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兒房屋拆遷補償2025,廣州公共租賃住房補貼申請指南(條件+材料+流程),符合城鎮戶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等條件的可以申請公租房補貼,申請對象憑戶口簿、身份證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然后經過街道辦、區政府部門以及市政府部門審
符合城鎮戶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等條件的可以申請公租房補貼,申請對象憑戶口簿、身份證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然后經過街道辦、區政府部門以及市政府部門審核公示后無異議予以批準!
【申請條件】
城鎮戶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原則上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申請家庭應當推舉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
共同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應當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系。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年滿30周歲的單身申請人可獨立申請;年滿16周歲的孤兒,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也可以獨立申請。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應當具有廣州市城鎮戶籍,并在廣州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1 申請人配偶及未年滿18周歲子女非廣州市城鎮戶籍但在廣州市工作或居住的,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
2 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廣州市的,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2)申請之月前12個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標準。
(3)在廣州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積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單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筑面積超過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請住房租賃補貼。
備注:符合以下情形的住房或住房份額,其面積納入申請對象自有產權住房面積核定范圍:
(一)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含宅基地住房;
(二)已辦理預購商品住宅預告登記的住房;
(三)暫未辦理繼承手續的應繼承份額的住房;
(四)已簽訂拆遷安置協議但未回遷的住房;
(五)其他實際取得的住房。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未享受購買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等購房優惠政策。
【申請材料】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即申請對象)應完整并如實填寫相關表格,并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交以下資料:
1、《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原件。
2、《廣州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申報表》原件。
3、戶籍證明:申請對象需提供戶口簿或集體戶口卡供核對。
4、居民身份證明:
1申請對象需提供身份證供核對;16歲以下家庭成員未辦理身份證的,可提供注記有身份證號碼的戶口簿供核對。
2申請人配偶及未年滿18歲子女非廣州市市區城鎮戶籍但在廣州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證明外,還需同時提供廣州市居住證供核對。
5、婚姻證明:申請對象的婚姻證明復印件。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含離婚協議書)或有效離婚判決書,喪偶的提供結婚證及喪偶證明。
6、住房證明:
1承租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內租賃合同復印件;借住的由出借人出具書面證明、租賃合同或提交《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居住情況聲明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對象若存在享受宅基地情況或區住房保障部門要求提供的,需提供村委或有關部門出具是否享受宅基地的相關證明。
2有工作單位的提交《承租單位公房情況證明》原件;
3繼承住房的需提供《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繼承情況聲明書》及相關證明:1.放棄繼承住房的,需提供放棄繼承公證書;2.按協商份額繼承的,需提供繼承公證書;3.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繼承的,需提供繼承報告。
7、收入證明:
1申請對象為在職人員的應當提供工作單位(雇主)出具的《收入證明》(《收入證明》指的是由申請對象所服務的機構或個人開具的有關證明申請對象某段時間內收入的證明文件);申請對象有集體分紅的,還應當提供村(居)委會等集體出具的《收入證明(集體分紅)》。
2申請對象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供上述《收入證明》的,應當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退休人員應當提供《退休證》以及退休金明細或退管辦出具的收入證明文件,在外地領取離(退)休金的,應當提交當地有關部門出具的離退休金明細證明文件;
●失業人員(男60周歲以下,女50周歲以下)提供《就業創業證》復印件;
●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如無法提供《就業創業證》的,則需到當時辦理靈活人員就業參保手續的地方開具相關證明;
●個體工商戶或投資辦企業的,提供《營業執照》和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單位代扣代繳憑證等證明文件;
●在校學生應當提供有效期內的《學生證》或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生在校證明文件;
●若申請對象因為其他原因無法提供《收入證明》的,應當提供《收入聲明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8、家庭財產證明:
1擁有商業及工業物業、停車位、已協議買賣的房產等的需提供產權證書、登記(備案)證明;需要核對機構進行評估的房產應當同時填寫《房產價格評估申報表》。擁有廣州市外自有產權住房的需提供有資質的評估機構近期出具的價格評估證明文件。
2擁有機動車輛的需提供《機動車輛價格認定申報表》、機動車輛行駛證復印件、機動車輛注冊登記證復印件、機動車輛近期彩色照片;
9、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戶籍遷出廣州市市區城鎮戶籍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證明原件。
10、計生證明材料。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需提供計劃生育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明供核對(18周歲以下的或全日制在校學生可免交),屬違反計劃生育的,應提供繳納社會撫養費有關證明供核對。
11、屬民政部門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難家庭、特困人員或市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家庭,提供當年有效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廣州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廣州市低收入困難家庭證》或《廣州市工會特困職工證》復印件。
12、屬自有產權住宅被依法征收(拆遷)的家庭,提供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協議復印件;
13、屬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孤老、三級以上(含三級)殘疾人、區以上各級政府評定的見義勇為人員家庭、受到市以上各級政府表彰的勞動模范的,提供相關證明復印件。
14、屬城鎮計劃生育困難家庭,提供城鎮計劃生育困難家庭證明復印件。
