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殯葬管理規定2025全文, 黑龍江省殯葬管理規定2025全文 (2000年3月7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號公布 根據2006年10月20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黑龍江省殯葬管理規定〉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12年1月1
(2000年3月7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號公布 根據2006年10月20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黑龍江省殯葬管理規定〉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12年1月16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黑龍江省農業機械事故處理規定〉等20部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根據2016年11月15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黑龍江省土地復墾實施辦法〉等70部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三次修訂 根據2018年1月4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黑龍江省鄉鎮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辦法〉等31部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第四次修訂 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規范喪事活動,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殯葬活動和殯葬管理工作。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殯葬工作的領導,把殯葬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合理安排殯葬設施用地和資金,保障殯葬改革的需要和殯葬事業的發展。
第四條 各級民政部門是殯葬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殯葬管理工作。
各殯葬管理機構(含殯葬管理處、所)在同級民政部門領導下,負責殯葬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 各級公安、工商、土地、衛生計生、物價、建設、民族、宗教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共同做好殯葬管理工作。
第六條 殯葬管理工作堅持積極地、有步驟地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殯葬用地,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的方針。
第七條 殯葬管理人員應當持證上崗,秉公辦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殯葬管理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ensp;
第二章 殯葬設施管理
第八條 省民政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的殯葬工作規劃和殯葬需要,制定全省殯儀館、骨灰堂、殯儀服務站、公墓等殯葬設施的數量、布局規劃,經省發展和改革部門審核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各地新建殯葬設施,應當在全省殯葬設施布局規劃內進行。
第九條 市人民政府(行署)、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將新建、擴建、改建殯儀館、骨灰堂、殯儀服務站、公墓等殯葬設施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和基本建設計劃。
第十條 殯葬設施的建立按下列程序報批:
(一)建立殯儀館由市(行署)、縣(市)民政部門提出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行署)審批,并報省民政部門備案;
(二)建立骨灰堂、殯儀服務站由市(行署)、縣(市)民政部門審批,并報上一級民政部門備案;
(三)建立經營性公墓由省民政部門審批;
(四)距殯儀館較遠、交通不便的鄉(鎮)建立的農村公益性骨灰堂,由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方案,報縣(市)民政部門批準,并報市(行署)民政部門備案。
農村為村民設置公益性墓地,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申辦殯葬設施在履行相關程序后,應當到發展和改革、建設、土地、物價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殯儀館和公墓應當由縣(市)級以上民政部門的殯葬管理機構管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和履行相關手續,不得擅自興建殯葬設施。
禁止建立或者恢復宗族墓地。
第十二條 農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不得對本村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員提供墓穴用地。
第十三條 建立公墓應當利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和林地。
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園、文物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鐵路、公路主干線兩側、水源保護區、水庫、河流堤壩保護范圍以及城市規劃的特殊地區興建墳墓。
前款規定區域內現有的墳墓,除受國家保護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應當限期遷移或者深埋,不留墳頭。
第十四條 火葬區內禁止建立骨灰墳墓。
第十五條 實行土葬的信奉伊斯蘭教的少數民族,應當在當地政府指定的墓地入葬。對自愿實行火葬的應當給予鼓勵和支持,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十六條 公墓中安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積不得超過1平方米。
第十七條 禁止在公墓內構建迷信設施和搞封建迷信活動;禁止利用墓穴、塔陵骨灰存放格位進行傳銷、預售、炒買炒賣等不正當營銷活動。
第十八條 墓穴和塔陵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周期最長為20年。超過20年需繼續使用的,應當重新辦理手續。
第三章 殯葬管理
第十九條 殯葬服務單位應當加強對殯葬服務設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陳舊的火化設備,防止污染環境。
殯儀服務人員應當遵守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實行規范化的文明服務,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財物。
第二十條 火葬區內死亡者的遺體,除第十五條規定的少數民族外,一律實行火化,嚴禁土葬。
運輸遺體必須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確保衛生,防止污染環境。
第二十一條 正常死亡者的遺體火化,應當持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
