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筑就可以強制拆除嗎,違章建筑就可以強制拆除嗎,違章建筑可以強拆,但是也要遵循一定的規定,具體規定如下:根據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相關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城市、鎮規劃區進行工程建設,須申請辦理建
違章建筑可以強拆,但是也要遵循一定的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根據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相關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城市、鎮規劃區進行工程建設,須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未取得建設功臣規劃許可證,依法應受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相關內容規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責成相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的決定。
即使強制拆除違法建筑,政府也要嚴格遵循《行政強制法》的程序性規定,拆除之前應當先通知相對人自行拆除,在當地張貼公告且不得在夜間拆除。
根據《建筑法律法規》的相關內容規定: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一、實施強制拆除房屋過程應注意的事項:
(一)組織強制拆遷的力量
如果強制拆遷戶數較多、難度較大,需要組織相應的力量協助執行。在實際工作中,通常是組織當地的公安警察和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等多方面人員,配合做好工作。
(二)強制拆遷涉及被拆遷戶的切身利益,是重大而嚴肅的執法活動,實施時應著重把握好下列法律環節:
1.先行告誡說服。在強制拆除之前,仍應由拆遷人、拆遷主管部門、基層組織和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對被拆遷戶進行說服,講清道理,說明利害關系,盡可能促使被拆遷人戶權衡得失,轉變思想,主動讓房拆除。對確實無法說通的,再實施強制拆除。
2.全面保全證據。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的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強制拆除房屋前,應請公證人員到場,對被拆遷戶的房屋、家具等財產狀況予以錄像、照相、做好記錄、登記在冊,并且由有關人員簽名確認,以防產生爭議時備查。
3.妥善保管財物。拆房時,須通知被拆遷戶家庭成員及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人所在的單位負責人到場,將被拆遷戶的財產逐一清點登記,并由上述人員和強制拆遷工作人員簽名后,交給被拆遷人。被拆遷人不肯接收的,可集中統一保管或提存,不能損壞,更不能丟失。
4.保障人身安全。注意被拆遷戶的思想動態,隨時勸解。對確有阻礙強制拆房、行為過激、情節嚴重的被拆遷戶或其他人員,可依法由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以確保各方人身安全。
二、違章建筑的強制拆除程序是怎樣的
(一)查明事實階段
即查清違章建筑形成的時間、原因、結構、面積、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糾紛,是否存在同時違反兩個以上的行政法律規范的情形,是否已經行政執法機關查處等。對已經查處的按查處的結論辦理,對未經查處的,進入下階段。
(二)處理和處罰階段
第一步按時間分類分流。
第二步,按是否存在違章建筑的行為同時違反了兩個以上的行政法律規范的情形為標準分類分流。
第三步,作出處理或處罰決定。然后根據處理或處罰決定分別處置,對補辦手續的,進入補辦手續階段;對處以沒收或限期拆除的,進入執行階段。
(三)補辦手續階段
對依法應當直接補辦手續或經過處罰后要求補辦手續的,由違章建筑的當事人到相關行政部門補辦手續。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無論當事人是否補辦了手續,其對建筑物的相應權利已得到有權行政機關的認可,故當事人享有相應的物權,從而成為拆遷法律關系的當事人,其享有被拆遷人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當事人在補辦手續后進入簽定安置補償協議階段;當事人不補辦手續的,可經拆遷人申請,進入行政裁決階段。
(四)簽定安置補償協議階段
在此階段,由拆遷雙方自行確定安置補償方案。對協商不成的,經一方當事人申請可進入行政裁決階段;對達成協議后,被拆遷人拒不履行的,經拆遷人申請,可進入強制拆遷階段,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五)行政裁決階段
對拆遷當事人經協商未能達協議,經一方當事人的申請行政裁決的,行政機關應予受理。行政機關在受理后,應及時將申請人的申請書及證據發送給對方當事人,并告知其權利與義務。行政機關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在法定期限內就安置補償作出行政裁決決定,并明確當事人搬遷的期限。
(六)強制執行階段
對于被拆遷人(即違章建筑的當事人)不履行安置補償協議或安置補償裁決的,經申請,可由人民法院依民事司法強制執行程序或行政司法強制執行程序強制執行,亦可由人民政府責成相關行政部門組織行政強制拆遷,強制被拆遷人搬遷,并拆除其建筑物等。
違章建筑可以強。具體如下:1、沒有辦理土地使用證和報建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建設房子的,屬于違章建筑,在當地相關部門多次下達拆除通知而未自行拆除的,由當地行政執法部門進行強制拆除;2、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也就是說只有經過復議和訴訟之后,被強拆人敗訴才會面臨強拆。3、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法律分析:違章建筑可以強拆。違章建筑查報人員遇有違反建筑法規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時,應立即報告主管建筑機關處理,并執行主管建筑機關指定辦理之事項主管建筑機關因查報、檢舉或其他情事知有違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應立即勒令停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四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對建設工程是否符合規劃條件予以核實。未經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規劃條件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違章建筑政府可以強行拆除。政府部門對違法建筑進行強拆需滿足以下條件:①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②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也就是說只有經過復議和訴訟之后,被強拆人敗訴才會面臨強拆。