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合同可以馬上走嗎,沒簽合同可以馬上走嗎,法律分析: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一個月之內想要直接走因為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如果你在一月內想要辭職,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單位,因為此時用人單位并沒有違法行為超過一
法律分析: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一個月之內想要直接走因為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如果你在一月內想要辭職,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單位,因為此時用人單位并沒有違法行為超過一個月的話,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第二個月開始。如果勞動者不想繼續在公司工作,是可以直接離職走人的,同時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綜上所述,就算你想直接走人,也要考慮你是否需要辦理相應的辭職手續,如果不需要,你可以直接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法律分析: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法律分析:沒簽合同不一定可以直接走,沒簽合同并不意味著沒有和用人單位成立勞動關系,如果成立了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沒有過錯的,不可以直接走,必須先和用人單位協商或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沒簽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走人。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為不定期勞動關系,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1、沒簽勞動合同單位違反勞動法,你書面提出離職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繳社保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然后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么! 3、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八十二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分析:首先需要聲明的是離職提前通知與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沒關系,不管有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從實際用工之日即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系,故此仍需要按照法定試用期提前3天,正式工提前30日告知用人單位,只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的,才能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沒簽合同可以馬上走嗎
●沒簽合同可以馬上走嗎怎么辦
●沒簽合同可以直接不干嗎
●沒簽合同可以立即辭職嗎
●沒有簽合同可以直接走嘛
●沒有簽合同可以直接走嗎
●沒簽合同,能立馬走人
●沒簽合同可以立刻辭職嗎
●沒簽合同直接走會怎么樣
●沒簽合同可以立即離職嗎
●沒簽合同可以馬上走嗎
●沒簽合同可以馬上走嗎
●沒簽合同可以立即辭職嗎
●沒簽合同可以直接不干嗎
●沒有簽合同可以直接走嘛
●沒有簽合同可以直接走嗎
●沒簽合同,能立馬走人
●沒簽合同可以立刻辭職嗎
●沒簽合同直接走會怎么樣
●沒簽合同可以立即離職嗎
●沒簽合同是不是可以隨時走人?,沒有簽合同可以隨時走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沒有簽合同可以直接走嗎,沒有簽合同可以隨時走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沒簽合同是不是隨時可以走,沒簽合同可以隨時辭職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沒簽合同可以隨時離職嗎,沒簽合同可以隨時辭職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沒有簽合同可以隨時走嗎?,沒簽合同可以隨時辭職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沒簽合同隨時可以走嗎,沒簽合同可以隨時辭職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沒簽合同不想干了可以走嗎,沒有簽合同可以隨時走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沒有簽訂合同可以隨時走嗎,沒簽合同可以隨時辭職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沒簽合同能直接走嗎,沒有簽合同可以隨時走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沒簽合同可以隨時離職么,沒簽合同可以隨時辭職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沒簽合同可以直接走嗎,沒有簽合同可以隨時走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沒簽合同可以隨時辭職嗎,沒簽合同可以隨時離職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沒簽合同拖欠工資怎么處理最有效,沒簽勞動合同拖欠工資怎么處理: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沒有簽合同可以隨時走嗎,沒簽合同可以隨時辭職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拆遷補償什么時候簽合同,合同簽訂后多久才能拿到拆遷補償款?: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沒簽合同拖欠工資怎么處理最有效,沒簽勞動合同拖欠工資怎么處理: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簽訂拆遷合同補償款什么時候給,拆遷補償什么時候簽合同: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拆遷沒有簽合同的補償,已經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還可以維權: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溫嶺一千萬拆遷補償,公司尚未成立怎么簽合同: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拆遷未簽合同補償標準,沒有簽訂協議他們就直接強拆房屋,違法嗎: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沒簽合同可以馬上走嗎怎么辦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何盈
內容審核:苗佳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