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東城區征收手帕胡同46號院、48號院、50號院、52號院、54號院、113號院房屋及附屬物,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關于手帕胡同道路工程項目范圍內房屋征收的決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第八條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決定對西起崇文門外大街,東至西花市西街征收范圍內的房屋及附屬物實施征收,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負責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辦公室為本項目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項目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北京市東城區崇文門外街道辦事處為本項目實施單位,承擔項目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依法選定北京國誠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為本項目房地產評估機構,承擔項目被征收房屋的評估工作。
征收范圍具體門牌如下:
手帕胡同46號院(部分)、手帕胡同48號院(部分)、手帕胡同50號院(部分)、手帕胡同52號院(部分)、手帕胡同54號院(部分)、手帕胡同46號院迤西、手帕胡同113號院。上述院落中涉及的部分房屋具體以該項目《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2017規(東)選市政字0009號)為準。
上述征收范圍內各單位及居民應當配合房屋征收工作,自2021年7月16日9時起至2021年8月14日24時止為該項目簽約期限。簽約期限內已簽約的,按照征收補償協議約定執行;簽約期內未簽約的,按照本項目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
被征收人對本決定有異議的,可以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60日內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注:《手帕胡同道路工程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已于2021年1月14日在征收范圍內及相關網站公布。
辦公地址:手帕胡同道路工程項目房屋征收指揮部(北京市東城區正仁大廈7層708)
現場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夏曉暉 67119589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2021年北京市東城區劉家窯路道路工程項目房屋征收范圍公布: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2022年北京市東城區政府決定對西起幸福巷東至鐵路西側路范圍房屋及附屬物實施征收: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北京市東城區夕照寺東西線道路房屋征收補償方案意見征集修改完畢,房屋征收范圍具體門牌號已修改: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北京市東城區舊城平房翻改建標準、程序和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平房新建、改建、擴建、翻建須向規劃局申請批準: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內容審核:黎雪雁律師
來源:頭條-2021年北京市東城區征收手帕胡同46號院、48號院、50號院、52號院、54號院、113號院房屋及附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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