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了一直得不到補償2025,房屋拆遷本人,法律分析:(一)單位整體拆遷的,按以下規定予以補貼:1、拆遷人從被拆遷人交房之日起,按勞動、人事部門核定的合法用工人員所在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職工本人前12個月的月基本工資平均額的80%及市級
法律分析:
(一)單位整體拆遷的,按以下規定予以補貼:
1、拆遷人從被拆遷人交房之日起,按勞動、人事部門核定的合法用工人員所在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職工本人前12個月的月基本工資平均額的80%及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糧貼、物價補貼、獨生子女費等各種補貼和補助按月給付;得不到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給付。2、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由拆遷人按規定補償,由被拆遷人向有關部門統一繳納。3、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已納入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理的,拆遷時不予補貼;未納入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理的,由拆遷人按退休金標準補貼。(二)單位部分拆遷的,按拆遷建筑面積每月給予每平方米30元的補貼。(三)按經營用房安置的個體工商戶(不含征用集體土地上的個體工商戶)在拆遷過渡期間內的停業補助,拆遷人每月應按每平方米經營使用面積給予1人最低生活保障金標準的1/5補貼。(四)全額撥款單位的人員不予補貼。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 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三十一條 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房屋拆遷沒有補償,被拆遷人可以通過以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1)、如果是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后,征收部門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要求對方履行補償協議。
(2)、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四條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一、房屋拆遷補償有哪些
房屋拆遷補償有:
1、房屋重置費
此項補償要求被拆遷人必須為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不得是違章建筑。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但是,“違法建筑”也分不同況:
(1)對依法應當予以拆除的,進行拆除并不予補償;
(2)對于拆遷公告前可以補辦手續的違章建筑或手續不全的房屋等,要根據實際情況,應予補償的則予以補償。
2、周轉補償費
房屋被拆可能會導致被拆遷人一時“無家可歸”。不論是租房、住在別人家無疑都會產生一些費用。周轉補償費就是針對此種情況,根據當地租房標準,根據被拆遷人家庭人口數量給予相應補償。
3、其他獎勵性費用
一般為促進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拆遷方會根據拆遷項目的實際情況并結合法律法規,設定一定的獎勵性補償。如果被拆遷人積極房屋拆遷配合拆遷工作或自愿做出一些“犧牲”如搬至郊區居住或不要求重新安置房屋的都可以享受到此項獎勵補助。
一、房屋拆遷了怎么辦可以獲得補償嗎?
是可以獲得拆遷補償款的。房屋拆遷補償款是對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進行遷移安置并視情況給予一定補償的活動。拆遷補償是指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給予的補償。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二、拆遷賠償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三、拆遷補償協議的內容需要包含哪些方面?
(1)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積、標準和地點;
(3)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5)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費發放標準和支付方式;
(6)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式;
(7)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至于每一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具體包括哪些內容,還應視拆遷補償方式不同而不同。對于實行貨幣補償的,協議中應主要載明補償金額、搬遷期限;對于實行產權調換的,協議主要載明安置用房的結構、面積和地點、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房屋拆遷了是可以獲得政府下發的一筆經濟補償款的,經濟補償款的金額并不是固定的,可以雙方協商去決定。如果雙方經過充分的協商依然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那么當事人是可以選擇仲裁或者是起訴的方式去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的,避免受到更大的損失。
一、房子被拆了,補償不合理怎么辦1、房子被拆了,補償不合理處理方法如下:(1)一般情況下,如果對拆遷補償不滿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協調;(2)如果協調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進行裁決;(3)如果是非正常拆遷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資料至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害并賠償損失。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二、房屋拆遷補償方式有什么房屋拆遷補償方式如下:1、選擇貨幣補償的,補償協議應當包括貨幣補償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內容;2、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補償協議應當明確實行調換的房屋的價格、結構、面積、位置以及差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等內容;3、其他需要在補償協議中列明的內容,補償協議至少一式兩份,自己保留一份原件;4、協議中需要明確搬遷費用。如果提供周轉用房的,要明確周轉用房的相關信息;如果是讓被拆遷人自己租房的,需要列明臨時安置補助費數額、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
房屋拆遷的補償如下:1、搬遷資產補償,包括無法搬遷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著物以及確因搬遷發生損失的機器設備補償;2、停產停業損失,包括實際經營損失和預期經營損失;3、搬遷補償費用,包括停工費用、機器設備調試修復費用、物資拆卸包裝運輸費用、解聘員工的補償費用;4、搬遷政策獎勵,包括速遷費、搬遷獎勵費。拆遷補償要交什么資料?1、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表;2、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報告;3、項目立項文件與政府簽訂協議等相關材料;4、征地費用及補充耕地初步方案、補充耕地資金引入預算說明或證明材料;5、標明用地范圍和補充耕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現狀圖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6、預審機關需下一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有關意見或說明材料。拆遷補償不合理怎么辦?1、首先要考慮和拆遷方進行協商處理,因為協商的方式相對來說更加簡單便捷,對于拆遷雙方的時間也可以更大限度的節省。同時,要注意的是,在進行協商之前,被拆遷方應當對于自身遇到的問題以及相關規定進行充足的了解,以保證自身在協商時有足夠的理由;2、如果協商不成,可能就需要通過法律渠道來進行解決;3、拆遷方認為自己得到的補償不合理的情況下,可以在得知結果起60日之內向政府提請行政復議,如果對于最終的行政復議決定還是不服就需要向當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通過訴訟方式來進一步解決,但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時效應該是在6個月之內。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房屋拆遷補償不合理可以暫時拒絕征收。當事人可以向當地縣級以上政府舉報,經政府協調后雙方仍未達成合意的可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進行裁決,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農村老宅基地回收會給補償嗎
農村老宅基地回收會給補償。農村宅基地回收的補償: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三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二、農民拒絕征地,違法建筑,應該怎么處理
農民不同意征地的,可以要求舉行聽證會,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對作出的裁決可以依法申請復議一次,對復議決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請國務院作出最終裁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三、拆遷中遇到糾紛怎么處理
1、可行政裁決:經當事人申請,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的內容應當包括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2、依法起訴: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3、強制拆遷:如果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絕執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裁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實施強制拆遷,由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執行,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房屋拆遷了一直得不到補償安置該如何是好
●房屋拆遷了一直得不到補償怎么辦
●房子拆遷政府遲遲不作補償決定
●拆遷的房子一直不給怎么辦
●拆遷后一直不給拆遷款
●房屋拆遷不給錢怎么辦
●房屋拆遷款遲遲不給怎么辦
●拆遷不給補償怎么辦
●拆遷的房子遲遲不下來
●拆遷長時間拿不到房子怎么辦
●房屋拆遷本人戶主,別人能出去來嗎
●房屋拆遷本人戶主,別人能出去來嗎
●房屋拆遷本人戶主,除了本人,別人能取出來嗎
●房屋拆遷本人不在由家中親屬代簽,后期可以更改簽名嗎
●房屋拆遷本人戶主,沒有本人取錢,是戶口上的人都能取嗎
●房屋拆遷本人是戶主別人能取嗎
●房屋拆遷本人戶口不在本村有影響嗎
●房屋拆遷本人有補償嗎
●房屋拆遷本人要簽字嗎
●房屋拆遷本人怎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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