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分房子本人要親自去嗎2025,拆遷必須本人到場辦理的手續嗎,拆遷手續的辦理并不一定要求本人親自到場。然而,這并不意味著被拆遷人可以完全不出面。在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通常需要配合征收部門和評估機構的工作人員對房屋進行測量和認定,并在接
拆遷手續的辦理并不一定要求本人親自到場。然而,這并不意味著被拆遷人可以完全不出面。在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通常需要配合征收部門和評估機構的工作人員對房屋進行測量和認定,并在接收相關文件后仔細審視文件內容。這些都是確保被拆遷人權益的重要環節。
在實際操作中,如果被拆遷人因故無法親自到場,可以考慮通過授權委托的方式,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相關手續。但請注意,代理人應該是經過授權并具有合法資格的,以確保整個拆遷流程的順利進行并保護被拆遷人的權益。
此外,如果是共有房屋的拆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條的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需要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除非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這意味著在共有房屋的拆遷過程中,可能需要多個共有人簽字同意。
總的來說,雖然拆遷手續的辦理并不絕對要求本人親自到場,但被拆遷人的參與和配合是確保拆遷過程公平、公正、合法的重要一環。如有任何疑問或擔憂,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以獲取更具體的法律建議。
法律分析:如果是按照戶補償的話,那么戶主簽字就可以,如果是按照人口進行補償的話,那么每個人都需要簽字的,如果你的房子是產權房,只需要戶主簽字就好,每個地方和時間段的拆遷文件都有所不同,要以當地文件為準。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分析:(1)房屋拆遷首先相關拆遷文件要齊全。(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存款證明等;)
(2)房屋拆遷需要有《拆遷許可證》,拆遷公告(現公布)。(30日內進行審查,頒發拆遷許可證。)
(3)房屋拆遷的拆遷人委托評估[發送評估報告及通知(5日)].(評估委員會由三名以上國家注冊的房地產估價師組成。)
(4)有關規定結合市場確定附屬物價格。
(5)房屋拆遷需要制定拆遷補償細則。(貨幣補償和回遷安置兩種)
(6)房屋拆遷要做好宣傳/講解政策。
(7)房屋拆遷要與被拆遷人反復協商,做工作。
(8)房屋拆遷需簽定拆遷補償協議。
(9)房屋拆遷對未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一方申請行政裁決。(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裁決申請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被拆遷房屋權屬證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證{復印件};被拆遷房屋估價報告;對被申請人的補償安置方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協商記錄;未達成協議的被拆遷人比例及原因。]
(10)受理裁決先期工作[行政裁決書副本及答辯通知書,是否同意聽證會通知,聽證會通知書(7日內)]調解/聽證(專家委員會鑒定評估價格)。
(11)下達房屋拆遷裁決書(15天)。(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依法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裁決到期之日下達聽證會通知書(7日內)。
(12)申請強制拆遷。(行政強制拆遷申請書;裁決調解記錄和裁決書;拆遷人的安置意見;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被拆遷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書;給被拆遷人提供的臨時安置周轉用房權屬證明和補償資金提存證明;關于對被拆遷人實施強制拆遷的請示)
(13)縣政府下達限期遷出決定書(15天)。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六條:拆遷房屋的單位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后,方可實施拆遷。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七條: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
(四)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五)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
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八條: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同時,應當將房屋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一、房屋拆遷必須本人到場嗎?
1、需要本人到現場。拆遷的法律規定是:拆遷是為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的決定,需要對舊的建筑進行拆遷。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動遷糾紛的法律規定在我國是怎樣的
為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當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租賃人經協商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時,當事人可向負責頒發城市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機關申請行政裁決。
當事人向裁決機關申請裁決時,必須在拆遷許可證規定的拆遷期限或者延期期限內遞交申請書,并且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三、拆遷補償的項目內容包括有哪些?
