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朋友在征收拆遷過程中簽訂了安置補償協議,但很多年過去了,房價都上漲了很多,安置補償款卻仍然沒得到,回遷房也沒落實。此時,當初征收時的行政機關領導換了很多任,拆遷辦也都不見了。面對行政機關對補償安置協議的怠于履行,老百姓就只能消極等待下去嗎?等到被拆遷人反應過來要起訴的時候,往往已經多了數年之久,此時過了訴訟時效嗎?還能提起訴訟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
拆遷律師 征地律師 征地拆遷補償 版權所有 ?2015 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 備案號:京ICP備110444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