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違建拆遷補償時限2025,違建拆除是不是超過時限規定兩年就不會拆違了,違章建筑超過2年并不意味著就不會被拆除。實際上,違章建筑無論過了多久,只要其違法性質不變,都可以進行拆除。違章建筑的本質是違法的,不因其存在的時間長短而改變。根據《中
違章建筑超過2年并不意味著就不會被拆除。實際上,違章建筑無論過了多久,只要其違法性質不變,都可以進行拆除。
違章建筑的本質是違法的,不因其存在的時間長短而改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相關規定,未依法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都屬于違法行為。這類建筑隨時可以強行拆除,不存在時間限制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提到的“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這并不意味著違章建筑超過兩年就不會被拆除。因為這一條款主要是針對行政處罰的時效性,而違章建筑的拆除并不僅僅是一種行政處罰,更是對城市規劃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維護。
在實際操作中,對于違章建筑的拆除,通常會經過催告、申請強制執行等程序。如果拆遷戶在法院作出司法強拆的裁定后15天之內仍然沒有進行拆遷,那么相關部門就可以執行強制拆除。
綜上所述,違章建筑超過2年仍然有可能被拆除,因為其違法的性質并不因時間的推移而改變。
一位當事人的房屋因為無證被當地拆違,征收方拿出航拍圖說其2010年新建的房屋違法,要執行拆除。當事人咨詢即明拆遷律師:“法律上不是說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的,就不再行政處罰了嗎。我這房子建起來后一直沒人來處罰過,這都過了9年了,是不是可以算作是合法建筑了?為什么還來拆違?”
一、違建超過一定年限,就不用拆了?
你可能想多了,沒有處罰并不意味著就自動合法了。這是兩碼事。
違建拆除是不是有一個時限規定?超過兩年就不會拆違了?
有當事人在遭遇拆違時,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會自己去查法律,他們就查到了這一條。即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于是他們理所當然地認為,只要違章建筑超過兩年就不應當進行處罰了,在拆遷過程中就可以和合法建筑一樣,可以獲得補償。
即明拆遷律師提醒大家:這種說法是不對的,該條規定的行政處罰一般指的是罰款,而違章建筑是要走拆除程序的。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而咱們自己建的違章建筑是一直存在的,這是一個持續狀態。所以,執法部門是一直有權對違建建筑進行處罰的,這和《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并不沖突。因此,違章建筑兩年不處罰就合法了,這種說法是站不住腳的!大家千萬不要錯解法條的真實意思,不要誤解。
國家對待違建的態度是零容忍,發現一起拆除一起
無論違章建筑搭建多久都不能成為合法建筑,因此可以依法拆除違章建筑。
根據《違章建筑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如果違章建筑的檢查人員發現有新建、增建、改建、修建的,應立即報告主管建筑機關處理,并執行主管建筑機關指定辦理之事項。主管建筑機關因查報、檢舉或其他情事知有違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應當立即勒令停工。相關人員在執行職務時,應當佩戴直轄市、縣(市)政府頒發的身份證件,拆除人員應當攜帶拆除文件。
直轄市、縣(市)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施工檢查人員報告之日起五日內,進行調查,確定為違建后應立即拆除。尚未構成被拆除標準的,違建人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依照建筑法第三十條的規定補辦申請執照。未遵守有關規定或者未在期限內辦理許可證申請手續的,由直轄市、縣(市)建設主管機關進行拆除。
二、什么樣的建筑屬于違章建筑,您知道嗎?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下列建筑物都屬于違建,大家可以對照檢查自己的建筑是否違法。
(1)未經申請或者批準,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而建造的建筑物。
(2)擅自改變依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建造的建筑物。
(3)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修建的建筑物。
(4)臨時建筑物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建造為永久建筑物。
2022年違建拆除新規離不開下面幾個方面:1、沒有證件的房子,有相關證明也要賠償;2、拆遷過渡費;3、房屋和宅基地區分開來;4、金錢補償和等價置換;5、拆遷補償金;6、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7、嚴禁強拆、無法定拆遷許可證件、先拆后遷三種拆遷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一位當事人的房屋因為無證被當地拆違,征收方拿出航拍圖說其2010年新建的房屋違法,要執行拆除。當事人咨詢即明拆遷律師:“法律上不是說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的,就不再行政處罰了嗎。我這房子建起來后一直沒人來處罰過,這都過了9年了,是不是可以算作是合法建筑了?為什么還來拆違?”