15、孤兒年滿16歲以上單獨申請的,提供孤兒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16、市、區政府舉辦的社會(兒童)福利機構年滿18周歲以上未婚孤兒,提供《廣州市社會福利機構成年孤兒社會安置申請表》復印件。
17、持有《養老護理員》職業資格證,并在廣州市養老護理機構工作的養老護理員,提供《養老護理員》職業資格證、與廣州市養老護理機構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復印件。
18、屬原承租僑房被發還業主,已騰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提供相關證明復印件。
19、屬復員、退伍軍人家庭,提供復員證或退伍證復印件。
20、選擇保障方式為租賃補貼的,需提供申請人領取住房租賃補貼的銀行賬戶復印件。
21、其他證明材料。
申請對象提供的證明材料為復印件的,申請對象應在復印件上注明“本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并簽名確認,同時提供原件核對;復印件應為A4紙尺寸。
【申請流程】
提出申請--街道辦受理--街道辦初審--街道辦公示--區復核--市公示批準
第一步:領取并填寫相關表格。
申請對象憑戶口簿、身份證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或相應機構領取《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即《申請表》)和《廣州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申報表》(即《申報表》)等申請資料,也可登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下載上述資料。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即申請對象)應如實填寫《申請表》、《申報表》,并連同相關資料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出申請。
第二步: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受理。
申請對象提交資料齊全并符合要求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按規定受理申請,復印申請對象身份證明等材料后在每份復印件上注明“經核,此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簽名確認,并向申請對象出具受理回執;申請對象提交的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不予受理的,應向申請對象出具不予受理回執,并說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受理申請后,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按規定填寫相應表格,并于3個工作日內將申請對象的信息錄入住房保障管理系統。
第三步: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初審。
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自接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可以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信息查證等方式,對申請對象的下列情況進行初審,其中入戶調查應由兩名工作人員同時進行,并出示工作證:
1.申請對象是否為廣州市城鎮戶籍,并在廣州市工作或居住。(以下兩種情況除外:(1)申請人配偶及未年滿18周歲子女非廣州市城鎮戶籍但在廣州市工作或居住的,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2)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廣州市的,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2.申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人與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之間是否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系。
3.申請之月前12個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住房情況是否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
4.申請對象的婚姻生育狀況,超生子女的社會撫養費繳納情況。
5.《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及《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和配租實施細則》等政策規定申請對象需申報的其他情況。
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根據審核情況在《申請表》上填寫初審意見,經辦人和復核人簽名確認,加蓋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公章;經初審不通過的,應向申請對象出具《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通知書》。
第四步: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公示。
經初審合格后,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將申請對象戶籍狀況、家庭人員結構、現居住地點、工作單位、婚姻生育狀況、申請之月前12個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住房等情況在申請受理所在地公示,公示時間為20日。
對公示情況有異議的組織或個人,應當在公示期內向街道辦事處(鎮政府)以書面形式進行實名舉報,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當自接到異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對收入、資產、住房情況提出的舉報投訴,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將舉報內容及查核情況如實記錄在審核意見中,交區住房保障、民政部門在復核過程中予以審查。
經調查核實公示異議成立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于1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對象出具《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通知書》。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在公示期結束之日起或完成異議調查核實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工作:
1.在《申請表》上加具公示情況,經辦人和復核人簽名并加蓋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公章后,連同《申請表》《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需提交的材料》所列除《申報表》、收入、資產相關證明材料外的其他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需提交的材料提交區住房保障部門,同時通過公租房系統向核對系統發送經濟核對申請,并在《申報表》上加具審核意見后出具《廣州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委托書》并加蓋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公章,連同收入、資產相關證明材料提交至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核對機構開展核對。
2.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核對機構受理核對委托后,將相關信息錄入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后提交至上級核對機構。
第五步:區住房保障部門會民政部門復核。
區住房保障部門收到初審資料后,應檢查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交的資料是否齊全并符合要求。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交的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區住房保障部門應不予收件并退回補正資料;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交的資料齊全并符合要求的,區住房保障部門應予以收件,并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下列情況的復核:
1.是否在廣州市擁有自有產權住房,是否承租直管房或單位自管房;擁有自有產權住房面積或承租直管房、單位自管房的建筑面積是否超過規定標準;
