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荒山未到期國家征地補償多少2025,承包荒山未到期被征收如何補償,承包荒山未到期被征收的補償問題,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以下是具體的補償方式和相關考慮因素:一、補償方式
承包荒山未到期被征收的補償問題,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以下是具體的補償方式和相關考慮因素:
一、補償方式
土地補償費: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這通常基于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
安置補助費:用于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如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具體標準同樣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針對承包期內建設的地上附著物(如房屋、設施等)和種植的青苗,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補償。這部分補償通常歸承包者所有。
二、相關考慮因素
合同條款:如果承包合同中已有關于征地補償的明確條款,應首先遵循合同約定進行處理。
征地用途:征收土地必須是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如修路、建設公共設施等。征地行為必須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
補償公平性: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以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綜上所述,承包荒山未到期被征收時,被征地農民有權獲得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在內的合理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當地政策規定而定。
承包荒山未到期國家征地補償多少一般情況下,承包山地合同上會有明確的補償協議的,按合同上的條款執行就可以了,沒有約定的,需要根據當地政府的政策,荒山的面積,使用的期限進行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規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綜合上述,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我國征收補償費的計算:
1、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以上標準,確定自己的標準。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交付給被征用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使用,用于再生產投資,形成新的生產能力,不能分給農民個人消費。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地上附著物中產權確實屬個人家庭所有的,其補償費付給本人(家庭);被征用土地上由集體種植的青苗,其補償費納入當年集體收益分配;青苗屬于農民或其他人承包土地種植的,其補償費交給承包者。為了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正確、節約、有效地使用征地補償費,防止征地費用被截留、侵占,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將征用土地的征地補償費收支情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
2、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補償費標準,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具體規定。屬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可按該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6倍計算,征用無收益的耕地不予補償。征用柴山、灘涂、水塘、葦塘、經濟林地、草場、牧場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補償標準為該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
3、征用人工魚塘、養殖場、宅基地、果園及其它多年生經濟作物的土地,按鄰近耕地補償標準計算。
4、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一般情況下,承包山地合同上會有明確的補償協議的,按合同上的條款執行就可以了,沒有約定的,需要根據當地政府的政策,荒山的面積,使用的期限進行確定。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是可以的。個人如果對荒地進行開墾的,國家對荒地進行征收時,農民個人有權主張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的。如果相關部門不予發放補償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請求發包方給付已經收到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的,應予支持。承包方已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轉包、出租等方式流轉給第三人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青苗補償費歸實際投入人所有,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歸附著物所有人所有。
1、誰造林誰擁有(期限以當地村鎮合同為準),誰經營誰受益。2、對個人造林育林的,享受當地信用社小額貸款扶持政策,金融部門要提供小額貸款、聯保貸款、貼息貸款等金融服務。3、被當地林業部門納入國家“三北防護林”工程、國家退耕還林工程和國家造林補貼試點范圍內的造林地塊,并達到了國家工程造林技術規程要求,可以享受國家“三北防護林”、國家退耕還林或者國家造林補貼政策,以及可以申請造林貼息貸款。補貼標準就是造喬木林每畝補助200元,造灌木林每畝補助120元的造林苗木補助費政策。一、承包人的責任:1、在承包期內,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轉包所承包的土地、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也可將農業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2、承包期滿,承包人對原承包的土地、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享有優先承包權。3、承包人在承包期內死亡的,該承包人的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4、承包人只享有按原確定用途的土地使用權,沒有土地所有權。不得在承包地上毀田打坯、建房、葬墳和開礦。二、承包荒山的優惠政策:1、承包荒山一般是要跟荒山所在的村委會或者村集體提出承包要求,并簽訂承包協議,另外再向林業局、土地局備案。如果沒有取得承包權,最好不要投入經營;免得后期騎虎難下;2、承包荒山沒有具體的補貼資金,但是有優惠政策,一般是用水用電等方面的優惠;當然一些地方還有一些基礎配套設施建設方面的補助,像整地修路等,但不是每個地方都有;3、經營開發荒山前期一般投入較大,要做好充分的資金準備,除了承包、購買荒山的費用外,前期開發投入主要包括整地、栽植、修路、水電等費用。其中水利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費用非常大,幾乎占到了全部投入的80%;4、經營項目一般以林果種植的回報率高,條件成熟的也可以做休閑觀光旅游項目,同時也可以做林下種植和養殖,申請國家的林下經濟項目補貼資金,規模要求不一,一般100-300畝之間;再者,承包者在開發荒山之前,首先應請林業專家根據荒山的土壤條件、承包期限等進行整體規劃設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條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適用本章規定。第四十九條 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應當簽訂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經營權。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承包期限等,由雙方協商確定。以招標、拍賣方式承包的,承包費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以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費由雙方議定。
法律分析:農村荒山荒地征收安置補償給誰 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征地補償的項目是比較多的,如果開墾的荒地荒山所有權是農村集體的,土地補償款歸村集體所有,而青苗補助、地上附著物等的補償歸開墾者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一條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有補償的,開墾的荒地被村里收回可以獲得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政府征用該土地,只能按土地原用途補償。補償標準一般是參照被征用前三年全村耕地平均年產值的三至六倍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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