一、違建超過一定年限,就不用拆了?
你可能想多了,沒有處罰并不意味著就自動合法了。這是兩碼事。
違建拆除是不是有一個時限規定?超過兩年就不會拆違了?
有當事人在遭遇拆違時,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會自己去查法律,他們就查到了這一條。即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于是他們理所當然地認為,只要違章建筑超過兩年就不應當進行處罰了,在拆遷過程中就可以和合法建筑一樣,可以獲得補償。
即明拆遷律師提醒大家:這種說法是不對的,該條規定的行政處罰一般指的是罰款,而違章建筑是要走拆除程序的。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而咱們自己建的違章建筑是一直存在的,這是一個持續狀態。所以,執法部門是一直有權對違建建筑進行處罰的,這和《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并不沖突。因此,違章建筑兩年不處罰就合法了,這種說法是站不住腳的!大家千萬不要錯解法條的真實意思,不要誤解。
國家對待違建的態度是零容忍,發現一起拆除一起
無論違章建筑搭建多久都不能成為合法建筑,因此可以依法拆除違章建筑。
根據《違章建筑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如果違章建筑的檢查人員發現有新建、增建、改建、修建的,應立即報告主管建筑機關處理,并執行主管建筑機關指定辦理之事項。主管建筑機關因查報、檢舉或其他情事知有違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應當立即勒令停工。相關人員在執行職務時,應當佩戴直轄市、縣(市)政府頒發的身份證件,拆除人員應當攜帶拆除文件。
直轄市、縣(市)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施工檢查人員報告之日起五日內,進行調查,確定為違建后應立即拆除。尚未構成被拆除標準的,違建人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依照建筑法第三十條的規定補辦申請執照。未遵守有關規定或者未在期限內辦理許可證申請手續的,由直轄市、縣(市)建設主管機關進行拆除。
二、什么樣的建筑屬于違章建筑,您知道嗎?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下列建筑物都屬于違建,大家可以對照檢查自己的建筑是否違法。
(1)未經申請或者批準,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而建造的建筑物。
(2)擅自改變依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建造的建筑物。
(3)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修建的建筑物。
(4)臨時建筑物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建造為永久建筑物。
法律分析:
不論違建建了多久都不能改變其不合法的性質,所以無論過了多久都可以拆除。除非通過合法的申報手續并取得規劃部分、房管部門、土地管理部門合法認可,變更為合法建筑后,才不會被拆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不管是在哪一年進行的建筑,只要屬于違建建造,都是不合法的建筑,有關部門可以隨時拆除。但在我國司法實踐過程中,尤其是早期農村的房屋建造,有些違規建筑不能夠被拆除的,有關部門可以進行沒收食物語或者違法收入,同時并處罰款。
法律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 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房屋違建拆遷補償時限規定
●房屋違建拆遷補償時限是多久
●房屋違建拆遷能得到補償款嗎
●房屋違建拆遷補償時限怎么算
●房屋違建拆除補償
●違建房拆遷補償條例
●違建房屋拆遷有補償嗎
●違建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違建的房子拆遷
●違建 拆遷補償
●違建 超過2年就拆除了
●違建 超過2年就拆除了
●違章建筑超過2年不準強制拆除
●違建兩年以上,就不能強制拆除是真的嗎?
●違建幾年后就不能拆
●違建房超過兩年拆除是否有補償
●違建兩年以上可以要求拆除補償嗎?
●違建2年后還要拆除嗎
●違建超過2年就不能拆了嗎
●違建超過多少年不拆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房屋違建拆遷補償時限是多久,違建房拆遷補償條例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蘇國
內容審核:馮立影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