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龍巖市人民政府關于龍巖市2018年度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福建龍巖市人民政府關于龍巖市2018年度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地〔2018〕1126號文批準我市2018年
福建龍巖市人民政府關于龍巖市2018年度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地〔2018〕1126號文批準我市2018年度第五十批次城市建設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現將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內容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南平市2018年度第五十批次城市建設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面積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有關規定,以閩政地〔2018〕1253號文件批準征收(使用)土地5.107公頃。現將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龍巖市2018年度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設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1號地塊(東肖鎮溪連村、盂頭村)
東:東外環 南:耕地
西:東肖南路 北:耕地
2號地塊(曹溪街道浮蔡村、東肖鎮連圣村)
A地塊
東:規劃道路 南:山坡
西:規劃道路 北:龍巖市福利中心
B地塊
東:耕地 南:規劃道路
西:社會福利中心 北:規劃道路
C地塊
東:南三龍鐵路 南:耕地
西:耕地 北:耕地
D地塊
東:規劃道路 南:規劃道路
西:規劃道路 北:規劃道路
3號地塊(龍門鎮湖一村、北城街道石埠村)
東:居民點 南:林地
西:居民點 北:林地
4號地塊(江山鎮銅砵村)
A地塊
東:耕地 南:居民點
西:銅江路 北:小溪
B地塊
東:居民點 南:小溪
西:耕地 北:居民點
三、被征土地單位及面積。
詳見附件1。
四、征地補償標準。
按龍巖市人民政府龍政綜〔2017〕77號文件規定標準補償。詳見附件2。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規定辦理。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地點辦理征地補償登記,請互相轉告。
凡從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現場調查之日起,搶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登記時間登記地點復核時間月 日— 月 日各村部月 日— 月 日七、根據《福建省建設用地審查報批規定》(閩土〔1999〕126號),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視為放棄其應有的權益。
八、征地紅線范圍內房屋同時征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由新羅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九、《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龍巖市2018年度第十三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閩政地〔2018〕1253號)隨同本公告一同張貼。
十、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對本公告內容如有異議,可以在公告張貼之日起60日內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公告和復議期間不影響公告內容的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1.龍巖市2018年度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土地分類面積匯總表
2.龍巖市2018年度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征地補償標準一覽表
龍巖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5日
內容審核:楊建峰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福建龍巖市人民政府關于龍巖市2018年度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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