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強拆房屋判多少年以上2025,關于農村違建強拆的最新規定,1、應當取得規劃許可而未取得規劃許可,不符合村莊規劃的,限期拆除;2、符合村莊規劃的,責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限期拆除;3、已經取得規劃許可,但違反規劃許可內容進行建設的,責令限
1、應當取得規劃許可而未取得規劃許可,不符合村莊規劃的,限期拆除;
2、符合村莊規劃的,責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限期拆除;
3、已經取得規劃許可,但違反規劃許可內容進行建設的,責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限期拆除;
4、責令限期改正和限期拆除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5日。
一、違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將臨時建筑設成為永久性建筑。
二、拆違建的流程如下:
1、發現違法建筑。可由執法機關自行發現,也可由有人或單位舉報發現;
2、立案審批。執法機關認為有必要立案調查的,應當立案審批,程序為內部程序;
3、調查是否有相關規劃程序,詢問當事人,制作詢問記錄;
4、做出限期拆遷決定并送達。未發現違法建筑業主的,通過公告送達;
5、限拆期屆滿未自行拆除的,等待訴訟期限;
6、督促當事人履行拆遷義務,催告期10工作日;
7、執法機關制定強制拆遷決定并送達;
8、強制拆遷前公告;
9、實施強制拆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對于當事人未經批準擅自建成的違法建筑,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對違法建設如果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的影響,可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法律分析:對屬于下列情況的建筑應當拆除:
1.擅自改變農用土地性質的房屋建筑;
2.沒有經過相關部門審批建筑的房屋;
3.違反一戶一宅的建筑房屋屬于違法房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條 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批準的數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第七十八條 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2022年違建拆除新規離不開下面幾個方面:
1、沒有證件的房子,有相關證明也要賠償;
2、拆遷過渡費;
3、房屋和宅基地區分開來;
4、金錢補償和等價置換;
5、拆遷補償金;
6、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7、嚴禁強拆、無法定拆遷許可證件、先拆后遷三種拆遷行為。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違建強拆房屋是否有賠償,視情況而定:1、違建房屋被強拆了,如果程序等均符合法律規定,無法要求賠償;2、如果存在程序違法或者其它違法行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違建的認定標準是什么違建的認定標準如下: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4、擅自將臨時建筑設成為永久性建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一、農村違建房強拆條件
不管涉及房屋是否是違法建筑,要想強拆都要履行法律程序,那么根據法律規定要履行哪些法律程序呢?
首先要履行立案程序,由城管部門對線索進行審查,然后就是通知建房人進行調查詢問,并要建房人提供有關建房材料,并對現場進行勘察檢查,確定涉及房屋的結構面積等等情況,以上都需要建房人簽字確認。在此基礎上如果仍然認為需要處罰,就要給建房人出書面通知書,告知建房人有申述申辯和申請聽證的權利,如果建房人申請聽證,就需要召開聽證會,聽證會完畢后如果仍然認為需要處罰,就要做出處罰決定書,建房人不服可以起訴,注意在訴訟中是不能強拆的,訴訟完了之后,建房人仍然不自己拆除的,城管部門要向建房人發出催告書,催促建房人履行處罰決定建房人不履行的,城管可以報請當地做出強拆決定,建房人仍然可以對此起訴,同樣在訴訟中也是不能強拆的,等訴訟完畢了,當地才可以發出強拆公告,然后由有關部門采取強拆措施。通過上述程序可見,法律對所謂違建強拆規定了非常復雜嚴密的程序,如果被拆遷人能積極行使自己的權利,當地在兩年左右時間內是強拆不了房子的,因此絕對不像拆遷工作人員口頭說的那樣可以輕易強拆。當然,如果當地就像上述案例一樣不走任何程序就強拆,那起訴到法院必定會被判決強拆違法,之后被拆遷人可以通過提起國家賠償程序和追責程序作為談判籌碼和解決問題的平臺,繼續爭取提高補償。當然,最好是在當地強拆前就委托律師介入,從而降低當地違法強拆的風險,拉長拆遷時間,這樣對被拆遷人來講是最有利的。最后給大家總結一下,當地要按違建強拆房屋,也是要履行復雜的法律程序的,一方面不要聽信拆遷工作人員說當地隨便可以強拆的威脅說法,另一方面被拆遷人一定要積極介入執法程序行使自己的法律權利,從而盡可能阻止強拆或者延長強拆時間,為提高補償爭取時間和空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一)為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銷、遷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收回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收回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依照雙方簽訂的書面合同辦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違反農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的,適用本法關于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規定。
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忠于職守、秉公執法。
第六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有關土地權利的文件和資料,進行查閱或者予以復制;
(二)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就有關土地權利的問題作出說明;
(三)進入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現場進行勘測;
(四)責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停止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六十九條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履行職責,需要進入現場進行勘測、要求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文件、資料和作出說明的,應當出示土地管理監督檢查證件。
第七十條有關單位和個人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就土地違法行為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支持與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絕與阻礙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二、農村違建房屋罰款標準
沒有具體的罰款標準,一般是地方自行以違章建筑做罰款處理。
農村違章建筑可以被分為以下兩種:一是農民未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無宅基地使用證)而修建的住房,如農民超出宅基地范圍擴建的住房或新建的住房;二是在自己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違章住房(無村鎮房屋產權證),即雖有利用該住房占有范圍內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權利,但未經取得建筑、規劃許可而擅自建房,如農民將分配的宅基地集中來建住宅小區,但卻缺少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劃許可。
三、我國政府強拆違建房屋怎么辦?
違法建筑未經法定程序直接被拆除時、當事人不服拆除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四十四條
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一)為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銷、遷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收回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收回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依照雙方簽訂的書面合同辦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違反農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的,適用本法關于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規定。
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忠于職守、秉公執法。
第六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有關土地權利的文件和資料,進行查閱或者予以復制;
(二)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就有關土地權利的問題作出說明;
(三)進入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現場進行勘測;
(四)責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停止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六十九條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履行職責,需要進入現場進行勘測、要求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文件、資料和作出說明的,應當出示土地管理監督檢查證件。
第七十條有關單位和個人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就土地違法行為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支持與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絕與阻礙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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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違法強拆房屋國家賠償的標準,違法強拆的法律后果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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