怎么認定違章建筑在拆遷征收領域中,違章建筑的類型主要有:(1)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雖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未按批準范圍、內容施工的;(2)自建房,即在現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頂、陽臺自建建筑物;(3)未經批準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內的集體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擴建的建筑物、構筑物,且該集體土地使用權系通過農民私自轉讓取得;(4)占有國有土地和在農村非法占有集體土地新建、修建和擴建的建筑物、構筑物;(5)未經批準占用過道、馬路邊、公共綠地內、過道、人行道等搭建的固定亭棚、房屋等;(6)在拆遷征收范圍確定后實施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物、構筑物。違章建筑的表現形式主要有:(1)未經批準、無證建造且政府已出面制止,確屬違章建筑的;(2)相關法律出臺前已建成的建筑物,不存在合法或者違法之說,法律出臺后未辦證,相關政府部門也未要求辦證;(3)確實無證、客觀上屬于違章建筑,但在建造過程中當事人主觀上不知道是違法;(4)當事人建成的建筑物系違章建筑,但政府亦違法,不給辦證甚至連答復都不給;(5)當事人建成的建筑物系違章建筑,但是政府默許;(6)通過受讓取得他人的違章建筑;(7)棚戶區;(8)政府拆遷征收時違法吊銷當事人證照造成事實上的違章建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六條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并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一)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二)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三)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第六十七條 建設單位未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六個月內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驗收資料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補報;逾期不補報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第六十八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一條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法律分析: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的程序:
第一步,立案,立案就是執法部門對于發現或接到投訴、舉報等事實或者材料后,認為有違法事實發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責任時,決定把它作為行政案件進行查處的一種活動。
第二步,調查程序
在調查中,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調查人員不得少于2個人。
第二、調查人員要主動出示執法證件。
第三,在被詢問以及在簽署筆錄時要謹慎。
第三步,決定程序
第一、告知,聽取陳述、申辯。這個主要是保證被處罰人的知情權、陳述權、申辯權。執法人員在作出處罰決定前,一般會書面告知被處罰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被處罰人有權陳述、申辯,如果執法人員拒絕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
第二,聽證,聽證是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過程中,在作出決定前,由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聽取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與法律依據,并聽取當事人的陳述、舉證、質證和申辯及意見的程序活動。
第四步,處罰決定書的送達和執行
執法機關如果決定要進行處罰,會作出并向被處罰人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條 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違章建筑就可以強制拆除嗎為什么
●違章建筑就可以強制拆除嗎怎么處理
●違章建筑可以強拆嗎 首發.net
●違章建筑是不是可以強拆
●違章建筑可以直接拆除嗎
●違章建筑政府可以強行拆除嗎
●違章建筑可以拆遷補償嗎
●違章建筑被強拆有補償嗎
●違章建筑是否必須要拆除?最高法院說
●違章建筑可以選擇罰款而不強拆嗎
●房屋是違章建筑就可以隨意強拆嗎,違章建筑是否可以強拆: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違章建筑就可以強拆嗎?,違章建筑是否可以強拆: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被告在侵占罪里沒有證據怎么辦,拿著判決書就可以過戶房嗎:今日關于拆遷普法話題更新
●一戶兩宅違建要強拆嗎,補償太低,不簽協議就可以能拒絕拆遷了嗎:今日關于拆遷普法話題更新
●有營業執照還可以辦營業執照嗎,有了營業執照是不是就可以營業了: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領證了可以分到拆遷補償,拆遷領結婚證就可以算人頭嗎?: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注冊商標就可以加盟嗎,有了商標可以開連鎖加盟店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搞新農村建設就可以強拆嗎,新農村建設允許強拆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住房公積金交多長時間就可以使用了?,住房公積金要交多久才能使用: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家暴到什么程度以上就可以判刑了,家暴法律如何判刑: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去民政局離婚馬上能離嗎,離婚直接去民政局離婚就可以了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帶著離婚證和身份證戶口本就可以分戶嗎,帶著離婚證和身份證戶口本就可以分戶嗎 -法律知識: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職工曠工多少天就可以解除合同,曠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用地報批征地拆遷補償,建設用地批復后就可以征地嗎: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領證拆遷要給男方補償嗎,拆遷領結婚證就可以算人頭嗎?: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拆遷評估完之后就可以選房嗎,拆遷安置房的選房:今日拆遷評估法律知識更新
●領證了可以分到拆遷補償,拆遷領結婚證就可以算人頭嗎?: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拱墅區老城區拆遷補償,在哪買房子就可以在哪落戶嗎: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領證拆遷要給男方補償嗎,拆遷領結婚證就可以算人頭嗎?: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怎么查詢當地拆遷補償標準,學會這些,就可以自助查詢征收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違章建筑就可以強制拆除嗎怎么處理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馮陽
內容審核:張小華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