2.是否享受過購買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購房優惠政策;
核對機構應當自受理核對委托后15個工作日內,根據相關規定對申請對象的收入、資產(廣州市自有產權住房除外)情況進行核對,并將核對結果反饋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由其告知申請對象。
申請對象對核對結果有異議向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申請復核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書面委托核對機構進行復核并書面告知區住房保障部門,暫時中止其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審核,核對機構應在受理復核委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家庭經濟狀況復核,復核時間不計入審核工作時限。
區民政部門自收到最終核對結果后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對象的收入、資產情況是否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向區住房保障部門出具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確認。
區住房保障部門在審核過程中,發現申請對象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應自發現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對象出具《補正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有關資料通知書》,并通過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發給申請對象。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督促申請對象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補正材料,并自收到申請對象補正資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相關資料遞交給區住房保障部門。核對機構在核對過程中,發現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按《廣州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廣州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處理。除不可抗力外,申請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補正材料的,視為放棄本次申請。
區住房保障部門應自收到區民政部門審核意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復核合格的,核定其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標準或分檔租金繳交標準,并通過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將申請對象信息和復核意見報送市住房保障部門。對復核不合格的,區住房保障部門于20日內向其出具《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通知書》。
第六步:市住房保障部門公示和批準。
公示:
市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在收到區住房保障部門報送的申請信息和復核意見后,將經復核合格的申請對象情況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20日。
(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年齡、戶籍所在地、現住房產性質、工作單位、家庭人口、家庭人均自有產權住房建筑面積、承租直管房及單位自管房人均建筑面積、申請之月前12個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保障方式、應核發的住房租賃補貼金額以及擬申請承租房屋區域等。)
對公示情況有異議的組織或個人,應當在公示期內向市住房保障部門書面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門應當會同市民政部門組織區住房保障部門、區民政部門、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在接到異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調查核實。經調查核實公示異議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門自調查完成后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對象出具《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通知書》。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批準申請對象取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并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予以公告。
批準:
廣州市住房保障部門向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保障資格的申請對象出具《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保障資格通知書》,向取得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資格的申請人出具《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資格通知書》。
【補貼標準】
住房租賃補貼計算公式為:住房租賃補貼=(人均保障建筑面積標準-人均自有產權住房建筑面積)×家庭保障人口×補貼標準×收入補貼系數×區域補貼系數,其中:
1、人均保障建筑面積標準:15平方米(含人均自有產權住房建筑面積)。
2、家庭保障人口計算標準:1人戶按1.5人計算,2人及以上戶按實際人數計算。
3、補貼標準:根據實施保障建筑面積按每月30元/平方米補貼。
4、收入補貼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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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租房補貼的申請條件主要包括1. 在廣州市本地繳納社保滿一年以上;2. 年齡在18至60周歲之間;3. 個人及其家庭月收入低于市人均收入的80%。同時,申請人還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按照規定流程提交申請。廣州市實行租房補貼政策,旨在幫助低收入家庭緩解租房壓力。根據廣州市政府相關規定,申請租房補貼的主要條件包括1. 在廣州市本地繳納社保滿一年以上;2. 年齡在18至60周歲之間;3. 個人及其家庭月收入低于市人均收入的80%。同時,申請人還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按照規定流程提交申請。申請人的資格和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會通過審核,審核通過后可獲得相應的租房補貼。租房補貼的標準是怎樣的?租房補貼的標準根據廣州市政府的相關規定不斷調整。截至2023年4月,廣州市政府針對低收入家庭制定的租房補貼標準是每戶最高可申請2000元/月的租房補貼,每年最長享受12個月。具體標準會隨政策變化而適時調整。廣州市租房補貼的申請條件主要包括在廣州市本地繳納社保滿一年以上,年齡在18至60周歲之間,個人及其家庭月收入低于市人均收入的80%等。未來,租房補貼的申請條件和標準也可能隨政策變化而調整,申請人應及時關注最新政策和要求。【法律依據】:《廣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實施“擴大租賃住房供應,推動租賃市場健康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第八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或綜合條件的居民家庭,可以申請租房補貼:(一)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以上;(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三)個人及其家庭月收入低于市區居民人均收入的80%。
法律主觀:申請租房補貼必須具備的條件: 1、具有市縣非農業常住戶口; 2、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門定期撫恤或定期定量補助的社會優撫對象; 3、家庭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在7.5(含)平方米以下; 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經濟租賃房(含享受經濟租賃房招租補貼),且未購買定向銷售 經濟適用房 、拆遷定向安置用房。