(1)土地補償費。
主要是因國家征收土地而對土地所有人的土地投入和收益損失給予的補償,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年產值按被征收地前三年平均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計算。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收土地的補償費標準,為該耕地征收前三年平均產值的六至八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的標準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規定。
(2)安置補助費。
安置補助費是為了安置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并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的生活所給予的補助費用。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依照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3)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①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是對因自然或人工而與土地結合在一起的私人或集體所有的房屋及水井、墳墓等設施造成損失的補償。但是,凡是在協商征地方案后搶建的設施,一律不予補償。
②青苗補償費是對因征地造成的農民種植在被征地上尚未成熟的農作物損失的補償。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房屋拆遷必須本人到場嗎,這個問題在上述文章當中也已經給出了非常明確的解答,涉及到房屋拆遷和補償方面的一些問題,關系到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所以一定要慎重。如果您還需要咨詢相關的其他問題,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法律分析:(1)房屋拆遷首先相關拆遷文件要齊全。(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存款證明等;(2)房屋拆遷需要有《拆遷許可證》,拆遷公告(現公布)。(30日內進行審查,頒發拆遷許可證。(3)房屋拆遷的拆遷人委托評估[發送評估報告及通知(5日)].(評估委員會由三名以上國家注冊的房地產估價師組成。(4)根據遼寧省改辦發[2000]39號文件有關規定結合市場確定附屬物價格。(5)房屋拆遷需要制定拆遷補償細則。(貨幣補償和回遷安置兩種;(6)房屋拆遷要做好宣傳/講解政策。(國務院305號令和遼寧省145號;(7)房屋拆遷要與被拆遷人反復協商,做工作。(8)房屋拆遷需簽定拆遷補償協議。(9)房屋拆遷對未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一方申請行政裁決。(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裁決申請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被拆遷房屋權屬證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證{復印件};被拆遷房屋估價報告;對被申請人的補償安置方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協商記錄;未達成協議的被拆遷人比例及原因。(10)受理裁決先期工作[行政裁決書副本及答辯通知書,是否同意聽證會通知,聽證會通知書(7日內)]調解/聽證(專家委員會鑒定評估價格)。(11)下達房屋拆遷裁決書(15天)。(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依法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裁決到期之日下達聽證會通知書(7日內)。(12)申請強制拆遷。(行政強制拆遷申請書;裁決調解記錄和裁決書;拆遷人的安置意見;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被拆遷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書;給被拆遷人提供的臨時安置周轉用房權屬證明和補償資金提存證明;關于對被拆遷人實施強制拆遷的請示;(13)縣政府下達限期遷出決定書(15天)。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房屋拆遷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1)房屋拆遷首先相關拆遷文件要齊全。(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存款證明等;)
(2)房屋拆遷需要有《拆遷許可證》,拆遷公告(現公布)。(30日內進行審查,頒發拆遷許可證。)
(3)房屋拆遷的拆遷人委托評估[發送評估報告及通知(5日)].(評估委員會由三名以上國家注冊的房地產估價師組成。
(4)根據遼寧省改辦發[2000]39號文件有關規定結合市場確定附屬物價格。
(5)房屋拆遷需要制定拆遷補償細則。(貨幣補償和回遷安置兩種)
(6)房屋拆遷要做好宣傳/講解政策。(國務院305號令和遼寧省145號)
(7)房屋拆遷要與被拆遷人反復協商,做工作。
(8)房屋拆遷需簽定拆遷補償協議。
(9)房屋拆遷對未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一方申請行政裁決。(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裁決申請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被拆遷房屋權屬證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證{復印件};被拆遷房屋估價報告;對被申請人的補償安置方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協商記錄;未達成協議的被拆遷人比例及原因。]
(10)受理裁決先期工作[行政裁決書副本及答辯通知書,是否同意聽證會通知,聽證會通知書(7日內)]調解/聽證(專家委員會鑒定評估價格)。
(11)下達房屋拆遷裁決書(15天)。(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依法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裁決到期之日下達聽證會通知書(7日內)。
(12)申請強制拆遷。(行政強制拆遷申請書;裁決調解記錄和裁決書;拆遷人的安置意見;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被拆遷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書;給被拆遷人提供的臨時安置周轉用房權屬證明和補償資金提存證明;關于對被拆遷人實施強制拆遷的請示)
(13)縣政府下達限期遷出決定書(15天)。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條 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拆遷分房是必須本人去嗎
●拆遷分房需不需要補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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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一定要所有人的身份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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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需要家里每個人簽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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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拆遷分房需不需要補錢,拆遷分房要求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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