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運用特警強拆違章建筑,一、能否運用特警強拆違章建筑對于違法建筑,一般是由城鄉規劃部門會同城市管理部門進行強制拆除的,特警不得參與房屋拆遷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
對于違法建筑,一般是由城鄉規劃部門會同城市管理部門進行強制拆除的,特警不得參與房屋拆遷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
三、加強執法監察,促進公正廉潔
7、加強執法監察。大力加強對執法權力運行的監督檢查,促進公正廉潔執法。嚴肅執法執勤工作紀律,嚴禁參與征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對隨意動用警力參與強制拆遷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加大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力度,凡發生執法過錯案件造成重大影響的,一律予以責任追究。
暴力拆遷表現多種多樣,歸納以來表現在以下方面,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如下:
1、暴力侵犯人身權利、民主權利方面:表現為暴力、威脅、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打擊報復舉報人控告人、綁架被拆遷人、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等等,可能構成的刑法罪名有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非法拘禁罪、綁架罪、侮辱罪、誹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報復陷害罪等等。
2、暴力損毀財物、強制拆除房屋方面:可能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3、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濫用職權或瀆職方面:監管部門拒不查處違法行為、公安部門接到報警不出警、遲出警、不立案、不懲處或隨意出警濫用暴力等等,可能構成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非法批準征用土地罪、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罪、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等等。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城鄉規劃法》等法律的規定,進行房屋拆遷時,特警是不得參與違法建筑強制拆除的。違法建筑一般由城鄉規劃部門會同城市管理部門進行拆除,或者由法院強制拆除。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北京圣運律師網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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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警可以開違停的罰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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