法律客觀:《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第六條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后,房價收入比(即本地區一套建筑面積為6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的平均價格與雙職工家庭年平均工資之比)在4倍以上,且財政、單位原有住房建設資金可轉化為住房補貼的地區,可以對無房和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實行住房補貼。住房補貼的具體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訂,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廣州租房補貼如下:1、住房租賃補貼需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在畢業2年內提出有效補貼申請;(2)在我市納稅的各類企業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就業,建立勞動關系并與之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或在寧初始自主創業(兼職創業除外),依法登記注冊成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并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3)依法參加我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以靈活就業者形式參保除外),或在江蘇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在我市參加失業保險;(4)具有本市戶籍住房困難或者非本市戶籍在寧無自有住房,在本市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的。2、根據有關規定應具備的其他條件:(1)租房居住應與房屋產權人或房屋經營單位簽訂住房租賃合同,支付租金并按規定開具機打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以下簡稱租金發票),并注明房屋租賃事由、月租金額、租金支付期限等規定內容;(2)港、澳、臺畢業生應取得在寧就業許可;(3)住房租賃補貼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不得重復享受。申請材料:(1)國內高校和技工院校畢業生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技師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留學認證;(2)本市房屋租賃合同(一人一合同)、租金發票;(3)在江蘇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提交省直管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證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四條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并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第五十五條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金和其他租賃條款。第五十六條以營利為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國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法律分析:1、根據最新政策,廣州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及創業人員三類保障家庭的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標準,從每月每平方米18元調整到每月每平方米24元。2、有效期內的廣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廣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證、廣州市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證、廣州市困難家庭救助證、廣州市區級困難家庭救助證的保障,家庭補貼標準是每月每平方米48元。3、對在廣州市無房且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人才租憑住房等住房優惠政策,市、區縣各單位新引進的應屆全日制本科以上大學畢業生發放租房補貼,每戶每年發放1萬元,可發放三年。
法律依據:《廣州市人才安居實施辦法》 第五條 人才安居采取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置兩種方式。貨幣補貼包括安家補助、購房補貼和生活安居補助。實物配置包括提供出租型、出售型人才安居專用房,實物配置視房源籌集情況接受申請。
法律主觀:(一)住房補貼視同住房公積金,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中心)參照住房公積金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委托銀行承辦有關的金融業務。(二)各實施單位應按規定的歸集渠道,在本單位存儲住房公積金的銀行,以職工本人名義開設住房補貼專用賬戶,每月自發工資之日起10日內將職工的住房補貼存入本人賬戶,并自存入之日起按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結算利息。(三)實行住房貨幣分配的人員,在實施單位工作滿兩年的,購買住房時可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補貼本息余額用于支付購房款;款額不足的,可按規定申請職工政策性住房抵押貸款。(四)實行住房貨幣分配的人員租賃住房時,可憑房屋租賃合同,每半年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一次本人名下的住房補貼用于交納房租。(五)計發住房補貼期間職務發生變動的,從變動職務的次月起按新職務計發住房補貼至累計25年滿為止。(六)計發住房補貼期間在市內調動工作的,原工作單位應從辦結本人調離手續的次月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并將記入本人人事檔案;新工作單位可結合單位實際,根據已計發情況,繼續向本人計發住房補貼。(七)計發住房補貼期間調離本市(含經批準出國、出境定居)的,原工作單位應從辦結本人調離手續的次月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已計發的住房補貼本息余額,本人可一次性提取,并由原工作單位將已計發情況記入本人人事檔案。(八)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辭去公職、擅自離職或被辭退、除名、開除的,原工作單位應從上述行為發生之日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并將已計發情況記入本人人事檔案。本人如重新參加工作,新工作單位可根據已計發的住房補貼本息余額,在達到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一次性提取。(九)職工離退休前未使用過的住房補貼本息余額,離退休時可一次性提取;離退休時如未領足現定年限的住房補貼,原工作單位應繼續按本月本人離退休時的職務待遇發放住房補貼至累計25年滿為止。(十)計發住房補貼期間去世的,從去世的次月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其中在實行住房貨幣分配前已參加工作的,可視本人工齡情況發放一次性住房補貼,但最多發至累計25年滿為止。職工去世后,其名下的住房補貼本息余額可由其繼承人一次性提取;已辦理住房抵押貸款的,由其繼承人償還貸款本息。
●超生兒房屋拆遷補償怎么算
●超生拆遷有沒有賠償
●超生人口拆遷國家法律規定不給予賠償嗎
●超生拆房子
●超生拆房是誰的指示
●超生子女可以享受征地補償嗎
●超生有安置房嗎
●2020超生享受征地補償
●超生的拆遷可以得到賠償嗎
●超生子女享受農村征地補償嗎
●廣州公共租賃住房補貼標準
●廣州公共租賃住房補貼標準
●廣州公租房補貼新政策2020
●2021廣州市公租房補貼怎么算
●廣州政府公共租賃住房
●廣州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
●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
●廣州市申請公租房補貼需要多少時間才知道結果
●廣州市公租房租賃補貼標準
●廣州市公租房補貼怎么申請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超生拆遷有沒有賠償,超生子女可以享受征地補償嗎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毛雯璇
內容審核:馮興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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