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拆遷補償標準2025,戶籍在拆遷期間有補償嗎,戶籍在拆遷期間是有補償的。一、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時,應當對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這意味著,如果戶籍所在
戶籍在拆遷期間是有補償的。
一、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時,應當對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這意味著,如果戶籍所在地的房屋被征收,戶籍所有人作為房屋的所有權人,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二、補償通常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以及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具體的補償方式和標準可能因地區和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但一般來說,都會考慮到戶籍人口的生活需要和合法權益。
三、需要注意的是,補償的資格和具體金額可能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如房屋的性質、面積、地理位置等。因此,在具體的拆遷過程中,建議戶籍人口及時咨詢相關法律專業人士,以了解自己的權益和應得的補償。
法律分析:一般是不能的。因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拆遷補償的對象是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如果沒有房屋那么補償將不存在。而且安置資格也是基于房屋存在的。但是如果是集體土地征收,雖然沒有房屋,但作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集體所有的土地的話,那么征收補償中可以得到相應份額的。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該項與當事人的戶口所在地是無關的,只有當事人的房屋產權登記證上登記的是本人的名字的前提下,房屋拆遷后,當事人才能獲得相應的補償(房屋的所有權,以房產證上登記的為準);但是房產所在地的宅基地被征用時,當事人戶口在當地的村(居)委會登記在冊,并且屬于農業戶口的,是可以享受相應的補償的。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可以的,只要當事人符合戶口原籍地的準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體及戶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戶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一、房子拆遷戶口不在怎么賠償1、房子拆遷戶口不在賠償方式如下:(1)如果對拆遷補償有異議的可以申請裁決或者訴訟到當地人民法院解決。拆遷補償是指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2)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二、房子拆遷不給錢怎么辦1、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訴訟方式解決;2、如果農民這方面的利益受到侵害,可以到有關部門控告征地部門,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請行政訴訟,索要征地補償款的手段必須合理合法。
法律分析:拆遷補償房屋征收補償不是按照戶口和人口補償,而是按照被拆遷房屋給予補償。如: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等。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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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孔詩
內容審核:李軒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