非正常死亡者的遺體火化,應當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
第二十二條 火葬區內死亡者遺體應當堅持就地、就近、方便的原則火化。因特殊情況需運往外地火化的,應當到當地殯葬管理機構辦理運尸手續。
第二十三條 火葬區內死亡者遺體的運送業務應當由殯葬服務機構承辦,禁止其他單位和個人經營遺體運送業務。
運尸車在城鎮市區內禁止播放哀樂。
第二十四條 辦理喪事活動,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禁止在公墓和農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遺體、建造墳墓?! ?ensp;
第四章 殯葬設備和殯葬用品管理
第二十五條 火化機、運尸車、尸體冷藏柜等殯葬設備,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各地應當使用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殯葬設備。禁止制造、銷售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殯葬設備。
第二十六條 各級民政部門對殯葬用品實行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制造、銷售冥幣、紙人、紙馬等迷信殯葬用品。禁止將迷信殯葬用品帶入殯儀館內焚燒。
火葬區內禁止銷售、使用棺材(含半成品)等土葬用品?! ?ensp;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將應當火化的遺體土葬,或者在經營性公墓和農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以外埋葬遺體、建造墳墓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同時縣級以上土地部門應當根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規定,未經審批,擅自建立殯葬設施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會同建設、土地等部門予以取締,責令恢復原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條 墓穴占地面積超過規定標準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在公墓內構建迷信設施和搞封建迷信活動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1000元罰款。
利用墓穴、塔陵骨灰存放格位進行傳銷、預售、炒買炒賣等不正當營銷活動,由縣級以上工商、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規定,利用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從事經營性活動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非殯葬管理機構經營遺體運送業務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處1萬元至2萬元罰款。
違反本規定,運尸車在城鎮市區內播放哀樂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責令改正,并處500元至1000元罰款。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規定,制造、銷售殯葬迷信用品和在火葬區內銷售土葬用品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會同工商部門,沒收殯葬迷信用品,并處制造、銷售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制造、銷售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殯葬設備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會同工商部門責令停止制造、銷售,可以并處制造、銷售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 在殯葬管理和經營中,違反物價、工商管理法律、法規的,由縣級以上物價、工商部門依法處罰。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拒絕、阻礙殯葬管理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辦理喪事活動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予以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殯葬管理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殯儀服務人員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財物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責令退賠;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華僑、港澳臺同胞以及外國人的殯葬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條 本規定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1985年6月20日省政府《關于殯葬管理的實施辦法》同時廢止。
●黑龍江省殯葬管理規定2025全文解讀
●黑龍江省殯葬管理規定2025全文最新
●黑龍江省殯葬改革
●黑龍江殯葬管理條例細則
●黑龍江省殯葬最新消息
●黑龍江省殯葬協會
●黑龍江省殯葬服務收費
●黑龍江省殯葬管理規定2025全文最新
●黑龍江省殯儀服務規范
●黑龍江省殯儀館
●黑龍江省土地權屬爭議處理辦法2025全文: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黑龍江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2025全文: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伊春市拆遷訴訟律師2025,黑龍江省伊春市律師事務所:今日征拆普法更新
●2025黑龍江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是多少,黑龍江省占地補償文件:今日征拆普法更新
●黑龍江省企業征地律師2025,征地補償律師:今日征拆普法更新
●黑龍江棚戶區拆遷補償標準2025,黑龍江省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拆遷普法
●伊春區拆遷律所2025,黑龍江省伊春市律師事務所:今日征拆普法更新
●龍江縣拆遷律所2025,黑龍江省最新動遷政策:今日征拆普法更新
●滿洲里市強拆起訴律師2025,黑龍江省征地補償標準(2012年修訂):今日征拆普法更新
●黑龍江省強拆起訴律師2025,最有名氣的拆遷律師:今日征拆普法更新
●黑龍江拆遷貨幣補償標準2025,黑龍江省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拆遷普法
●拆遷補償標準哈爾濱是多少2025,黑龍江省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拆遷普法
●江達縣征地拆遷集體維權2025,黑龍江省土地征收公告:今日征拆普法更新
●黑龍江省農村拆遷補償標準2025,黑龍江房屋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拆遷普法
●黑龍江省拆遷補償標準在這里2025,黑龍江省土地收回政策:今日拆遷普法
●基本農田征地補償還分上下限嗎,黑龍江省征地補償標準(修訂):今日關于拆遷普法話題更新
來源:中國法院網-黑龍江省殯葬管理規定2025全文,黑龍江省殯葬最新消息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