級土地范圍相應減少。
2、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標準
一級土地為每年每平方米15元,二級土地為每年每平方米10元,三級土地為每年每平方米5元。
三、余杭區的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
1、差別化減免。
(1)A類納稅人,可按其當年實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給予90%(含)以下幅度的減免;畝產稅收貢獻特別大的企業最高減免比例可達到100%。
(2)B類納稅人,可按其當年實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給予75%(含)以下幅度的減免。B類企業中符合我區發展產業導向的重點培育企業以及自認定年度起未滿3年的高新技術企業,減免幅度可達到85%(含)以下。
(3)C類納稅人,可按其當年實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給予60%(含)以下幅度的減免。C類企業中的符合我區發展產業導向的重點培育企業以及自認定年度起未滿3年的高新技術企業,減免幅度可達到70%(含)以下。
(4)D類納稅人一律不予減免。
2、鼓勵類減免。對符合國家產業導向的現代服務業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高端裝備制造業企業和科技創新型企業,雖目前“畝產稅收”貢獻不大,但確屬發展前景較好的,由區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相關意見,并報主管地稅部門備案,從報備年度起1—3年內可按A類納稅人享受減免政策。
3、特殊情況處理。對用地畝數在5畝以下的納稅人、當年新辦和注銷的納稅人及實行定期定額管理的個體工商戶,不執行差別化減免政策。
4、一票否決。對納稅人在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制”,當年一律不予減免:
(1)受到環境保護行政處罰的企業;
(2)安全生產未達標的企業;
(3)節能降耗未達標的企業;
(4)存在違反稅收法律法規行為且情節嚴重的企業。
1、差別化減免。
(1)A類納稅人,可按其當年實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給予90%(含)以下幅度的減免;畝產稅收貢獻特別大的企業最高減免比例可達到100%。
(2)B類納稅人,可按其當年實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給予75%(含)以下幅度的減免。B類企業中符合我區發展產業導向的重點培育企業以及自認定年度起未滿3年的高新技術企業,減免幅度可達到85%(含)以下。
(3)C類納稅人,可按其當年實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給予60%(含)以下幅度的減免。C類企業中的符合我區發展產業導向的重點培育企業以及自認定年度起未滿3年的高新技術企業,減免幅度可達到70%(含)以下。
(4)D類納稅人一律不予減免。
2、鼓勵類減免。對符合國家產業導向的現代服務業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高端裝備制造業企業和科技創新型企業,雖目前“畝產稅收”貢獻不大,但確屬發展前景較好的,由區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相關意見,并報主管地稅部門備案,從報備年度起1—3年內可按A類納稅人享受減免政策。
3、特殊情況處理。對用地畝數在5畝以下的納稅人、當年新辦和注銷的納稅人及實行定期定額管理的個體工商戶,不執行差別化減免政策。
4、一票否決。對納稅人在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制”,當年一律不予減免:
(1)受到環境保護行政處罰的企業;
(2)安全生產未達標的企業;
(3)節能降耗未達標的企業;
(4)存在違反稅收法律法規行為且情節嚴重的企業。
對于余杭臨平土地使用稅是多少的問題我們是可以在當地政府頒布的相關規定當中找到答案的,對于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稅一般都是按照平方來進行計算的,對于每一平方收多少錢我們也是需要進行查找并進行計算。
2016年1月1日起余杭區土地使用稅主要變化如下:
1、土地使用稅額標準提高
(1)一級土地為每年每平方米15元(原為12元);
(2)二級土地為每年每平方米10元(原為8元);
(3)三級土地為每年每平方米5元(原為4元)。
2、按“畝產稅收”貢獻情況分類
(1)在本行業“畝產稅收”貢獻得分排名前15%(含)的為A類;
(2)排名列15%-50%(含)的為B類;
(3)排名列50%-80%(含)的為C類;
(4)排名80%以下的為D類。
3、實行差別化減免。
(1)A類納稅人,可給予90%(含)以下幅度的減免。
(2)B類納稅人,可按給予75%(含)以下幅度的減免。
(3)C類納稅人,可給予60%(含)以下幅度的減免。
(4)D類納稅人一律不予減免。
4、有重要違法行為的一票否決減免。
(1)受到環境保護行政處罰的企業;
(2)安全生產未達標的企業;
(3)節能降耗未達標的企業;
(4)存在違反稅收法律法規行為且情節嚴重的企業。
一、報銷比例是怎樣的
從報銷比例、普通門診報銷、大病報銷等幾個方面來回答。
1.2016年企業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一)按一檔繳費的,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一級醫院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80%支付(基本藥物按90%支付),在未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醫院住院的按60%支付;二級醫院按58%支付;三級醫院按45%支付。
(二)按二檔繳費的,一級醫院按85%支付(基本藥物按90%支付),二級醫院按70%支付,三級醫院按60%支付。
