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刊登網絡文章是否侵權,報紙刊登網絡文章是否侵權,我國著作權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四)美術、
我國著作權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
(四)美術、攝影作品;
(五)電影、電視、錄像作品;
(六)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
(七)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最高院解釋》)第2條的規定,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包括著作權法第3條規定的各類作品的數字化形式。
所以,結論很清楚,網站上轉載的文章作為紙媒體文字作品的數字化形式,是有著作權的,著作權人仍為該文字作品的作者。
我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包括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根據該條的規定,著作權人對自己的網絡作品擁有使用權。該法規定了“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是侵權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已在報刊上刊登或者網絡上傳播的作品,除著作權人聲明或者報刊、期刊社、網絡服務提供者受著作權人委托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以外,在網絡進行轉載、摘編并按有關規定支付報酬、注明出處的,不構成侵權。但轉載、摘編作品超過有關報刊轉載作品范圍的,應當認定為侵權。因此,如果你在網上發表文章時作出了不準轉載的聲明,其他網站轉載是一種侵權行為;或者,你雖然沒有作出不準轉載的聲明,但其他網站轉載時沒有向你支付報酬,也應該是一種侵權行為,你可以要求侵權者承擔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該司法解釋還規定,網絡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絡服務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因此,你可以選擇被訴侵權行為的網絡服務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和被告所在地任一個中級人民法院作為管轄法院。
網絡文章的轉載行為需要獲得原作者的授權,并支付相應的報酬。根據我國著作權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轉載作品超過報刊轉載范圍或未支付報酬都構成侵權行為。如果作者在文章中明確表示不允許轉載,其他網站的轉載也屬于侵權。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轄權,并且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處理。
法律分析
不一定。我國著作權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四)美術、攝影作品;(五)電影、電視、錄像作品;(六)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七)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八)計算機軟件;(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最高院解釋》)第2條的規定,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包括著作權法第3條規定的各類作品的數字化形式。
所以,結論很清楚,網站上轉載的文章作為紙媒體文字作品的數字化形式,是有著作權的,著作權人仍為該文字作品的作者。
我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包括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根據該條的規定,著作權人對自己的網絡作品擁有使用權。該法規定了“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是侵權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已在報刊上刊登或者網絡上傳播的作品,除著作權人聲明或者報刊、期刊社、網絡服務提供者受著作權人委托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以外,在網絡進行轉載、摘編并按有關規定支付報酬、注明出處的,不構成侵權。但轉載、摘編作品超過有關報刊轉載作品范圍的,應當認定為侵權。因此,如果你在網上發表文章時作出了不準轉載的聲明,其他網站轉載是一種侵權行為;或者,你雖然沒有作出不準轉載的聲明,但其他網站轉載時沒有向你支付報酬,也應該是一種侵權行為,你可以要求侵權者承擔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該司法解釋還規定,網絡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絡服務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因此,你可以選擇被訴侵權行為的網絡服務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和被告所在地任一個中級人民法院作為管轄法院。
結語
結論很明確,根據我國著作權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網站上轉載的文章作為紙媒體文字作品的數字化形式,仍然享有著作權,著作權人仍然是原作者。根據法律規定,著作權人對自己的網絡作品擁有使用權,并有權要求其他網站支付報酬和注明出處。如果在網上發表文章時作出了不準轉載的聲明,其他網站的轉載行為是侵權的;即使沒有聲明,但其他網站未向您支付報酬時的轉載行為也構成侵權。您可以要求侵權者承擔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對于網絡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可以選擇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根據相關解釋,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第三章 社會責任 第十六條 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等機構和團體應當發揮各自優勢做好科普宣傳工作。
綜合類報紙、期刊應當開設科普專欄、專版;廣播電臺、電視臺應當開設科普欄目或者轉播科普節目;影視生產、發行和放映機構應當加強科普影視作品的制作、發行和放映;書刊出版、發行機構應當扶持科普書刊的出版、發行;綜合性互聯網站應當開設科普網頁;科技館(站)、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等文化場所應當發揮科普教育的作用。
轉載報紙文章是否算侵權
《著作權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轉載,是指報紙、期刊登載其他報紙期刊已發表的作品的行為。
