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協議簽了就算合法嗎2025,拆遷是違法的但是簽字了法律生效嗎,拆遷協議簽字后的法律效力問題,主要取決于協議是否依法成立以及是否存在可撤銷或無效的情形。一般來說,拆遷協議在雙方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礎上經過協商達成一致,且未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時
拆遷協議簽字后的法律效力問題,主要取決于協議是否依法成立以及是否存在可撤銷或無效的情形。一般來說,拆遷協議在雙方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礎上經過協商達成一致,且未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時,一旦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
一、拆遷協議簽字的法律效力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該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這意味著,如果拆遷協議是依法簽訂的,且不存在無效或可撤銷的情形,那么即使一方認為拆遷行為違法,也不能單方面否認協議的法律效力。
二、拆遷協議無效的情形
然而,在某些情況下,拆遷協議可能被認定為無效。例如,如果協議中的補償標準遠低于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未經評估直接簽訂補償協議,這樣的協議可能因違反強制性規定而無效。此外,如果拆遷協議是由他人代簽且被征收人不承認其效力,或者與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征收人簽訂且其代理人或監護人不追認,這些情況下協議也可能無效。
三、拆遷協議可撤銷的情形
另一方面,拆遷協議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可以被撤銷。例如,因脅迫或欺詐簽訂的補償協議,如果被征收人能夠證明自己在簽訂協議時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那么他們有權請求撤銷該協議。
綜上所述,拆遷協議簽字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取決于多個因素的綜合考量。因此,在簽訂拆遷協議前,雙方應充分了解相關法律規定,確保協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一方對協議的合法性有疑慮,建議及時咨詢專業律師以獲取法律意見。
法律分析:拆遷協議一般由戶主簽字,房屋拆遷協議首先是協議的一種,協議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須有當事人,當事人一般最少有兩個當事人。戶主就是當事人之一,戶主不簽字該協議是無效的。因此必須戶主在房屋拆遷協議上簽字,否則該協議不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如果是拆遷未簽字強拆是犯法的。進行行政強制拆遷的時候,城鄉規劃部門作出強制拆除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就算被拆遷人未簽字的,也可以強制拆除的。
《國有土地征收與房屋補償條例》
第六十六條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并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
(二)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
(三)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七條
建設單位未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六個月內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驗收資料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補報;逾期不補報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八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一、《民法典》對于強制拆遷的規定
1、《民法典》強調房屋拆遷的強制性。
《民法典》規定的是征收拆遷,與《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的房屋拆遷有所不同。《民法典》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可以征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征收單位、個人的房屋是以國家為主體,帶有強制性。
而在《條例》中所規定的拆遷是由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作為拆遷人,對被拆遷房屋及其附屬物進行拆遷。原來的房屋拆遷是介于征收和自由交易之間的“特殊交易行為”,處于一個模糊的法律中間地帶。因此,《民法典》出臺后對房屋拆遷給予了新的定位,強調了房屋拆遷的強制性。
2、《民法典》使房屋拆遷工作“有法可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有關規定:對非國有財產的征收,只能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加以規定,或者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做出決定授權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因此在《民法典》出臺前很多社會人士認為房屋拆遷“違憲”,《民法典》填補了房屋拆遷在法律層次的空白,進一步完善了房屋拆遷法律法規體系。