(三)未成年居民、特殊群體享受二檔繳費的醫療保險待遇。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的起付標準:一級醫院300元,二級醫院500元,三級醫院700元。惡性腫瘤患者,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因放、化療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線。
2.2016年企業職工醫療保險門診報銷比例
參保職工在指定的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就醫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由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參保職工在實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普通門診費用,其待遇支付不設起付線;在其他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起付線標準由原來的40元降低為每次30元。一檔普通門診費用報銷限額由原來的60元提高到80元;二檔繳費的仍為200元。
3.2016年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2015年度,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1.2萬元,即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2萬元以下的部分不給予補償。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2萬元以上(含1.2萬元)、1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50%補償;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2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60%的補償;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以上的部分給予65%補償。一個醫療年度內,大病保險每人最高給予30萬元的補償。2016年,相關部門出臺新的大病保險政策之前,仍執行2015年標準。
(一)實施對象與范圍
1、實施對象。本市市區范圍內使用土地并應當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單位和個人。蕭山、余杭、富陽區實行市區統一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但土地等級劃分范圍具體方案由以上各區自行制定,報浙江省杭州市地方稅務局備案。
2、行業范圍劃分。市區(不包括蕭山、余杭、富陽區,下同)行業分為制造業和服務業(包括制造業以外的所有其他行業,下同)兩大類。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等級劃分范圍和稅額標準
市區劃分為三個土地等級,此次政策調整擴大了二級土地范圍,縮小了三級土地范圍(具體調整情況見附件地圖)。稅額標準為:一級土地每年每平方米15元,二級土地每年每平方米10元,三級土地每年每平方米5元。
(三)分類分檔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方法
1、分類。對同一行業納稅人按照上一年度的“畝產稅收”貢獻為指標進行ABCD分類。其中,制造業、服務業行業稅收分別排名前15%(含)的為A類;排名15%~30%(含)的為B類;排名30%~60%(含)的為C類;排名60%以下的為D類。
2、評價方法。使用土地在5畝(含)以上的納稅人,按照上一年度“畝產稅收”貢獻為主要指標,按得分高低進行排名。
畝產稅收=上一年度實際繳納入庫的稅款合計/實際用地畝數
3、差別化減免方法。根據上一年度“畝產稅收”排名實行分類分檔的差別化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A類納稅人:按其當年實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可給予80%(含)以下幅度內減免;B類納稅人:按其當年實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可給予60%(含)以下幅度內減免;C類納稅人:按其當年實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可給予50%(含)以下幅度內減免;D類納稅人:一律不予減免。
金融保險業、石油化工業、郵電通訊業、電力生產和供應業、煙草、房地產業和建筑業,一律按調整后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等級征稅,不享受城鎮土地使用稅分類分檔減免政策。
4、鼓勵類減免。對符合國家產業導向的現代服務業企業、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企業、高端裝備制造業企業和科技創新型企業,雖目前“畝產稅收”貢獻不大,但確屬發展前景較好的,提供由市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文件依據后,報主管地稅部門備案,1-3年內可給予比照A類納稅人的減免政策。
5、特殊情況處理。使用土地在5畝以下的納稅人、當年新辦和注銷的納稅人及實行定期定額管理的個體工商戶不執行差別化減免政策。
6、一票否決。對納稅人在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年減免政策實行“一票否決制”,一律不予減免:
(1)受到環境保護行政處罰企業;
(2)安全生產未達標企業;
(3)節能降耗未達標企業;
(4)存在違反稅收法律法規行為且情節嚴重的企業。
7、總額控制。對按綜合排名減免的稅額實行總額控制,原則上年度減免稅額的總量不得超過因土地等級劃分范圍調整而提高適用稅額標準所增加的稅額總量。
土地使用稅是針對土地使用權征收的一種稅費,合理利用土地,征收土地使用稅,也是規范土地使用的一種重要手段,防止土地濫用,同時也防止一些巧借名義來破壞土地,造成土地流食以及無法挽回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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