報紙、期刊轉載其他報紙已經發表的作品,是《著作權法》賦予的。《著作權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1、《著作權法》允許其他報紙、期刊轉載已經發表的作品,但必須遵守以下三個要求:
(1)著作權人未作不得轉載聲明的作品,才可以轉載;
(2)只適用于轉載或作為文摘、資料刊登;
(3)必須按規定支付著作權報酬。
2、對于報紙、期刊轉載作品的要求,《著作權法》的規定是:
(1)可以對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刪節;
(2)對作品內容的修改,應經作者許可。
報紙、期刊轉載他人作品,是否應注明作品的作者、作品的最初出處,《著作權法》未作明確規定,但是轉載人應當按《著作權法》的其他規定注明被轉載作品的作者,最初載登的報紙、期刊的出處,否則,應承擔民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指出:“轉載未注明被轉載作品的作者和最初登載的報刊的出處,應當承擔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
一、著作權法定許可權
(1)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聲明不許使用的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匯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著作權法享有的其他權利;(2)作品在報刊刊登后,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3)錄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制為錄音制品的音樂作品制作錄音制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聲明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4)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他人已發表的作品;(5)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已經出版的錄音制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轉載新聞是不構成侵權的,但是這個問題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1、新聞的范疇要搞清楚,不是所有的出現在報紙、網站上的資料都是新聞;2、以什么方式進行轉摘,轉摘后是否注明原作者的姓名。如果注明原作者的姓名,受轉摘的網站沒有聲明“不許轉摘”之類的語言;3、提個建議,謹慎起見,獲得同意后,再進行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十二條
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行為人轉載網絡文章到雜志上的行為是否侵權要分情況。如果行為人轉載他人網絡文章謀利的,是侵權;如果是為了個人學習、欣賞,為介紹、評論該文章,并指明作者姓名及其作品名稱的,不是侵權。
一、討論轉載視頻是否構成侵權
1、轉載經授權的作品;
在網絡上轉載他人文章、圖片時,盡量使用他人已經明示授權使用的作品,盡量不轉載網上來源不明的作品。
2、注明聯系方式;
如果說要轉載未經授權使用的作品,又無法與權利人取得聯系的情況,建議可以在文章尾部注明相關情況,比如在文章下方標注:“該文章來源互聯網,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或者“注明稿費領取的聯系方式”等等,雖然這種做法不能完全避免侵權,但可以降低被起訴的幾率。
3、轉載視頻避免侵權。
《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有關規定,網站鏈接他人錄音錄像作品,應當承擔共同侵權責任。如果確實需要轉載使用無法聯系權利人的視頻,《著作權法》、《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可委托中國版權協會和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收轉稿費,以避免侵權。
二、自己復印教材違法嗎
自己復印教材自用,不以營利為目的就不違法。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稱、作品名稱,并且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三、轉載文章時的注意事項
文章的價值
轉載文章不僅是為了使網站內容充實,更重要的目的是吸引用戶閱讀,因此,文章的價值是站長首要考慮的要素。獨具風采的文章在吸引用戶關注方面競爭力強勁,這樣的文章肯定會具有閃亮的標題和豐富的內涵,因此,如果擁有一個平凡無奇的標題同時內容上也不出奇,那肯定不能算得上是一篇有價值的文章。另外,有價值性的文章應該給網站帶來正面的影響,那些低俗吸引人的內容是不宜轉載的,于是,在考慮到文章的閱讀價值時也要考慮到文章本身的影響力,正能量的文章是值得考慮的。當然,文章選擇的時候也應注重相關性。
網站的權重
高權重的網站在同行競爭中快照更新較快,同時搜索蜘蛛爬行的也較為頻繁,對于此類的網站,站長選擇是非常正確的。因為文章既然能夠通過這類網站投稿,必定具有非凡的魅力,雖然其他權重低的網站也許也有高質量的文章,但是選擇這樣高權重的更有安全保障,而且其他網站文章魚龍混雜,要挑選滿意的也不太容易,而權重高的網站高質量文章聚集的也較多。同時,這樣還能帶動自己網站點擊率的提升,因為這樣的文章搜索引擎收錄較快,用戶通過搜索引擎搜索也是可以發現我們自己的網站,這樣很顯然就會增加我們自身網站的曝光率。
版權的問題
轉載文章都會遇到一個問題,即是否加上對方的版權。不過,筆者還是建議加上對方的版權鏈接,這樣一方面給對方網站以尊重,也不會招來對方網站投訴,而且另一方面也為網站樹立正面形象提供了較大幫助,因為網站既然不會將對方網站的文章版權篡改成自己的,那就說明了此網站還是以誠信經營立足于市場中。如果不想為對方網站平白增加一條外部鏈接,也可直接寫明對方的網站名稱,即使加上了版權鏈接,也是很應該的,參加分割文章帶來的推廣效果自然為要為對方做點事情以作回報。因此,不要為版權而糾結了,心胸開闊推廣也更加順利。
●報紙刊登網絡文章是否侵權了
●在報紙上刊登文章有稿費嗎
●報紙刊登其他媒體發表的文章
●報紙上的文章有版權嗎
●報紙上刊登的文章是不是論文
●報紙發表的文章算論文嗎?
●報紙上發表文章容易嗎
●報紙文章發表
●報紙刊登文章要求
●報紙刊登的文章在哪里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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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文章在報紙上刊登是否合法,報紙刊登網絡文章是否侵權: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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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苗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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