綜上所述,一般如果是行政強制拆遷的時候最好還是及時簽字,如果到了拆遷的期限還沒有簽字的那么也是可以強制拆除的,這也是在得到了城鄉規劃部門作出的強制拆除決定的情況下,是屬于合法的拆遷程序的。
一、拆遷不簽字能強拆嗎1、拆遷不簽字是否能強拆,視情況而定:(1)如果沒有簽字,同時在法定期限內提起相應的法律程序,則不能強拆,否則屬于違法強拆;(2)如果只是不簽字,而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拆除。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第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二、拆遷注意事項有哪些拆遷注意事項如下:1、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應注意拆遷當事人及基本情況;2、拆除房屋的有關情況;3、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應注意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補償時間;4、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應注意房屋估價。
法律分析:拆遷協議一般由戶主簽字,房屋拆遷協議首先是協議的一種,協議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須有當事人,當事人一般最少有兩個當事人。戶主就是當事人之一,戶主不簽字該協議是無效的。因此必須戶主在房屋拆遷協議上簽字,否則該協議不成立。房屋拆遷協議其實質就是拆遷補償合同,即拆遷房屋的一方與被拆遷的一方就房屋拆遷事宜達成的約定。之后再根據這份拆遷協議,這時候,拆遷人需要安排安置好被拆遷人,并根據協議約定的數額給予被拆遷人必要的拆遷款和補償。與勞動合同或者買賣合同相比,房屋拆遷協議有一個重要的不同就是,當事人的特定性,即拆遷方與被拆遷方。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衍生問題:拆遷協議的分類有幾種?房屋拆遷合同,一般分為兩種情況:1、貨幣安置,即賠錢。如果是這種方式,一般都是和拆遷辦簽訂合同,然后領取拆遷賠償款,每個城市都有專門的拆遷辦,拆遷辦應隸屬于政府。2、產權調換,即拆掉房子,另外賠一套新房,這個合同是和開發商簽訂。
拆遷協議的簽字是合法的,只要沒有違反法律規定。房屋拆遷協議其實質是一份拆遷補償合同,合同的簽訂要符合法律規定,根據法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協議拆遷是否合法
協議拆遷是不合法的。因為拆遷需要市、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如果未經批準就私自簽訂拆遷協議,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是違法拆遷,是不合法的。根據法律規定,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協議拆遷補償是否合法
拆遷人和被拆遷人自行協議拆遷補償是不合法的,因為征收國有土地上的房屋,需要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如果沒有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則不可以征收房屋,此時自行簽訂拆遷協議則是不合法的。
變更拆遷協議是否合法
經當事人協議一致變更拆遷協議是合法的,如果沒有經當事人協商就擅自變更拆遷協議里的內容,則是不合法的。拆遷協議經拆遷人和被拆遷人簽訂之后就具有法律效力,要按照協議約定履行,一方不履行的話,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
拆遷簽字協議是否有效
拆遷簽字協議是否有效需要結合以下幾點而定:1、協議中是否有雙方的簽字蓋章;2、協議是否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3、協議內容是否違反法律的規定。如果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內容條款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并且有雙方的簽字蓋章,協議是有效的,協議有效之后,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簽字的雙方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行為能力,協議簽訂時即生效。
拆遷協議簽字后是否有效
拆遷協議簽字后是有效的,因為拆遷協議屬于合同性質,根據法律規定,依法簽訂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對當事人有法律約束力,要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如果拆遷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拆遷協議簽了還能反悔嗎
●拆遷簽完的協議有效嗎
●拆遷協議簽字后
●拆遷協議已簽
●拆遷協議簽訂后,我們還需要做什么
●拆遷協議簽字就確定拆遷了嗎
●拆遷協議簽了多久能拿到錢
●簽了拆遷協議一定會拆遷嗎
●簽了拆遷協議房子會拆嗎
●一般拆遷協議簽字了多久能到賬?
●拆遷是違法的但是簽字了法律生效嗎怎么辦
●拆遷是違法的但是簽字了法律生效嗎怎么辦
●拆遷是簽字就給錢嗎
●拆遷簽字能反悔嗎
●拆遷的時候簽字
●拆遷算違約嗎
●拆遷后簽字了不合理能上訴嗎
●拆遷簽了字可以反悔嗎
●拆遷犯法嗎
●拆遷合法嗎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拆遷簽完的協議有效嗎,拆遷協議簽字就確定拆遷了嗎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蘇雯雯
內容審核:侯承志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