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縣房屋拆遷補償2025,紹興市農村宅基地法規,法律主觀:關于農村宅基地,例如:農村宅基地的定義農村宅基地是僅限本 集體經濟組織 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標準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農村土地。農村宅基地使用程序農村村民
關于農村宅基地,例如:農村宅基地的定義農村宅基地是僅限本 集體經濟組織 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標準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農村土地。農村宅基地使用程序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張榜公布。公布期滿無異議的,報經鄉(鎮)審核后,報縣(市)審批。經依法批準的宅基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應及時將審批結果張榜公布。申請條件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沒有宅基地 的; 3、因發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由于各省的規定有些出入,具體還要到當地的土地部門進行咨詢后才能確定,總的程序和步驟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問題,請補充提問。
一、切實簡化農民建房用地管理程序。
農民建房申請使用原宅基地等存量建設用地的,經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會審、公示后,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批。
農民建房申請使用土地涉及占用農用地、未利用地的,由縣(市、區)政府單獨組件辦理農用地轉用等審批手續,其中使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安排農民建房的,按照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管理模式組件報批。宅基地供地審批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會同基層國土資源所負責辦理,報縣(市、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二、改革農村宅基地審批制度。
按照“農戶申請、村級審查、鄉鎮審批、縣管轉用”的模式,改革農村宅基地審批制度,優化宅基地審批管理流程,保障農民建房及時落地。
農民建房單獨組件涉及農用地轉用、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省政府審批權限,省政府以委托方式下放給縣(市、區)政府。農民建房供地的審批權限由縣(市、區)政府以委托方式下放給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農民建房用地審批,可按“定量不定位”方式先行批準,待竣工驗收后,再報備宅基地用地信息。
對歷史遺留未經批準但符合“一戶一宅”和規定使用面積的農村宅基地,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相關規劃和政策處理到位的前提下,可補辦用地審批手續。對未拆除舊房歸還原有宅基地的,新建住房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不予核發。
三、探索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與退出機制。
在堅持“一戶一宅、拆舊建新、法定面積”的前提下,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結合本地實際,探索級差排基、選位等宅基地有償使用分配方式,完善宅基地分配管理機制。
積極探索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以農民自愿為前提,經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通過有償轉讓、有償調劑、有償收回等方式,引導宅基地有序規范退出。
法律分析: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批復了全國104個縣(市、區)和3個設區市為新一輪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浙江六地入選。其中,紹興市列入整市推進試點,試點期限為2020年-2022年。此外,象山縣、龍港市、德清縣、義烏市、江山市入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法律主觀:宅基地申請條件:1、申請人需要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2、申請人在該村沒有其他的宅基地;3、申請宅基地需要經過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
法律客觀:《土地管理法》第九條,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農村宅基地的定義農村宅基地是僅限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標準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農村土地。農村宅基地使用程序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張榜公布。公布期滿無異議的,報經鄉(鎮)審核后,報縣(市)審批。經依法批準的宅基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應及時將審批結果張榜公布。一、農村宅基地的特點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享有是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聯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質和社會保障的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權具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農民申請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為其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每一個成員都有權以個人或戶的名義申請宅基地,并且農村宅基地的性質不會隨村民身份變化而改變。第二,宅基地使用權的用途具有限制性。農民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后,只能在該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為生活資料使用的自用住房。第三,宅基地使用權具有福利性和無期限性。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質,這種福利主要表現在農民能夠廉價取得宅基地,獲取基本的生活條件,從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為提供了無期限的宅基地,農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穩定的居住條件,客觀上維護了農村生活的穩定。因此,宅基地使用權只是基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而享有的一項福利性權利,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流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1、堅持一戶一宅、拆舊建新原則。申請建造新房的,必須拆除或依法處置舊房,原宅基地應交還村民委員會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并由國土部門注銷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證。
2、堅持鄉鎮審批、縣管轉用原則。進一步下移宅基地管理重心,簡化宅基地審批程序,按照“農戶申請、村級審查、鄉鎮審批、縣管轉用”的審批模式要求,切實提高宅基地審批效率。
3、堅持節約集約、盤活存量原則。按照“控制單家獨院、規范多戶聯排、鼓勵多層公寓”的建設思路,創新建設方式,引導農民由分散居住轉向適度集中居住。引導開展空心村整治和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優先盤活村內空閑建設用地;鼓勵利用低丘緩坡等非耕地,嚴格保護耕地。
一、集體土地還遷房如何買賣
關于集體土地還遷房如何買賣,可知還遷房是在農村集體土地上的宅基地上建的,國家允許宅基地上的房屋依法轉讓,但轉讓房屋后不能再申請使用宅基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九條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二、宅基地使用權人承擔什么義務?
宅基地使用權人對宅基地享有如下權利,并承擔一定的義務:
(1)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權人有權占有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個人住宅以及與居住生活相關的附屬設施。
(2)收益和處分。宅基地使用權人有權獲得因使用宅基地而產生的收益,如在宅基地空閑處種植果樹等經濟作物而產生的收益。
(3)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沒有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
(4)宅基地使用權人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土地管理部門將不再批準。并且,宅基地使用權的受讓人只限于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紹興縣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紹興縣房屋拆遷補償政策
●紹興市拆遷補償
●紹興縣房屋拆遷補償公示
●紹興市房屋拆遷
●紹興拆遷房屋賠償標準
●紹興房子拆遷
●紹興市拆遷賠償標準
●紹興市2021年拆遷補償
●2020年紹興拆房賠償明細表
●紹興市農村宅基地法規文件
●紹興市農村宅基地法規文件
●紹興市農村宅基地法規解讀
●紹興市農村宅基地試點
●紹興農村宅基地新政策2019
●紹興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紹興市農村宅基地試點最新進展
●紹興宅基地標準
●紹興宅基地人均多少平方米
●紹興2000年宅基地審批費用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紹興縣房屋拆遷補償政策,紹興拆遷房屋賠償標準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薛桐中
內容審核:羅思章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